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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第十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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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弗所书 - 教会 - 基督的身体
第十六课 - 外邦人和犹太人在基督里合一(二)
经文:弗二:11 - 18
主旨:从外邦人远离上帝,到亲近上帝,到与犹太人和睦,到两下与上帝和好,到传和平的福音,最后进到父上帝的宝座前,以上帝为乐(罗五:11)。


1。《亚洲周刊》2007年12月30日期刊登了林沛理(美国纽约Syracuse University 香港中心客座教授)的一篇文章《说真话的艺术》,副题是“葛培理之子葛福临来港传道,逾三十万人次的宗教盛事,却见证了修辞技巧的失落。”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把全文转载至此,供大家参考:

 

上个月底(2007年11月29日-12月2日)在香港政府大球场举行的葛福临布道会(Hong Kong Franklin Graham Festival),四天六场,虽然没得到本地媒体广泛和深入的报道,却是逾三十万人次参加的宗教盛事。葛福临的父亲葛培理(Billy Graham)今年八十九岁,乃美国近代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基督教福音布道家。现任美国总统布殊的父亲老布殊在任时向伊拉克宣战,出兵之前将葛培理召入白官,在他的带领下祈求神的眷顾和祝福,葛培理作为宗教领袖的精神力量可见一斑。

 

正由于葛培理在宗教界的崇高地位,他儿子葛福临千里迢迢到香港传道,便很有一种耶稣以上帝之子的身份前来拯救世人的味道,而本地基督教热烈回应、毫不犹豫地行使他们的“信仰意志”(The will to believe),也属顺理成章。从功能主义的角度而言,这股宗教热情的迸发有利社会的和谐。一如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占姆斯(William James)所言,只要有好结果,相信一个真神也好,一个虚假、被虚构出来的神也好,都是利大于害的。

 

葛福临布道会这次在香港取得成功,跟基督教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宗教”(organised religion)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大有关系。在亲身“体验”过这个布道会之后,我深刻地明白到对一个所谓“有组织的宗教”而言,它的“组织”跟它宣传的宗教同样重要(organised religion is as much about organisation as religion)。事实上,今日教会的理性/世俗,(secular),一面与它的属灵(spiritual)一面早已合而为一,无法分清了。现代基督教的深层矛盾还不止于此:耶稣本来是一个最极致的反建制人物(the ultimate anti-establishment figure) -- 他最关心的是妓女、罪犯、穷民和病者这些罪人(sinners)和社会异类(social deviants)。然而葛幅临布道会的主办单位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这是建制的一部分、它与建制的友好关系,以及它对主流社会价值的拥抱。无怪乎它在布道会上找来做见证的,竟然是一个有财有势的太平绅士。试想如果找来的是一个妓女、赌徒或者瘾君子,他们的见证会是更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不过,真正令人失望的是葛福临本人。他在布道会上二十分钟的发言,尽是圣经的的微言大义,连一句与他个人经历和领悟有关的肺腑之言也没有。他的发言,仿如一家上市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向股东报告企业的盈利。看着他对圣经不痛不痒的“依书直说”,我突然明白到我们是活在一个宗教热情耗尽、精神感召失效的犬儒世代(cynical age)。传教士要说服人,必先说服自己,但葛福临当天的表现,却顶多只是一个称职的诵经人,完全没有一个布道家的风范。

 

这当然不是葛福临一个人的问题。英国作家王尔德(Oscar Wilde)在《说谎艺术的失落》(The decay of lying)一文中语出惊人,认为世人不懂说谎,是当代艺术不振的主要原因。他的意思是:说谎需要精进的修辞技巧,而修辞(rhetorics)正是艺术的生命力与命根子。一百多年后的今日,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说谎的艺术非但没有失落,反而越来越精益求精,致使真活与谎言的界线越来越模糊,甚至无法分辨 -- 关于这一点,美国政府伪造证据,坚称伊拉克拥有大杀伤力武器,作为侵略的理据,将媒体和国民蒙在鼓里,正是一个显例。

 

