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0:9-10
你 若 口 里 认 耶 稣 为 主 , 心 里 信 神 叫 他 从 死 里 复 活 , 就 必 得 救 。
因 为 人 心 里 相 信 , 就 可 以 称 义 。 口 里 承 认 , 就 可 以 得 救 。
我在论坛里常看到有人把这两节经文拿来说事。所以我想就这两节经文谈下我所领受的。
我们当知道,保罗在写《罗马书》的时候正式罗马政府大肆逼迫基督徒的时候。
当时,若有人敢当众称自己是基督徒,就会被政府抓去。或钉十字架,或喂狮子,或烧死。
所以当时的基督徒,口里称耶稣为主。就是要为基督舍命的。
所以保罗所传讲的得救的标准是很高的。
保罗这两句经文可以理解为:人若有为基督舍命的信心,就必得救。
如今我们太多的时候,轻看保罗所说的“心里相信,口里承认”
甚至有人借着这两节经文,轻看基督的宝血。“ 践 踏 神 的 儿 子 , 将 那 使 他 成 圣 之 约 的 血 当 作 平 常 ”
明知在罪中,不肯悔改。
人若有为基督舍命的心智,怎么会愿意活在罪中而悠然自得呢?
人若有为基督舍命的心智,怎么还会紧抓世界不放,甚至不惜做得罪神的事呢?
什么样的“信”可以救我们?
主告诉我们,撒旦也信神,但是却是恐惧颤惊。
我恳求主光照我们,使我们明白“被招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4 16:04: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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