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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会得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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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5 6:22:01编辑过]
发表于 2008-12-1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你问这些问题之前,先请你说说圣经里说怎么样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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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乖乖,我就是父母的儿子;我今天不乖,我就成为别人的儿子?

由于「因信称义」、「信徒永蒙保守」、「好行为无功德」这些观念,是基督教很重要的教义,
所以,我不能不尽量从各角度作解释,希望能帮忙对此教义仍有困惑的弟兄姊妹,能更清楚这观念。
对基本教义不了解,轻则自己受亏损,重则易走入异端,岂可不慎?

这次,我尝试用人类父母孩子的关系,来描述这些观念。
其实,这样的比喻方式,并不是绝对能描述清楚,
但是,至少可以使这个观念,比较简单易懂一些。

一个真正的信徒,从重生起,其得救的身份,就不会再消失了。
我们有两个生命:
一个是母亲所生的:肉体的生命。
一个是圣灵所生的(重生):永远得救的生命。

一、出生一事上
我的出生,是我父母所造成。
在我出生一事上,我可有任何功劳?
是不是我父母要先问我要不要出生,先征得我同意,否则他们生不出我?

从神生的,岂不类似?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
既不是从人意生的,而是从神生的,那在救赎一事上,岂是我这个如粪土般的罪人所能参一脚的?

二、血缘上
我出生之后,我身上就流着父母的血缘。
这血缘,会不会因为我长大后的行为好坏,而有所改变?
难道我乖乖,我的血缘就与父母相同;我不乖,我的DNA鉴定就变成不同?
世上岂有这种超级大怪人?血缘每天变变变,一天变N次?
重生之后,我们成为天父的儿子,我们因信称义了,状况岂不类似?
这身份,岂会随我行为好坏而再改变?

三、身份上
我是父母的儿子。
我今天乖乖,我就是父母的儿子;我今天不乖,我就成为别人的儿子?
所以,我一下子是父母的儿子,一下子又成为别人的儿子?
儿子的身份,是这样一夕数变的吗?
得救之后,我们在成为天父儿子的份位上,岂不类似?

四、父母对不完美孩子的接纳上
一个正常的父母,会在生下孩子后,因为孩子不乖、不美、残障、智能不足,就把孩子丢弃?
我们的天父,会在生下我们后,因为我们不乖、犯罪,就把我们丢弃?
孩子不乖,父母会伤心、难过,但是不会因此就把孩子丢掉。
我们不乖,上帝会伤心、难过,但是,一样不会因此就把我们丢掉。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连我们这些罪人,对自己的孩子都会如此爱护,更何况是上帝?
请不要如此亵渎上帝那至高无上的爱!

五、孩子努力当个乖小孩,是为什么?
我努力当个好孩子,是因为怕我若不乖,父母就不要我了?
还是一种自然反应、对父母的感谢、想让父母高兴?
我们得救之后努力行善,是因为怕我不好,上帝就不要我了?
还是一种圣灵内住我心的自然反应、对上帝的感谢、想让天父高兴?

六、对不乖的孩子,如何处置
生我的父母,对我不乖的心,无能为力。
 
 
但是,将我重生的上帝,对我不乖的心,祂绝对有能力。
透过圣灵不断的提醒、感动、责备、赐予力量,
我虽仍会犯罪、虽可以压抑圣灵的声音、消灭圣灵的感动,
但是,我绝不可能在死前仍不悔改归正。
因为,上帝的力量比我大,我的意志绝无法与上帝对抗。
祂一旦爱我,就必爱我到底,绝不离弃。
祂一旦爱我,就算我背叛离开,但祂绝不离开。
祂会惩罚、管教、督正,我虽会感到被惩处的痛苦,但绝不必担心祂会弃我而去。

选自《基督教小小羊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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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不过因为特殊原因,她虽然知道人都有罪,但她年龄太大了,又没人牧养,她的生命并没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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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这样有没有得救?    
     
(小小羊)
 
我要指出一个很重要很重要,但却是很常很常被忽略的核心问题:
上面问题的对象,是针对『别人』,还是针对『自己』?

因为,对象不同,答案会有别。

我们坚信:圣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一个人,如果真正得救了,那他就永远得救,不会再沈沦。
就如彼得,他已经得救,却依然犯下大罪,但他犯罪时,不会从得救的份位失落。
一个人,如果死亡时沈沦,那表示他从没真正得救过。
就如犹大,他从没真正得救过,虽然他生前也有很多好像得救的表现。

圣经也说:真正得救的人,会有好行为出来。
『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7-20)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

真正的问题来了:
如果一个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这人有没有得救?

