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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后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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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林后11章24节:保罗被犹太人鞭打5次,每次40,减去一次,这是怎么解释??

 

有知道的弟兄姐妹帮我解释一下,原神祝福你

发表于 2009-6-13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罗说他“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犹太的律法定下了这种鞭打的规例(申廿五1-3)。普通的刑罚是四十次,不可超过这个数字。如有超过的话,鞭打者必须受罚,接受鞭打,超过的次数。因为鞭打者怕一不小心超过四十次,他们就停在三十九次上。所以这种鞭打又称为“四十减一”。鞭打的详细条例写在米示拿(Mishnah)上。米示拿是犹太传统律法的法典。“他们把他的双手分别绑在左右两根柱子上,管会堂的撕开他的衣服,撕破也好,撕得粉碎也好,以曝露他的胸部。在他后面,置放了一块石头。管会堂的站在上面,手里拿牛皮制的皮鞭。那皮鞭双重褶叠,又加上两条,随之起落。其握手有一掌之长及一掌之阔;鞭长及其脐。(当囚犯被打时,打在他的肩上,鞭端可及其脐。)三分之一次打在胸前,三分之二次打在背上。站时坐时均不可打,只有在弯身时方才可打。……打时用全力以一手握鞭打他。如果那囚犯死在他手下,他是没有罪的。不过如果是由于他多打一下而死,他必须逃亡。”保罗受过这样的鞭打有五次之多。鞭打得利害,可以致人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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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保罗是罗马公民。当时犹太归罗马管,这是罗马公民的特殊待遇,如果是犹太人的话,还是40照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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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残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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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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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纯真奈曼 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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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鞭刑很难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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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怕打人打得多了,所以减一下,犹太律法中有的,显示出神的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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