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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恋爱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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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夫妇俩都是基督徒,原互不相识,居在不同城市,经老信徒介绍,第一次见面三天确定关系,约好下次见面领证,三个月后第二次见面领了结婚证,11个月后第三次见面举行结婚典礼,之前一直保持圣洁,直到举行结婚典礼之后才彼此相亲。婚后半年调到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单位。现在结婚将近20年了,我们天天过着恋爱般的家庭婚姻生活,彼此恩爱有加,孩子上高中了,我们一直觉得非常幸福,几乎没有真正争吵过,最多只是为教会侍奉或对社会现象有不同的看法,而有一些有益的辩论或论证。

     我们认为基督徒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不需要通过恋爱来确定,只要凭着神的旨意,遵行圣经的教训,就必幸福,像以撒与利百加一样。而基督徒的婚姻生活则是一辈子不变的恋爱生活,非常的美,恋爱是幸福的、是一生一世的事,爱是永不止息。这是我亲身的感受。感谢神的恩典。

发表于 2009-9-2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恋爱确定婚姻好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从此以后淫乱之风日盛、肉体情欲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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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只是姐妹你个人的经历和领受哦,不可以作为普遍真理来教导弟兄姐妹啊!

感谢神,给姐妹所预备的

 

各人的生命,生活经历都各有不同

当然如果我们都有信心如芥菜种般大

那真可以移山倒海了

 

只是每个人的光景不同,对神的信心也各有不同,神对每个人的引导也不同

 

其实还是建议弟兄姐妹在婚前好好认识对方,睁大眼睛

该调查调查,该询问就询问。

特别是在这个弯曲悖逆的时代里

好好保持自己的圣洁。

 

当然最主要还是祷告

不是神所预备的,求神显露他们

 

遵行神的旨意,即使不和楼主有相同,不需恋爱的经历

神也会给预备幸福美满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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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美好的见证.

 

但是,不能作为原则来指导别人,

因为神对人的引导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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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认为基督徒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不需要通过恋爱来确定,只要凭着神的旨意,遵行圣经的教训,就必幸福,像以撒与利百加一样。” 恩.... 这句话,后半段我承认,那是一定的但是 前半句 我有所保留。“我们认为基督徒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不需要通过恋爱来确定”,也许是我的理解的问题,但是 我还是说说 我的见解。其实,神有他的美意,我相信,神一开始摆在我们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选择,打比方比如教会里有很多不错的姐妹,至于如何去判断谁是属你的姐妹,神会给你完全的主权,因为他爱你。但是,这个结果,神其实已经早就知道了,但是你在结婚之前,还是无法判断谁是属你的,便会需要通过恋爱~ 这种方式来经历。 楼主是有福的,因为你的预备,你和神美好的关系,神对你有如此简单却是美好的计划,但是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到一样的福气的。但是 只要是遵行神的话语,每个人都做好 爱 的功课,相信就能很快找到那个属你的。每个人也有着神所给与的不同的计划~ 通过恋爱~ 来经历神的计划,也是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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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盐与光在2009-9-21 14:43:00的发言:

 

 

     我们认为基督徒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不需要通过恋爱来确定,只要凭着神的旨意,遵行圣经的教训,就必幸福,像以撒与利百加一样。而基督徒的婚姻生活则是一辈子不变的恋爱生活,非常的美,恋爱是幸福的、是一生一世的事,爱是永不止息。这是我亲身的感受。感谢神的恩典。

这话,对于真正重生得救、灵命成熟的基督徒适用,对于其他的,个人觉得不适用。

PS: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是不是真的那么一直幸福,也是一个问号。起码在对待儿子问题上两人有太大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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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Chrisy你好:

      你说的我基本赞成,但你对建议“弟兄姐妹在婚前好好认识对方,睁大眼睛,该调查调查,该询问就询问”。我有不同见解,不是婚前好好认识对方,睁大眼睛,该调查调查,该询问就询问,婚前已经晚了,而是没有正式提出谈恋爱关系而接触或见面之前,就请介绍人或教会中可信的长者将所有的你能想到的问题和情况了解清清楚楚,尤其是信仰状况、生命程度、个人道德操守,藉着祷告了解清楚。因为一旦接触,尤其是时间长了就容易被彼此的伪装和眼目的情欲所迷惑,会失去理性和判断。

      其实关键还是你自己信仰要纯正、坚定,完成仰望、依靠神,尽自己遵守神旨意的本分。神必恩待、保守你。

     一个真正属灵人只要与对方一交通就能知道对方如何,把稳一点再看一下对方的生活习惯(包括灵修生活)、了解一下对方的做事原则,再加上一见面就能看透的外在条件和了解对方的介绍人如实、详细的说明,确定关系三天时间足够了。

     否则,接触时间长了,一方或双方有了感情,若再说不合适,就会彼此受伤害,最少有一方会受伤害,谁负责?

      花长时间谈恋爱来确定关系是世人的做法,因为他们不信神,没有依靠,只有靠自己,而自己是有限的,就觉得时间长一点、多了解一点会更可靠些,这是出于无赖,结果还是谈了几年、甚至结婚十几年、几十年,结果离婚了。谈恋爱甚至成了一些道德败坏的人用来玩弄对方的借口。基督徒应当警惕。

      圣经上没有谈恋爱这个词,也没有谈恋爱而成的美好婚姻的记载。最好不要用属世知识和理性来教导人。

      有不少牧师的婚姻辅导是错误的,是先把人引到坑里(其实是他不明白自己讲的是什么),然后教导人怎样从坑里爬上来,许多教会的婚前辅导只是教人怎样从坑里爬上来。我想神的心意是不要人先掉入坑里,然后爬上来。

      当然如果没有信心,就是世人,也有通过恋爱而建立美满幸福的家庭,从前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建立了许多牢固而幸福的家庭,这是神的恩典,但我们基督徒应当按神的心意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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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不如请你仔细讲讲当时是如何明白神旨意的

 

       详细讲讲当时的经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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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已经晚了,而是没有正式提出谈恋爱关系而接触或见面之前,就请介绍人或教会中可信的长者将所有的你能想到的问题和情况了解清清楚楚,尤其是信仰状况、生命程度、个人道德操守,藉着祷告了解清楚。

 

这样的做法也是可以,但是道听途说远远不及自己了解来得真实

至于说到时间长了会产生感情

这个东西其实很笼统

 

有时了解一个人只需短短1-2个月就可以了

而且藉着祷告,神将那人显露

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只是谈恋爱最主要是要避免淫乱的行为

我们教会里的教导是,没有订婚之前,最好连手都不要碰,因为男不近女倒好。

 

如果没有真正了解一个人

建议弟兄姐妹不要盲目把自己的感情投放进去

 

 

确定关系三天时间足够了

这样的说法还是姐妹你自己的经历和神对你的引导,不可以作为真理来教导。

 

等候神,逃避少年人的私欲

保守自己的身体,胜过保守一切

圣洁的人,为神所喜悦

必会得到祝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21 17:53: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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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基督徒也有闪婚哒[em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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