我要指出一个很重要很重要,但却是很常很常被忽略的核心问题:
上面问题的对象,是针对『别人』,还是针对『自己』?
因为,对象不同,答案会有别。

一、 对别人
如果别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这人有没有得救?
很多重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信徒,常会说这些人『有得救』;
很多重视『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的信徒,常会说这些人『没得救』。
我不是说每个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信徒,或是每一个相信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信徒,都会这样认为。
事实上,『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和『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这两个教义,都必须同时成立,所有信徒也都必须接受:
一次得救,必定永远得救;
真正的信主,一定会带出好行为。

但问题是,我们能不能依据一个人在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就说他没得救?或是说他有得救?
我们如何判定别人有没有得救呢?

事实上,我们根本没办法从别人的行为,来判定他到底有没有得救。
理由有三个。
1.最主要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真正从内心信主(认罪、悔改、信耶稣)过。
除了上帝,谁能知道人心最深、最隐密处呢?
我们有谁敢说自己可以绝对正确看透人心最隐密的真正那一面呢?
如果别人真的曾经真正从心里信主过,那么,即使我们现在看到他们没有好行为,我们也不能说他们就没得救。
2.因为,我们怎知他现在的坏行为,是不是犯罪时的大卫王、是不是犯罪时的彼得?
3.也因为,我们怎知他现在和过去相比,行为上都没有进步?
搞不好他过去更坏,虽然现在他信主之后只进步百分之一,但也是有进步啊,只是我们外表未必能看得出来而已。
我们敢说自己已经可以完全清楚看清对方所有的好行为了吗?会不会对方有一些好行为,是我们没看见的?

我们别忘了,圣经也不断要求我们『不要论断人』,也要求我们要『宽以待人』。
我们可以说这人行为不合圣经、这人行为不对;
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说别人没得救。
我们可以针对对方的『罪』、『罪行』来纠正;
但却不可以因此就判定对方这『罪人』没得救。
判断是不是罪,是我们该努力做的;
判断别人是不是得救的罪人,不是我们该去碰的。

我们可以这样认定:
那些信主之后,有好行为的人,比较『可能』是真正得救的;
那些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的人,比较『可能』是没真正得救的。
我们只能说『可能』,却无法说『一定』。
当然,如果对方不信真正神人二性的耶稣,不信罪、十字架、救赎、、、这类信仰核心,那我们当然可以直接说对方没得救。
像那些新时代运动者、异端就是一例。
我们这篇文章所描述的,不是这类人,而是指他接触的、信的,是正确的福音,也曾公开做信仰告白的人。

我要提醒大家,请务必仅记这两个原则:
1.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2. 『罪』与『罪人』要尽量分开处理,不要把罪和罪人搞混处理。

二、 对自己
我们对别人,不能轻易说对方没得救;
但是,对自己呢?我们能不能从自己信主后的行为,判断自己有没有得救?

对这问题,天主教认为,我们到死之前,都无法真正判定自己有没有得救。
我们必须一直很努力,否则随时可以沈沦。
得救,是非确定状态,到死才成为确定。

基督教阿民念主义者,强调人的自由意志,有很多,也认为得救者是可以再沈沦,变成不得救的。
所以,得救是不确定状态的,是会变动的。
虽然我现在得救,但我不能确定明天我还会不会得救,会不会因为犯大罪而沈沦。

然而,我们已经说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真正得救过,就绝不会再沈沦(虽然还会犯罪);
那些到死沈沦的,根本从没真正得救过(虽然他们生前有很多好行为)。
归正神学主张:
信徒是可以在生前,就清楚知道自己有没有得救的。
归正神学的重要信仰信条『韦斯敏斯特信条』第十八章二节如此说:
『那真相信主耶稣,诚实爱祂,以无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确实知道』他们是处于蒙恩的地位上』。

回到我们的问题来。
我们原始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这人有没有得救?』,
问题对象换成『自己』时,就变成:
『如果我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我有没有得救?』
答案是:没有!