然而我们失去的却是说真话的艺术。所渭真话,不一定在客观上可以证明属实,而是一些表达我们深信不疑的信念或者感受的真心活。例如美国总统甘乃迪呼吁国人“不要问国家会为你做什么,应该问的是你会为国家做什么”,又或者邱吉尔在二次大战英国的危急存亡之际,说那是英国人“最辉煌的时刻”(the finest hours)。如此发自肺腑的滔滔雄辨,今日的政治人物当然无法驾驭,就连受到神灵启示(divine inspired)的传道人也无法脱口而出。葛福临就是一个好例子。

 

请问你读了之后,有什么感想?_________________

看来作者不是基督徒,所以对于他说“只要有好结果,相信一个真神也好,一个虚假、被虚构出来的神也好,都是利大于害的。”我们不用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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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作者在文中的另外两个观点倒是值得我们深思:

 

一、现代基督教的矛盾:

 

从耶稣本来是个反建制人物,现在的布道会却变得很有组织。这还不打紧,耶稣本来“最关心的是妓女、罪犯、穷民和病者这些罪人(sinners)和社会异类(social deviants),但葛幅临布道会的主办单位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这是建制的一部分、它与建制的友好关系,以及它对主流社会价值的拥抱。无怪乎它在布道会上找来做见证的,竟然是一个有财有势的太平绅士。”

 

有组织的基督教不好吗?对作者而言,有组织表示教会变得“理性/世俗”,不很“属灵”。如果他指的是天主教式的教职阶级组织和整个运作方式,我肯定会认同,但如果指的是布道会的组织和运作方式,如节目、见证、陪谈、宣传、更进。。一切井井有条和有效率,这有什么不好呢?主耶稣在行五饼二鱼的神迹之前,不也先把群众一排排地坐下吗?(路九:14)难道布道会一片乱糟糟才是“属灵”吗?

 

当晚做见证的,“竟然是一个有财有势的太平绅士”。为什么不可以呢?从布道会的报道里,他在十一月30日的晚上,谈的是那个富足的官来问耶稣:“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十:17-22)若是如此,当晚请来一个有财有势的太平绅士做见证,不是很恰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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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传道人葛福临“依书直说”,只是一个称职的诵经人,失去了说真话的艺术,完全没有一个布道家的风范。

 

如果你有查考第十三课,你也许记得我说的一句话:“盼望有那么一天,教会的讲台上出现一个个‘于丹’,在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的同时,也能‘激活圣经千年情怀’。”

 

不要因为我这样说,你就以为我会认同作者给葛福临牧师的评语,说他“只是一个称职的诵经人”,没有说真话的艺术,也没有一个布道家的风范,只因为当晚他在布道会上做了仅二十分钟的发言。我完全不同意作者的评语。

 

布道会上的传讲福音信息跟主日教会讲台上传讲信息是不同的。最大的不同点是在“听众”。上“讲道法”或学习演讲技巧的人都知道,演讲者一定要以听众为中心。在不同的演讲场合,演讲者不但要对听众的心理有所了解,还要对听众情境做详细的分析。所谓听众情境分析(Situational audience analysis)就是分析演讲场合的听众特征,如人数多寡、环境、对讲题、讲者、场合的态度。在大型户外布道会上,听众对讲者的长篇大论是不会有兴趣,加上吵吵闹闹的场合,他们也很难专心聆听。传道人不是政治家,以传讲信息来煽动群众;他是上帝的使者,传讲福音信息,然后圣灵将信息应用在不信者身上,那些被上帝拣选的人,会回应这个恩召,就算他们当时不完全明白所传讲的信息。福音信息本来就是简简单单,不需要用“高言大智宣传上帝的奥秘”,也不用什么“智慧委婉的言语”(林前二:1,4)。不是吗?在我们现在查考的《以弗所书》里,保罗不是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已经得亲近了。”(弗一:7,二:1,13)这不是简简单单的福音吗?干嘛还要什么“说真话的艺术”?布道会上有“于丹”的“激活圣经千年情怀”固然好,但如果“于丹”只是展露她的“智慧委婉的言语”,而不是上帝话语的出口,我宁愿站在布道会讲台上的是“一个称职的诵经人”,被上帝使用,把那些不信的人带进救恩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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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一提,有的人和宗派认为布道会劳民伤财,所得的人流失率很大,所以不赞成举办这种大型布道会。譬如在一个论坛上,有人这样说葛福临香港布道会2007年:

 

这种布道会参加多了,就知道其实没什么意思。这样的大场面很激动和蛊惑人心,去了的人很难不被影响的,反正我是很感动,可是这对于教会的发展一点用也没有,不过是基督徒自娱自乐罢了。我们教会不过200人,去年圣诞节布道会,有超过800人参加,700人站起来决志,事实上最终留下来教会的连 7个人也没有。开一场布道会,十几万人参加,上万人决志,这种事情只能绊倒传道人,让人觉得自己真的很了不起。。。

 

。。我想我并不偏激,他们做都做了,我只是说说,哪里会偏激呢?我又没有去砸场子。

。。我当然不会,说这些站起来的人没有真得救的(甚至我也不会说只有很少人是真信主的),神当然可以也必然使用这样的布道会(话又说回来了,什么环境和事情是神不能使用,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的呢?),我说的是推崇这类布道的牧者,我认为他们的一些观念是错误的。

 

。。没有错,有一些错误观念的牧者,仍然可能是神所使用的,对神忠心的牧者。我们都有错误和问题,感谢主,我们不是靠正确的神学得救的,而是靠神的恩典。但是错误就是错误,不会因为别人也有错误,或者神还是使用这些错误,它就不再是一个错误。

 

指出这样的错误,我认为和爱心毫无关系,也谈不上偏激。

 

从一场这样的布道会中间是看不出什么的,既看不出什么错误,也看不出圣灵的做工(有和看得出是两回事)。但我不是仅仅针对这一场布道会在发感慨,而是面对西方特别是北美教会这么多年来的一些整体发展趋势,这样的布道会被推崇,乃有其教会历史背景,并表征着教会教牧神学的发展趋势中一些比较令人担忧的问题。单独看一场布道会,我们不能说什么,更不应该下定论论断别人,但是在一个教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看类似这样的事情,我们就会有不同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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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也有人不以为然。有个弟兄/姐妹这样见证:

 

朋友的父母是从内地去香港成功的企业家。但是,她父亲15年以前把自己的三个孩子和妻子抛弃,和另一个女人走了。15年来,朋友的妈妈带着3个年幼的孩子辗转加拿大,在没有语言,没有钱,没有亲人的日子里认识了耶稣。现在3个孩子两个大学毕业了,1个明年读大学。这三个孩子信主后,一直为父亲祷告,这次姐姐Angel专程赶回香港带父亲去布道会的。他的父亲信主了,姐姐Angel给她认识的所有人发邮件说:“you have a new brother in Christ!”。认识这个家庭近8年,第一次看到Angel和父亲站在一起的照片,我想,天父在天上,天使天军在天上也欢呼庆祝呢!

 

葛福临如何我不知道,这样的大会如何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罪人悔改,天父的心就得到满足。我只知道,上帝恩待和怜悯Angel一家。。。

弟兄姐妹,你对布道会有什么看法?________________请在课堂上跟同学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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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2。弗二:14 - 16  “14因他使我们和睦(注: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15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16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借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上帝和好了。。”

 

《新译本》:“14基督就是我们的和平∶他使双方合而为一,拆毁了隔在中间的墙,就是以自己的身体除掉双方的仇恨,15并且废掉了律法的规条,使两者在他里面成为一个新人,这样就缔造了和平。16基督既然借着十字架消灭了仇恨,就借着十字架使双方与上帝和好,成为一体。。”

 

KJV :14 For he is our peace, who hath made both one, and hath broken down the middle wall of partition between us; 15 Having abolished in his flesh the enmity, even the law of commandments contained in ordinances; for to make in himself of twain one new man, so making peace;16 And that he might reconcile both unto God in one body by the cross, having slain the enmity thereby:

 

在上一课分析弗二:11-13时,我说保罗不是单单告诉我们教会是怎样诞生,他更要告诉我们教会在上帝永恒计划里所扮演的角色。我也和大家分享了弗二:11-18 的思路进程,就是:

 

11-13节 外邦人远离上帝。。。

13节 外邦人得与上帝亲近。。

14-16节 外邦人与犹太人(两下)和睦。。。

16节 两下得与上帝和好。。

17节 基督来此和平的福音。。

18节 两下进到父上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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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课,我们已经查考了11-13节,保罗告诉作为外邦人的我们,怎样从远离上帝到得以亲近上帝。

