『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126|回复: 0
收起左侧

地狱来鸿之第十二封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蠹木:

 

 

看来,你进步神速。我只是担心你吃紧弄破碗,为了尽快掳获阿蛮,反而让他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真实的处境。他的处境是什么,你我当然了若指掌。不过,别忘了,千万得让他有截然不同的认知。务必转移他的航向,这点我们算是办到了,他已偏离了那环绕着老贼头的航道,然而必须让他以为导致航向变更的步步抉择都是无伤大雅的,都有转还的余地。绝对不容许他怀疑自己正在掉头离开太阳,朝外太空最冷肃、阴暗的地域前进,即使速度奇慢无比。

 

 

因此,听说他仍经常上教会,还领受圣餐,本人反而龙心大喜。这当中有危险,我当然知道,不过,总胜过让他意识到自己已截然有别于刚成为基督徒的那几个星期。只要他外表仍维持着基督徒的行为习惯,你就能让他以为虽然结交了一些酒肉朋友,也染上了一些找乐子的嗜好,自己的属灵状况却是与六星期前毫无两样。只要他持续这么认为,我们就不必面对一个棘手的局面,那就是有具灵魂竟然对自己一项具体的罪充分体察,并且公开忏悔;我们只需因应他那模模糊糊的、略带点不安的感觉,觉得自己近来似乎有点不对劲,有点脱轨。

 

 

这种若隐若现的不安需要小心对付,如果任由它剧化,会把阿蛮给惊醒,我们的整套把戏就穿帮了。但是,若你完全压抑它——不可能,因为老贼头隔不久就会出面干预——我们也就失去一个可以扳回一城、反败为胜的着力点。容许这种感觉存在,却不让它变得不可抗拒,进而发展成真正的感觉,就会导致一种绝妙的局面。它会使阿蛮越来越不愿去思考跟老贼头有关的事。其实,有谁无时不刻喜欢这样?刚好相反啦,尤其当想到老贼头就牵涉到面对罪,牵涉到让原本像团云雾般游移在意识边缘的罪变得格外鲜明,这样的不情不愿更会加剧十倍。处在这种光景中的人恨恶每一道会让他想起老贼头的意念,就像人在经济窘困时讨厌看到银行存折一样。落入这种光景,你那痞子虽不至于完全轻忽,但会越来越不喜欢履行各样信仰的义务。事先,在不损及颜面的范围内,他会尽量规避,不去想它们;事情过了,随即将之抛诸脑后。几个星期前,当他祷告时,你必须千方百计“诱惑他”,才能叫他关注那些子虚乌有的事,叫他漫不经心。现在呢?你会发现他向你张开双臂,几近乞怜地要你让他的心麻木,让他分神,不再过度专注于属灵的目标。他会“渴望”自己的祷告无效,因为他所惧怕的正是与老贼头有真实的接触。他要的是让瞌睡虫大行其道。

 

 

 

这样的光景一旦奠定,渐渐地,你就不必费心利用官能的愉悦去诱惑他。当不安以及不愿去面对不安使得他越来越与真正的快乐绝缘,当成了习惯使得虚荣带来的快感、亢奋和张狂刹时变得不再刺激、好玩,却又像鸡肋一样弃之可惜(真棒!习惯就这样替我们扼杀了快感),你会发现随便任何事或没有一件事能够吸引住阿蛮游离不定的注意力,你不再需要用一本好书、一本他真正喜欢的书迷住他,让他不祷告、不工作、废寝忘食;昨天报纸上的一栏广告就绰绰有余了。你可以让他浪费时间,不仅仅跟自己喜欢的人闲扯,而且与他根本不在乎的人谈一此趣味索然的课题,也可以耗掉大半天。你会使他一长段时间无所事事,夜深了还不睡,不是在外当孤魂野鬼,而是在一间冷飕飕的斗室里瞪着已灭的炉火发呆。所有有益于健康的户外活动,我们要他一概避免,他也乐得放弃,并且“不以其他事”取代。所以,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会说,就像我的一个痞子下到这地狱来时说的:“现在我终于恍然大悟了,原来自己大半辈子所做的都不是我应该或喜欢做的事。”基督徒形容老贼头:“没有他,一切就失去了威力”,其实, “虚无”最有威力,它的威力大到能够窃取一个人的黄金岁月,不是去浪费到甜甜腻腻的罪中,而是让自己的心思像风中残烛一样,在一些有的没有的、不知何以致之的事上晃来荡去,在一些令人好奇的猥琐事上半醉半醒地寻找满足,终日浑浑噩噩,东摸摸西逛逛,百无聊赖时吹吹口哨,全都是自己讨厌的曲子,或者沉溺在深邃的、暗昧的幻想迷宫中,却又缺乏足够强烈的she欲或野心让自己从中获得快乐,只不过偶然间兴起遐想,而作为哺乳动物的他意志薄弱、脑筋雾煞煞,也就无力自拔了。

 

 

 

你会说这不过是些小罪;毋庸置疑,像所有年轻气盛的勾魂者一样,你渴望能够报告一些有看头有厘头的劣迹秽行。但请记住,唯一要紧的是怎样把人跟老贼头隔绝开来。罪再小都无所谓,只要累积的效果能让人背离光,进入虚无里。杀人并不比牌戏强,如果牌戏也能小兵立大功掳获人的灵魂。的确,通往地狱最稳妥的路是渐进的——坡度平缓,走起来松松软软的,舒服极了,没有突然的转弯,没有里程碑,没有路标。

 

 

 

你那最能体贴人的软弱的叔叔

大榔头 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5 15: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