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499|回复: 16
收起左侧

[求助]突然对“信”产生了点小疑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拉太书2章15节开始: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因信耶稣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3章01节开始:......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VS

     雅各书2章14节开始:我的兄弟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这样,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说不上来昨天看圣经对比了这两章起了什么疑惑?就是感觉理解上怪怪的。

       我心里大致是这样想的:信耶稣不是因行律法行的好称义,乃是因为你信他,这救恩就白白赐给你,包括主宝血的洗净。但又因着自己信了之后的好行为表现彰显出自己的信?因为信他就与他一同死,在罪里没有感觉了,死了。在义里有感觉了,活了。所以后面的行为是重生后的行为,与之前老我的行为无关?

       我就是说不上来到底哪里卡住了,求教这里的高手来帮我理解下这两处对比~~谢谢,我自己的理解哪里有错误或是有不足吗?

发表于 2009-4-1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两处是说得救之法,乃是因信称义

 

后面是说,信心必然是会带出行为的,信行不能分割,行为是生命的流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理解基本是对的。

因信称义的核心是:所信的对象是公义真理良善的本体-上帝,主耶稣。一个人真正追求真理,追求公义,追求良善,就会被真理公义良善的本体所发出的光辉所吸引,来就光。真光照进世界,凡来就光的,就是喜悦光的,就是属神的,能够因信称义,这个信是这些人对公义良善的信心。真正的信心可以产生巨大的动力,也就会化作良好的行为。信心是因,行为是果。

有些人的信心是对自己的信心,那是没有根基的,会随着热情的消散而消散,根本没有力量,也就行不出好行为,即使能行,也是装出来的,其实心里还是痛苦的。这是很多没有重生得救的人的光景。

信心的根基是真理,是真理的圣灵,是上帝的道,在这个根基上,信仰才是纯正的,也是真正有生命力的。

遵行律法只是指行为,一个人即使不碰触律法,行为合乎规矩,但若心里有恶念,那人也还是恶的。上帝知道人心,所以人不能因行律法称义。人的罪性没有根除时,人就无法脱离罪恶。而主耶稣来拯救我们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把圣灵赐给我们,靠圣灵根除罪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们的心是上帝最看重的,一颗饥渴慕义的心,向善的心,忠心爱主的心!

若心不对,其他一切行为都没有价值,上帝完全不喜悦。

箴言4:23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的。

一点个人浅见,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主痴狂在2009-4-19 16:16:00的发言:

有些人的信心是对自己的信心,那是没有根基的,会随着热情的消散而消散,根本没有力量,也就行不出好行为,即使能行,也是装出来的,其实心里还是痛苦的。这是很多没有重生得救的人的光景。

信心的根基是真理,是真理的圣灵,是上帝的道,在这个根基上,信仰才是纯正的,也是真正有生命力的。

創1: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假設有人已成世俗楷模,受到關注:

如果他人請其去吃飯、娛樂、剪綵等;馬上問題就來了,可能放棄了歷練、抹除缺陷的機會(還怎麼救贖和被救贖啊?)。

——提高應對、傳福音的能力和經驗,而不是去封閉自己。

——活出真我、活出自由才是真!

 

太5: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太5: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太5: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太5: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暗含能力)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太5: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不可投機耍滑)

——也是本論壇對“預定論”吵來吵去的原因之一!

(原意本身是好的,但是怕被誤用和部份人錯誤理解,以爲萬事大吉了)

 

淺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9 17:04:0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章没有可比性的,是两个不同的论点,后面所说的行为并不是行律法。不能彼此论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拉太书2章15节开始:知道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因信耶稣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
雅各书2章14节开始:我的兄弟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这两句话指明的对象不一样:
加拉太书这节是告诉信徒,人得救赎的办法
雅各书这节是对已经重生得救的信徒进行劝勉,以及教给他们如何分辨真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的办法

讲解的内容主题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不能进行对比,错误的对比会让你陷入错误的理解之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9 19:15:2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白的恩典绝不会让人变得闲懒而不结果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9 20:42:54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eter-陈培基在2009-4-19 18:48:00的发言:

这两章没有可比性的,是两个不同的论点,后面所说的行为并不是行律法。不能彼此论证。

弟兄说的是,后面说的行为是有了信心以后生命的自然流露,而不是靠着人自己守律法,一个是活的,一个是死的,所以行为能见证信心,圣经说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他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0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卡在里面了,很长时间了,比如,我犯罪了,我会不自觉的认为,我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于是我就采取行动了,可最后发现错了,怎么办,所以究竟怎样理解信心和行为的关系?

看过了律法之后,行为就会受到律法的控制和影响。得老提醒自己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很多时候我都会掉入这样的怪圈,稍有不慎就觉得是做错了。

我还老是怪自己,老是做错,怎么能配得到上帝的爱?

但是再想想看,又觉得不是这样,我就是什么都自认为做对了,那我还是不配得到上帝的爱,只是主耶稣可怜恩待我而已。

可是我仍然会掉进对自己的谴责中。。。我觉得我每天都犯罪,甚至一个念头,一句话,一个眼神都是在犯罪,真的很难面对自己的真实,害怕失去主耶稣的爱。

最后,我发现了,不能靠自己,可是我怎不能老是在犯罪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3 05:5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