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3-3-28 0:52:01的发言:
20:24 那十二个门徒中,有称为低土马的多马,耶稣来的时候,他没有和他们同在。
~~~~~对这一句话,我一直有点疑惑:照字面来看,称的是“十二使徒”而不是十一个,如果只是多马没到的话,那犹大在吗?
~~~~~如果当时犹大在的话,那么下面这句里所指的那个人就很有可能是说犹大~~
21:20 彼 得 转 过 来 , 看 见 耶 稣 所 爱 的 那 门 徒 跟 着 , 就 是 在 晚 饭 的 时 候 , 靠 着 耶 稣 胸 膛 , 说 , 主 阿 , 卖 你 的 是 谁 的 那 门 徒 。
~~~我一直觉得约翰在21章最后的表述,在写法上很奇怪,他明明是当事人,却要用第三人称去写自己~~我无法理解那是为什么~~同时,我觉得21:20里所指的是犹大才最为合理和通顺~~
个人看法。仅供指正,切勿参考哟~~
我想这里所说是:十二个门徒中的多马没有在。是指多马是属于十二个门徒的,而多马当时没有在。并不是说十二个门徒中只有多马没有在,免得说犹大也在!
其实犹大已经不在了!犹大在耶稣钉死之前就已经吊死了!(太27:3-5)
另:主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并不是指犹大,而是约翰福音书的作者约翰。
附:巴克莱在约翰福音的注释中所讲的:主所爱的门徒里有这么一段。
主所爱的门徒
如果我们一直小心查考我们的资料,我们就会注意到一件事,我们所有论及约翰的资料都是来自前三本福音书的。一个惊人的事实就是第四福音由起头到末了都没有提及使徒约翰。但它有提及另外两个人。
首先,它提及主所爱的门徒。这样的提述共有四处。
在最后晚餐中他靠着主的胸怀(约13:23-25);
耶稣在十架上临终的时候,把母亲交给所爱的门徒(约19:25-27);
在第一个复活节,抹大拉的马利亚从空坟墓跑回来,路上遇见彼得和主所爱的门徒(约20:2);
耶稣复活后末了一次在湖边出现的时候他也在那里(约21:20)。
其次,第四福音有一些人我们可以称之为见证人。第四福音提到矛枪刺进耶稣的肋旁,而有水和血流出来的时候这样说:“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19:34-35)。福音书的末尾宣称这是主所爱的门徒所作的见证,“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21:24)。
我们看见一件相当奇怪的事。第四福音从来没有提及约翰,但却提及主所爱的门徒;他是整个故事的见证人。所爱的门徒就是约翰,这一点,在传统上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有几个人曾经指出他是拉撒路,因为福音书曾提及主所爱的拉撒路(约11:3-5),不然就是指那富有的年轻长官,因为据说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可10:21)。、虽然福音书在这方面的记录不多,但传统上常以所爱的门徒为约翰,这是无须置疑的。
至于约翰为什么用第三人称写此书,我想他此时已经是一个满有主丰盛生命的人,再也不是以前的“半尼其”了。他的里面满有爱、谦卑,他愿意隐藏自己!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那么喜欢看约翰福音,这真是一部生命的书!同时,使徒约翰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这只是我的个人理解,请勿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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