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的作者都有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在当时的背景下,以色列人的观念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们受到欺压,无处伸冤的时候,就去寻求神,知道所信的这一位是公义的,对属他的人满有慈爱,因此就呼求神为他们伸冤,向仇敌报仇。在读这些诗篇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的无助、愤怒,和对神的公义和能力的全然信靠。
新约里耶稣说要“爱仇敌”。但诗篇作者所处的旧约时代,他们只知道耶和华守约向爱他的人发慈爱,而对于仇敌是严厉的(我们从旧约的历史经卷里不难发现这一点)。所以我们若用新约的要求,去看旧约人的思想,就会产生困扰。咒诅的诗篇所表达的精神,对一个活在律法下的犹太人来说是合适的,但对于一个活在恩典下的基督徒来说却不然。因为我们是从新约启示的亮光之下看它们,但是大卫和其它诗人并没有新约。所以我们在读圣经的时候,不要按着新约的标准,来判断诗篇里含有伸冤和报仇意味的语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