我们没办法知道别人内心是否真正认罪悔改信耶稣;
但我们可以知道自己内心是否真正认罪悔改信耶稣。
我们没办法知道别人信主之后,行为到底有没有进步;
但我们可以知道自己信主之后,行为到底有没有进步。

没错,我们无法去省察别人,
但我们可以不断省察自己,真的很认真且诚实来省察自己。
如果我们认真省察,那我们真的可以确认自己是否得救。
不仅是透过省察我们内心、省察我们外在的行为、更是透过圣灵与我们的心同做见证,这是我们何等的安慰与鼓励。

我们千万要记住,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
但也绝对要记住,真信心必定会带出好行为。
所以,当我们信主之后,自我省察,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任何行为上的进步,那么,这表示我们的信是假的,绝不是真的。

请小心这两种区别:
1.信主之后,完全没有任何德行行为上的进步。
2.信主之后,还会犯罪。
表面上来看,二者好像差不多,但其实差很多。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之后的信徒,一定会有德行行为上的进步;
但一个真正重生得救之后的信徒,因为还没到天堂,所以依然还会犯罪。
会犯罪,不表示德行行为就都没进步;
德行都没进步,表示根本就没得救。

当我们真正信主得救之后,此时如果犯罪,我们会有内心的痛苦、会认罪悔改。
但是,这不表示『马上』就一定会痛苦、马上就会认罪悔改。
有时,悔改是发生在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
一样是犯大罪,彼得可是犯了三次(三次不认主),犹大可是只犯一次(只卖主一次)。
问题是,后来,彼得会认罪悔改,但犹大不会。
犹大知罪,他内心也会痛苦,但他不会为此认罪悔改。
因为,他从来没得救过,内心没有圣灵内住,所以,他没有圣灵帮助,没有圣灵的感动、管教、提醒、责备、、、、,主耶稣也不为他代求,上帝也不会赐悔改的力量给他。
而彼得是得救的信徒,所以他犯罪时,圣灵会动工,主耶稣会为他代求,上帝会给他力量,使他愿意悔改归正。

我们虽然可以有得救的确信,但是,这确信是可以消失、减弱的,
特别是我们在犯罪时、试探来临时、陷入黑暗的景况中时,更容易会如此。
韦斯敏斯特信条十八章四节如此描述:
『真信徒对于自己得救的确信可能有种种不同的动摇、减少,或间断。
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
或因坠入损害良心而使圣灵担忧的某些特殊罪恶中;
或因突如其来的试探;
或神收回祂笑脸的光照,甚至让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无亮光』
但是,我们不用担心,只要我们继续努力,我们又可以重新获得这种得救的确信。

另外,关于得救的确信,不表示我们信主之后,很快就可以得到。
我们一定要努力去确认自己到底有没有得救,因为,假如我们没得救,那事情可就严重了。
但是,这不表示我们很快就可以确定自己有没有得救。
我们要『尽快』确定,但未必能『很快』就确定。
韦斯敏斯特信条十八章三节如此说:
『此无谬的确信并非属于信仰的本质,所以真信徒在获得此确信之前,要长久的等待,经过许多困苦奋斗』
但是,请我们一定要记住:
我们虽无法确定知道别人有没有得救,但我们是可以得知自己到底有没有得救的。
韦斯敏斯特信条十八章三节继续说:
『然而,真信徒由于圣灵得知神所白白赐给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启示,正当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确信』

回到原始的主题来。
我们要重申这几个重点:
1.『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真信心一定会带出好行为』,这两个都是完全不矛盾的真理,不可废弃任一种。
2.别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我们不能说他就没有得救。
3.我们自己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我们可以确定自己没有得救。
4.确定自己有没有得救,是很重要的大事。信徒一定要努力去获得这种确信,而且一定可以获得。


选自《基督教小小羊园地》
http://www.crca.com.cn/show.aspx?id=546&ci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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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12-14 18:50:00的发言:

在你问这些问题之前,先请你说说圣经里说怎么样才能得救?

