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明一点:你所说的,都是对,我完全赞同你的看法,但是,我们希望回答问题的人,能够就着问题来回答。
你的回答,我们可以作为善意的提醒来看待,但是很遗憾,你的回答不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打个比方,我们在问,早餐是吃中餐好呢?还是吃西餐好?
而你的回答是:“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这完全是两回事,你的回答我们可以认同,但是绝对不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好了,下面我说一下你引用的罗马书的经文,保罗在那里重点要说明什么
首先在第2章,保罗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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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帝不偏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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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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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上帝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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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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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
这里提到“乃是行律法的称义”,人真的能靠行律法称义(得救)吗?
保罗在后面就否定了这一点,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行律法称义,因为人是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的,就是你所引用的那段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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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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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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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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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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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口是咒骂苦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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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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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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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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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中不怕上帝。 |
那我们如何得救呢?保罗在后面就提出来了
27 |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
28 |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所以整个这一段前后关联,是为了阐明一个道理,就是我们得救不是靠行律法(不是靠行为),而是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
因此那里面的指的行为是和得救向关联而说的,并不是否定人没有善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一生行善(遵行律法),不犯罪,就可以得救,只是没有这样的人,人在行善的同时也犯罪,而这个罪就要受到审判,结局就是死。
保罗一直是说行为,行为是包含行善和犯罪两类的,在27节所说的“立功之法”就是指靠好的行为来将功补过,人说:“我知道我会犯罪,但是我用我其他的好行为来弥补这个过错行吗?”保罗说不可以,因为你的好行为是你应该做的,是上帝当初造你时就要求你应该做的,是没有功劳可言的,所以你的罪没有办法涂抹,你要为你的罪受审判。
你的回答,和“传票”弟兄所问的问题是不一样的,不能用这段经文来回答。
如果“传票”弟兄问:
人的善行可以让人得救吗?
你的回答,绝对是最正确的回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8 14:39: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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