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023|回复: 4
收起左侧

[原创]给“谦卑就顺服”弟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7-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申明一点:你所说的,都是对,我完全赞同你的看法,但是,我们希望回答问题的人,能够就着问题来回答。

 

你的回答,我们可以作为善意的提醒来看待,但是很遗憾,你的回答不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打个比方,我们在问,早餐是吃中餐好呢?还是吃西餐好?

而你的回答是:“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这完全是两回事,你的回答我们可以认同,但是绝对不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好了,下面我说一下你引用的罗马书的经文,保罗在那里重点要说明什么

首先在第2章,保罗提到

11 因为上帝不偏待人。
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13 (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这里提到“乃是行律法的称义”,人真的能靠行律法称义(得救)吗?

保罗在后面就否定了这一点,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行律法称义,因为人是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的,就是你所引用的那段经文

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那我们如何得救呢?保罗在后面就提出来了

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所以整个这一段前后关联,是为了阐明一个道理,就是我们得救不是靠行律法(不是靠行为),而是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

 

因此那里面的指的行为是和得救向关联而说的,并不是否定人没有善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一生行善(遵行律法),不犯罪,就可以得救,只是没有这样的人,人在行善的同时也犯罪,而这个罪就要受到审判,结局就是死。

保罗一直是说行为,行为是包含行善和犯罪两类的,在27节所说的“立功之法”就是指靠好的行为来将功补过,人说:“我知道我会犯罪,但是我用我其他的好行为来弥补这个过错行吗?”保罗说不可以,因为你的好行为是你应该做的,是上帝当初造你时就要求你应该做的,是没有功劳可言的,所以你的罪没有办法涂抹,你要为你的罪受审判。

 

你的回答,和“传票”弟兄所问的问题是不一样的,不能用这段经文来回答。

如果“传票”弟兄问:

人的善行可以让人得救吗?

你的回答,绝对是最正确的回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8 14:39:45编辑过]
发表于 2008-7-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赞同你的看法,

我觉得回答问题,不应该被问题牵着走。

要回答传票弟兄的“请问人作出的善行是由于神的恩典还是人未完全堕落”问题。

必须清楚什么是善行,就必须回到圣经,清楚的知道,人若离开耶稣基督,就没有行善的,没有行善的何来善行?

人没有善行,这个问题就不成立。

若是在耶稣基督里行善,这个问题也不成立。

 

这是一个错误的问题,我们怎能在错误的前提下回答呢?

 

就像尼哥底母问,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难道主耶稣还要按着这个问题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谦卑就顺服在2008-7-8 15:32:00的发言:

我不太赞同你的看法,

我觉得回答问题,不应该被问题牵着走。

要回答传票弟兄的“请问人作出的善行是由于神的恩典还是人未完全堕落”问题。

必须清楚什么是善行,就必须回到圣经,清楚的知道,人若离开耶稣基督,就没有行善的,没有行善的何来善行?

人没有善行,这个问题就不成立。

若是在耶稣基督里行善,这个问题也不成立。

 

这是一个错误的问题,我们怎能在错误的前提下回答呢?

 

就像尼哥底母问,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难道主耶稣还要按着这个问题回答?

 

亲爱的弟兄,人的善行不能得救,但是不能说没有善行,行律法的时候,就是善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8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行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这也是罗马书中的一段,讲的也是关于律法的事情。保罗在这里写下的灵与肉的交战的真实情形发生在一个人面对律法的时候,而不是一个人不面临律法的时候。这里的律法指的是神的律法而不是地上任何其它国家或个人认定的法律、规章、制度等。上文(天篷元帅引用的)写到在神眼中是行律法为义,这里保罗再一次写明一个人面临律法的时候真实的光景是什么: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就是说当一个人面临律法的时候受圣灵的光照会发生要为善的心志,只是因为人的罪,由不得人将善行出来,因为人的罪,人行出来的不是善,因为人的罪,人是行不出来善的。一个不信主的人,受圣灵光照有所感动的时候,他最多只能是产生为善的心志,但是若不靠着主耶稣就没有人能行出来善!书上告诉我们: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惟靠主耶稣基督。这里所说的善,不是任何人头脑中的善,而是神的善——与律法的义同一的善。罗马书讲了许多关于行律法的事情,书中首先承认行律法是义,但主旨是要说明虽然行律法为义,但是若不在基督里没有人能够行出这个义来。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善就是符合神的律。一个没有重生的人的肢体中有的就是犯罪的律。属于自己的,也只是这个律。这个律,就是当人受圣灵光照要去行善的时候,也要与之交战,使人离开自己喜欢的神的律。这里在讲什么?就是人这个肉体活着的生命只有犯罪的律!保罗通过这个真实的情形教导我们律法只能使人知罪而不能使人行出行律法的义。并且他还说象他这样寻求真理但还不在主里的人是属乎肉体全卖给了罪,自己所作的连自己都不明白。我的肉体之中没有良善,这个肉体,并非指抽象的人体(好象没有灵魂的尸体的东西),指的就是我们现在还活在肉体帐蓬里的生命。不是说一个人的肉体中没有良善但灵魂中有良善,灵与肉的交战,指的是圣灵与人的生命之间的交战,是一个人蒙圣灵光照认识主的过程中必然经历的内在生命斗争的历程,是肉体生命中神的律与自己属罪的律的交锋,是圣灵作工使人重生的见证。

 

 

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所记:
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18  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天篷无帅把关键的“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总括句给去掉了,解释就显偏颇了。这段话与其说“保罗在后面就否定了这一点,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行律法称义,因为人是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的,就是你所引用的那段经文”,不如说这段话是在讲“犹太人和希腊人(就是指代普天下人)都在罪恶之下”的实质是什么。有点语文常识的都知道,段的开头部分往往就是这段的中心思想的总括所在,后来的一般是分述,写论文作文章都是这样。就近原则不能忽略。

 

倘若把人的行为暂且放置一旁,只说因信称义,人得救不在乎行为,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从这里更看明信的重要。没有信,人一切的行为都不得称义,但因信,由信发出的行为就归于信,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行为只有由信发出来才是行义,因信称义的行为归根到底还是因信称义。但从行为的角度说,行为分为善与不善,由信发出的行为就为善,除此之外再没有行善的。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你们之中的任何人要从律法寻找出路最终必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蓬元帅在2008-7-8 17:27:00的发言:

 

亲爱的弟兄,人的善行不能得救,但是不能说没有善行,行律法的时候,就是善行

善人行出来的善行才是真正的善行;罪人行出来的“善行”是假冒为善,因为他本质没有善。

许多人都说犹太人谨守摩西律法,主耶稣却说:“【约7:19】 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

人只看外貌(现象),神则看内心(本质)。

 

我们基督徒,是要顺从人,以貌取人,还是要顺从神呢?

我想,答案是很明显的,我们一定会回答,要顺从神。

那么,神说,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我们也就要说,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

而不应该凭着人的智慧,认为罪人还有行善的。

 

【箴4:23】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

 

所以,我们要以基督的心为我们的心,因为惟有基督的心才是善的。

没有基督的心的人是无法行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2 18: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