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点 就是为什么要强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
撒但不仅“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启示录12:10),而且也在信徒的良心中进行控告,动摇人对主的信心。人往往有这么个矛盾,要付赎价付不出,白得洪恩又不放心,用人间的世俗概念来理解“一信耶稣就可得救,”实在是困难。因此,就给撒但的试探留了地步。
教会历史上的大黑暗时期,信徒无权阅读圣经,不明白真道。为利混乱真道的神职人员,就把信徒推到一个极不稳定的恐慌状态中,一直为自己的得救问题而忧虑,惶惶不可终日;就以为永生的生命象风前的残烛一般,不知要被吹灭多少次,要买多少次赎罪券,做多少功德,又要恳求神职人员来点亮多少次。 所以,上帝的忠心仆人释放了圣经中真理的信息,阐明上帝的大能与信实;他永不失信,他守约施慈爱,他既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翰福音13:1)谁也不能从主的手里将我们夺去。经上明说:“……是要叫你们不犯罪(因为已与上帝的性情有份)。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信徒)的罪(在行走永生之道时失足于撒但的泥淖),也是为普天下人(非信徒)的罪!”(约翰一书2:1-2)在他只有一是,决不能忽是忽非。 所以,“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信息攻破了假先知牢笼人、捆绑人的奸计,使众信徒坚信上帝的大能与信实,不仅得安息也得享安息了!
然而,不幸的是那种“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罗马书6:1)的恶酵,却又借此发作,将信徒诱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反正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会再失落了!尽管去犯罪好了,反正一认罪就得赦免。”竟然如此轻慢主的十字架! “抵挡罪恶”而“偶然为过犯所胜”,这是勇士在战斗中的失误、跌倒、受害。然而已经从罪里得释放的光明之子,却又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子上作王,仍在罪中活着;那么,毫无疑问,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12-13,18,23)因为这是赤裸裸地向撒但变节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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