刺猬版主,我也不知道有些信得稀里糊涂,明白基督是主,是神的儿子,信主是好事,但是却不真的明白真理,更没有活出新的生命来的信徒,如果有一天他们突然离世,那他们的灵魂能不能到达天堂,与主永远在一起呢。[em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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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crca.com.cn/show.aspx?id=503&cid=53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在前三章中,我们基本上围绕着基督徒属灵生命的成长过程作了摘要性的讨论。正如一个肉身生命有孕育、诞生、成长、成熟等阶段,基督徒的属灵生命也相彷,一个人从听道、反抗、质疑、寻求到决志信主乃经过了一个漫长的“重生过程”。而一个获得重生的人所必然遇到的事,就是这个新生命怎样与他旧有的生命相抗争,哪一个争赢,哪一个争败,此乃长大成人,步向成熟必经的阶段,人们常称此为“成圣的过程”。

  来到这个阶段,我们可以详谈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在这里,就只能注重讲一点,而这一点也是信徒常常感到疑惑的一点。

  我们要问一个问题,既然这是一段争战的过程,那么有没有人会中途战败而至终放弃信仰呢?若有,他们是不是先前得救了而以后又再不得救呢?若没有,我们又怎么解释现实生活中所见所闻的真实个案呢!而最重要的是:我怎么知道我自己是最终一定会战胜的那一位呢?自然,这里所引介出来的,乃是圣徒是否可以坚守信仰、忍耐到底这个大题目了(i.e. The doctrine of Perseverance)

  畏缩、跌倒、离经叛道的事有没有可能发生呢?有!《新约圣经》曾经用训诲、实例,郑重地警告过我们,有些当众宣告过自己基督徒信仰的人,可能不会坚持到底,中途就把信仰放弃了。在主的门徒队伍当中,就有一个跟随主跟到一半就离开的,甚至还招致了极可怕的下场。而在保罗的同工当中,不单离弃了保罗的,连主也离弃了的人也不止一个。连耶稣自己在撒种的比喻中好像也在暗示,只有一种听道的人才能信仰扎实、持守到底;其它的,最终都会给各种邪恶的势力吞食掉的,而这势力是会叫基督徒抵御不过、信仰持守不下去的。

  然而,在另一方面,在同一本《新约圣经》中,又有强烈的、几乎是以“绝对的保证”那样肯定的话来强调说,基督徒必定能够得救到底。

  因此,我们要解决的困难就在──有人离弃真道这真实现象、和圣徒永不失丧这《圣经》教导──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在进入讨论之前,让我们重温一下我们在先前三章中所强调的主题思想:救恩的主体是神不是人,神预备救恩、成就救恩、施行救恩,怎么会不保守、成全救恩到底呢?“Perseverance(坚忍)这个字有双重含意,若从信徒的角度来讲,即表示信徒抵挡了一切诱惑和患难,持守信仰到底;而从上帝的角度来讲,则是指使人得救的上帝对属他之人的保守,赐予信徒足够的能力,使之不至中途失丧。因此,无论我们现在是用理性来讨论这个《圣经》真理,还是切身实在地行走这条信心窄路,我们一定要抓紧这个前提:基督教的信仰绝对不是从自我出发的,信心不是自信,无论你把自信和努力扩展到多大,都无法达到上帝那里去;反之,如果你已经在上帝的怀中,无论你的信心和意志有多薄弱,你是不会失丧的。

  也许,有人要问:“这岂不是说一个人一旦举手决志、接受主耶稣之后,无论往后与神的关系如何,甚至离经叛道也不用担心,因为反正他已经安全了?”很明显,这样的论点很难叫人信服。但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也想问另一个问题:天主教徒指责我们,说新教徒只讲因信称义,不靠行为,“这岂不是说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往后行为怎样也不要紧,反正他已经安全了吗?”那你怎么回答?

  你看见了吗?信靠神的保守和尽一切努力坚守信仰,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或者讲得更清楚一点,一个真正有因信而产生的属神生命的信徒,他必然会很在意他一生的日子是否合乎神的心意。他会不会有失足的时候呢?会!但是,一个真正有神生命的信徒在软弱跌倒时,他内心所暗暗承受的挣扎、痛苦、不安,跟一个没有重生的人的内心世界,是有质的差异的。一个已经蒙神拯救的信徒,他是有可能再出去流浪的,但是浪子和雇工的分别,不在于他们谁比谁更听话或更不听话,而在于其“位分”──蒙神拯救的人已经是神家中的儿女,拥有被立为后嗣的位分了。然而,这当然不表示,神所爱的,他不管教;反之,被神管教,往往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被神鞭打是会很痛、很羞的。


   不至失丧的应许

  “The Doctrine of Perseverance”被华人教会称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有时我想,这句话之所以在华人教会中引起争辩,除了神学因素外,很可能还有语文因素。如果这话改为:“上帝一次拯救,信徒永远得救”,也许较合逻辑些。如果你认为圣徒可以坚守忍耐到底、不至中途失丧这种论调,只不过是人逻辑推理出来的“神学理论”,那你就错了,这不是“理论”而是“《圣经》真理”。别的不讲,就让我们来看看耶稣自己的话: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101427-29)