 

现在他告诉我们,教会建立的目的何在?不是单单为了外邦人,也不是单单为了犹太人,而是把两下都放在教会里,使两下都得与上帝和好。为什么上帝要这样做呢?我们先要明白什么是恩典的约。

 

从圣约神学的角度来看,上帝在永恒里就与人立了两个约:一是行为的约(Convenant of Works),一是恩典的约(Convenant of Grace)。前者是上帝与亚当立的约:在个人完全顺服的条件下,这约应许亚当得着生命;并且生命是借着他传到他的后代。因着亚当的犯罪堕落,上帝与人建立恩典之约,在这约,上帝借着基督,白白地将生命和救恩给与罪人。人信耶稣基督得救,不信基督的就灭亡。由于时代论者把律法时代和恩典时代划分得清清楚楚,好像律法和恩典是站在对立的地位上,给人一个错觉,以为恩典的约不包括上帝与以色列人所立的诸约,这是不正确的。其实,恩典的约是包括各时代的约,只不过在律法时代和福音时代,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而已。任以撒在他的《系统神学》有很好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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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原则上而言,恩典之约在各时代中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上帝只有决定一个救赎的计划,也只有立了一个恩典之约。从下列数点可得到证明:

 

1.恩典之约是与亚伯拉罕正式建立的。当时上帝不仅是和亚伯拉罕立约,也和他的后裔立约,并且应许说,万国将因他而得福(创十七:7、廿二:18)。圣经也清楚指出:

 

a.这约并没有因在西乃山所立之约而被废弃(加三:17-18)。

b.凡是相信耶稣基督而得救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与他同受应许(加三:29)。

c.耶和华不但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也是一切信徒的上帝(罗九:6,8;太八:11;罗四:11-12)。

 

2.上帝只有预备了一条福音的道路,就是借着耶稣基督的救法。除此以外,并无别的得救之法(徒四:12;加三:8;来十:1-4,11-12)。而且救主也只有一位(加三:16;约十四:6;弗二:11,22)。

 

3.圣经明言,靠着律法,没有人能够得救,因为罪人没有能力靠自己去作上帝所喜悦的事。假使我们在救赎方面将人类的历史划分成七个时代,那么除了所谓恩典时代以外,没有人可以得救了。然而,事实上,在所谓律法时代中,仍是有许多人得救的,而且也是靠信心得救的(来十一)。我们必须要了解,罪人唯一的盼望,乃是上帝的恩典,这恩典在亚当堕落以后的整个人类历史中,自始至终得到彰显(罗三:9-10,12,19-20;来十一:1-12;加三:11;哈二:4;加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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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6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恩典的约在律法时代和福音时代,有什么不同的处理方法呢?

 

在律法时代,这约是透过应许、预言、祭祀、割礼、逾越节羔羊,及其他给予犹太人的预表和制度来实现;一切都是预表基督。那时期,这约是在律法之下,透过圣灵的工作来实行;是足以有效地指导选民,并且按着弥赛亚的应许,建立他们的信心,借着所应许的弥赛亚,他们得到罪的完全赦免和永远的救恩,这个处理方法称为旧约。

 

在福音时代,借着在基督的福音,上帝恩典的本质显明出来。新约的条例是圣道的宣讲讲和圣礼(洗礼和圣餐)的施行。条文数目虽然较少,仪式简单,也较少外在的荣耀,然而这些对万国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有效。在这些人中,恩典的约的属灵能力得到更完满的发展。这不是说,有两种本质不同的恩典之约,而是同一个约,实行在不同的时代而已。(资料来源:殷保罗著《慕迪神学手册》)

 

我们都知道,在旧约律法时代,以色列人破坏了这个恩约。虽然上帝“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来一:1),他们仍然悖逆不听。不但如此,他们还忘记了上帝拣选他们,与他们立约的目的,乃要“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万国得知你的救恩。”(诗六十七:2)他们反而视世界上别的国族如同狗类,不与外邦人接触,认为外邦人是在上帝的怜恤之外。换言之,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有一道隔断的墙,和不共戴天的冤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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