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原罪
原罪是论到世人因亚当之罪而得到的罪性和罪责。原罪有别于各人自己所犯的罪,虽然自己犯罪是受到原罪的后果而得的败坏。原罪并不是意指人类原有的罪,因为神原来所造的人,是无罪的。
原罪虽然并不是我们本身直接所犯的罪,但是由于我们是亚当的子孙,而亚当又是全人类的代表,根据圣经所启示的原则,我们也必须要担负这原罪的责任,并且受到原罪所引致的审判和惩罚(罗五: 12)。不但如此,我们也从亚当承袭了一个败坏的心,一个朽坏的身体,从而影响到我们的生活。
圣经指出,原罪的影响临到世上一切的人,没有一个例外(赛五十三: 6; 诗十四: 2-3; 约壹一: 8,10)。另一方面,原罪所引致的败坏,是一种彻底的败坏,包括他的心思意念和生活行动(创六: 5,1l; 八: 2l下)。
B、本罪
本罪是个人自身所犯的罪。由于亚当的原罪临到众人,因此众人都带着败坏的身心,来到世界,并且犯罪(诗五十一: 3,5)。原罪是指亚当一次所犯的罪,而本罪则是包括个人在生活上多次的罪。原罪是起因于亚当违背了神不许吃食禁果的命令,而本罪则是包括人对神一切显明的旨意之违犯。虽然有许多人否认原罪的真理,但是他们却大多承认本罪的存在。
一切的罪都是罪,然而根据新旧约圣经的教训,罪有轻重之别。罪的轻重之别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关于所犯之罪本身的轻重,例如: 出廿二: 1,4比较18节。第二类是有关于犯罪之人的企图,例如: 民十五: 28比较30节; 申十九: 1-10比较11-13节。此外,神对罪所施的惩罚,往往是按照各人所得之亮光多寡而定(路十二: 47-48; 太十: 15; 十: 20-22)。
罪既然是道德上的邪恶,人犯罪就应当负道德上的责任。有时候环境确然影响一个人的思想,言语,或行为,以至他对罪的责任或有程度上的差别。但是他无法完全推卸对他的行动之责任。
————任以撒《系统神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