  主的这番话很清楚地给了我们不至失丧的保证。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同样地证实过主的这番话。在腓立比书,他说他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 16)《圣经》没有丝毫迹象暗示说,上帝的计划有可能会变成泡影。要是我们能正确地理解基督的死,我们就会知道基督之死的巨大功效,即保证了我们永远的得救。


   用信心领受应许

  套用一句彼得的话,就是借着信,我们得蒙上帝能力的保守,为要得那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14-5)。与其它任何属灵的福份一样,坚忍到底是必须通过“信心”这一容器来领受的,此乃神所定的方法。信心是对限制的夸胜、信心是对现象的超越,信心是对自我的突破,信心是与永恒的接触;而我们信神,就是对真理的忠诚、对神主权的降服。

  有关“信心”这个题目,我们上几章已经详细谈过了,在此值得再次强调的是:是的,《圣经》从来没有讲过坚守信仰是不需要“信心”的,然而《圣经》也说了,信心不是出于我们自己,乃神所赐的(28-9)。事实上,我们是因着“信”,不是在“信”以外坚忍到底的。从来没有什么信徒“保险”的教义,好象说不管我们如何渡日,上帝总是会保着我们的位子的。


   暂时跌倒抑永远沉沦?

  首先让我们提醒自己,我们现正生活在一个有限界的现象界、一个麦子和稗子一并生长的田地里、一个有犹大、有彼得的团契中。正如我们传福音给人,对方一时的坚决拒绝可能象征他日后对主的坚定不移(像保罗一样);相反,对方即时的欢喜接受,可能不过是浅土上的种子( 13:5)。所以我们不应当用暂时现象来作为真理的量度标准。

  若有人当初是真信主的话,那么,他暂时对主的离开,不过是浪子出走。浪子的故事,主角不是浪子,而是等待浪子回家的慈父(1511-32)。然而,浪子的比喻还不够贴切,因为人间的慈父只能每天呆呆的站着等待,而天上的父神看到他所爱的离他远去时,是不会坐视不理的。你想知道他会怎样行吗?你要不要试试看?然而,无论你跌得有多深,离的有多远,父放下九十九只羊,也要把你牵回来(1812-14);有谁比在主最孤单的时候不认他的彼得更该死呢?你对自己的尺度,不要比神的更严!

  有没有人并非真信主却一直在教会中生活呢?有!有的甚至可能是教会领袖、大有侍奉的人。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主自己说的(721-23)。然而,对于那些今生看上去很稳妥、在教会大发热心、布道赶鬼的假信徒,主那日会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 723)。换句话说,凡是真信徒,无论现在的属灵光景如何都是主从来就认识的;凡当初根本就不是真信主的人,后来再离开教会,至死都没有回头,那也不奇怪嘛!记得《圣经》指着犹大是怎么说的吗?《圣经》说:“耶稣从起头就知道”。但对其余的人,包括那位后来不认主的彼得在内,主说:“我……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 1712)

  既然如此,问题来了:我们怎么知道自己属哪一类人呢?这牵扯到“确据”的问题。在华人教会中,有许多信徒终日患得患失,不确定自己到底得救不得救。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要在下一章专门详谈此事。此外,在这一章里,我们主要注重在理念方面的讨论,在下一章,我们要来谈谈坚守信仰的拦阻和持守真道的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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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救的确据

 

http://www.crca.com.cn/show.aspx?id=503&cid=53

 

 

一个真正被神重生了的人,会关心到自己是否真正得救,这是一件很自然、也是很正常的事;换句话来说,一个人之所以会关心到自己是否得救,正正表示了他里面有从神而来的生命本质──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一个人终日担忧、惶恐,不知道自己是否得救,又或者担心会不会有一天再度失丧──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圣经》明明地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得救与否,是可以知道的:“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 513)

  向来,宗教也好,神学也好,信徒灵命操练也好,都可分为“人本”和“神本”两种。以人为本的宗教经验,会用人的理性、人的情感、人的经验、人所见所闻的一切来断定事情的真相。

