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obeln在2009-10-2 19:20:00的发言:
两个人走到一起,肯定还会有很多的不同和分歧,再如何的蒙恩,也还是罪人而已。
正确的作法,无疑是在耶稣基督里达成统一。或者妥协接受,或者说服对方,当然是要在信仰原则的基础上。
但我的问题是:如何知道我们是在求全责备,还是在坚持真理?
我们很难容忍盗窃和犯罪,但是否就可以接受顺手牵羊贪小便宜? 我们很难容忍欺骗和背叛,但是否就可以接受配偶的目光被其他异性所吸引?
我们很难容忍眼中的沙粒,但如何知道那也许只是随风而逝的雨滴?
面对无法消除的人性,我们究竟要掌握怎样的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2 21:33:50编辑过]
把握圣经的大原则,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首先看这人的灵性好不好,然后是道德人品,然后是两个人的目标、兴趣爱好等是否能合到一起。对于具体的人,也要看心里是否平安。
以下是引用纯真乃缦在2009-10-2 23:13:00的发言:
再打个比方。有姐妹来问,“我找了个男友,但是现在恋爱中经常吵架,这是否说明他不是神为我预备的...?”
但是为什么基督徒们很少这么提问:“我跟男朋友每天都吵架,这是否说明我不是神为他预备的...”?
这样问很对啊,我们当然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放弃神给自己预备的生命的计划会导致人生的失败。基督徒应当舍己,而没说过要忘我,舍己是说舍弃那个会犯罪的老自己,而我是很宝贵的,我的一生也是很宝贵的。
当然你说的预备自己成为一个合适的人也很重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3 11:25: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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