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年看《爱在哈佛》有这样一段:
读医学院的女主人公,遇到一个面临生命危险的路人,凭着课堂所学的记忆,果断地切开病人的喉管,后来遇到碰瓷。在美国,没有医生执照冒然进行外科手术是违法的。她将面临退学,作别哈佛,也挥别多年的理想。
这时深深的自责一直折磨着她,她自责的是行动之前的迟疑。她认为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那一刻她唯一应该考虑的就是救人,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应与自己无关。而当时的犹豫,不是前途,不是退学,而是这个举动是否冒失,自己的救治是否会导致病人死亡。
准备退学的女主角向她的恋人说,假如再遇到一次这样的情况,她还会如此。
我和我的夫人,除了敬佩主人公之外,也在问自己,假如是自己,会不会迟疑,如果选择了会不会后悔。
当然,没有身临其境的假设,都是不负责任的伪命题。至少,现在,我不谦虚地认为,爱是一切律法的总纲,心中有神的人,当无所畏惧。
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摆在面前,原神保守我做出那理所应当的选择。
别让爱心停下脚步,从自己做起,与弟兄姊妹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