  在得救一事上,人本论调的人会说:我“感到”我不够属灵,我“见过”有人放弃信仰,我的确“意识”到陷在罪中不能自拔……所以我不敢说我是得救的。而神本信仰的人会告诉你:不管你想得通、想不通,不管你的感觉如何,不管你在现象界所见、所闻的是什么,“耶和华神如此说”,所以我就要如此信。换句话说,以神为本的信仰,乃是建基在对上帝的道、上帝之应许的确信。

  华人教会中有许多人没有得救的把握,其原因莫过于两种:第一、在教义上出错。他们所接受的教导是:救恩是要靠自己努力保持的,而且由于有许多离经叛道的事,所以不可以为自己一定能坚守到底(对于这一点,我们在上一章已经详细论述过了)

  第二、他们过着一个以人为本的信仰生活:他们把眼目放在人的身上,把信心建立在他们的感观和情感之上,而在得救一事上出问题的,常见有两类人:第一类、自我形像低落的人;第二类、良心脆弱的人。我们现在稍微来分析一下这两类人的情形:

  自我形像低落──说句实在的,今天在小学、中学、大学,以至工作的年青人当中,十个有九个的自我形像都是很不健康的。他们的自我形像低,其原因可能是基于家境、人生遭遇、在学校或工作上的表现、父母的责备、甚至虐待、失恋、遭人弃绝等。正因为他们有过如此惨痛的遭遇,所以他们内心深处很渴望得到人的爱护、很渴望被人接纳,但同时,他们又对别人怎样看他们极度地敏感。好了,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主耶稣的爱,但他们还是不敢全心去接受这份爱,尤其是当他们认识到这位主耶稣是一位如此圣洁的主时,就更加在意主耶稣怎样看他们。他们潜意识当中有一股惧怕,怕神有一天也会像他们的父母、男、女朋友一样,不再爱他们了。

  脆弱的良心──这多半是因为犯罪的原故,他们很可能从前犯过什么罪,又或者现在一直陷在罪中,不能战胜罪的辖制,所以一直过着内疚的日子。他们虽然信了主,但不敢、也不能接受神的饶恕,以致终日不能接受自己、宽恕自己(同时,也难免不能接纳、宽恕那些与他们犯同样罪的人)

  《圣经》的原则永远是:不是以人的体验来断定神应许的真实性(无论这体验对你来讲有多么真实),而是以神的话语来纠正、改观人的体验、人的思想、人的观念;不是我感受到了神的爱,所以我信神是爱,而是因为神说祂是爱,所以我信神是爱;不是我感到被饶恕、被接纳,所以我信我有永生,而是神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135),所以我信我在主手中是安全的;我们不是说人有了得救的确据,就可以随便犯罪或不必认罪、悔罪,而是说,他不必抱着提心吊胆,终日惶恐的心来到神面前;他为罪忧伤,不是因怕失去救恩,而是因为他为得罪了这个爱他的主而深感痛悔:主啊!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 514)而真诚的认罪,所带来的,应当是真释放、真喜乐,因为“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将惧怕除去。”(约壹 418)但愿每一个信徒,在主里的日子,越来越懂得举目仰天,越来越爱慕、信靠神的话语,让神的道成为我们信仰生活的支柱,让主的灵重建我们的自我形像,让主的宝血洗净我的良心,让我们做一个喜乐的、健壮的、能结果子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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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个人真正的听过福音并真心的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那么,就能得救.当然,这个福音最简单的说,是指明白主耶稣基督为你降生,为你受死.明白自己是个罪人,并知道除了基督之外没有别的拯救,所以,真正打开心门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那么,这个人就能得救.

 

真正重生得救的人,会爱神所爱,恨神所恨,会愿意过一个圣洁的讨神喜悦的生活,会开始关心别人的灵魂得救问题.我们自己是否重生得救了,我们自己可以参照这些来省察自己,但是,不是拿这些去审察别人的.

 

是否有人牧养从来不是得救的条件之一,这些人里面是否有改变,也不是人能轻易判断的,人能察验人的肺腑吗?审察自己吧,不要审察别人!而且有的人得救之后,能够活出丰盛的生命,而有些人呢,却只能仅仅得救.有些人的改变很明显,有些人活出新生的样式却很缓慢......

 

不过,没有人牧养,这样的状况真的是很可怜的.求主在这个时代兴起更多的工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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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别人在担心,是我在担心,我开始求那个教会的人去也没人去,后来我又求一个家庭教会的人去人家去了一次,但因为大教会的人禁止信徒和家庭教会的人接触,本村的姊妹也不说什么,人家也没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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