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财富后有道德,还是先有道德后有财富?
前两日我与几个朋友(非基督徒)谈到了民众的道德问题。他们的观点是:先有财富,后有道德,也就是说,民众必须先获得物质丰足,才可能使社会获得道德和秩序的普遍提升。愿因很简单,如果一个人还吃不饱,穿不暖,就会使他易因物质原因,越过道德底线。而当人物质丰足时,他才会有余力去关注自身道德及心灵问题。 可是无论历史与现实都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看到人们越是关注追求物质利益,总体来看越是得不着。实际上民众正是在追求金钱与物质的努力中。落入贫穷和苦难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因为人们轻乎了道德,一个普遍轻乎道德的社会,就必然会陷入混乱、无序和罪恶,使社会成本升致远超于人们获取物质利益的程度。所以我们看到:民众必须先建立普遍道德,才可能拥有物质丰足。因为一个这样的社会,才可能营造公平、诚信、有序和高效的环境,从而才能使民众获得更丰富的物质利益。 可是民众有如果才能拥有普遍道德呢?我们看到人类世界的统治者,为了建立普遍道德和良好社会秩序,可谓是绞尽脑汁.他们制订了各中繁杂的律法和严格的教育体系。可是结果却总是不尽人意。因为律法和教育在被罪所充满的人性面前,真的是太软弱无力了。 虽然良心和对真善美的渴求,存在于每个人里面。但是人却有一个倾向于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性。没有人不憎恶各样的罪恶,但自己又常常不由自主的被罪所吸引,陷入到恶念与恶行当中。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从始祖那里继承来的原罪!但我也无意否定律法与教育的力量,它们之所以无力,是因为人性已被罪所充满。而这时如果再缺少严格的律法,那人类定会灭亡在自身的罪恶里!! 看来人类更需要的是一内在约束力,因外在的力量根本无法真正约束住人心,也就是说,只有一种内住的力量才能真正改变和约束住人类个体。而这世上有什么内住的力量,可以使人胜过自身的罪恶,自愿去过有序道德的生活,并主动无私的去爱他人呢?现在我想要大声的告诉每一个人:有的!这力量只来自基督信仰。 圣子耶稣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上帝的第二位格。他是上帝荣耀所发出的光辉,是在太初,在永恒中与上帝同在的道。他与上帝原为一,他就是上帝!他常用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万有都是藉着他而造,也是为他而造的。他在万有以先,万有靠他而立。(见《圣经》约翰福音1章,歌罗西书1章,希伯来书1章)可是至高无上的天地之主,为了拯救世人脱离罪恶与死亡,竟然成为和你我一样血肉之体的人,只是他完全圣洁无罪。他饱尝人间忧患,受尽极大的屈辱和痛苦,最后甚至心甘情愿替你我受死十架!圣子耶稣向人类彰显了上帝对人类那长阔高深,超越一切的圣爱。并把堕落以前,人的本有形象和样式显明出来。 一个人只有相信上帝,相信上帝必会公义的审判所有人。他才会因惧怕死后的审判而不敢去行恶。一个人只有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之独生爱子,他才会因感受到上帝对人类那超越一切的圣爱与恩典,而爱上帝、爱基督,并乐意接受和自愿顺服他的旨意。这样他就无需外在的律法与督责,主动去遵行上帝的命令,作到‘爱上帝’及‘爱人如己’。爱上帝之心使人胜过痛苦与死亡,胜过自身的罪恶与败坏,使人拥有了主动把爱施于其他生命的内在动机和力量。人也只有爱上帝,他才会真正无私去爱他人。爱,让人重获自由,因为爱是主动的,积极的,是无需外在管束与督责的。爱,让人归回圣洁与良善,获得完全彻底的改变。因为爱给人以胜过自身罪性与败坏的力量! 而如果一个人不信上帝,不信死后审判,不信人生命的不朽,那么他就只能把这可见暂时的物质世界和现世生命,当作生命的全部了。而这样他就只能被罪和生物本能所捆绑,陷入追求性、食物、他人的认可与尊重等的世俗生活。而既然人肉体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更没有死后的审判,那么就是犯下再多罪恶,只要能逃脱今生的制裁与刑罚,又有什么可惧怕的呢?可是如果如此,什么可以给人们以动机和理由,去无私奉献,把爱施于除自己亲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呢?除了满足自己的感觉和欲望之外,又有什么值得去追求的呢?如果人把满足今生当作生命的最高目标,那么撒谎、害人、淫乱又算的了什么呢?!既然没有人真正在意,自己给其他生命造成的伤害,也没有人惧怕死后审判和地狱的刑罚,那就让我们吃吃喝喝,尽情享乐吧!因为明天我们就都要死了! 何必煞费苦心的制订各样严格的律法和教育?何必投入巨资去维持社会稳定和秩序?只要人人都信基督,就会自然建立普遍道德。正如华盛顿所言:“在导致昌明政治的各种国民性格中,宗教和道德是不可或缺的支柱......我们应当告诫自己不要幻想,认为道德没有宗教也能维持,尽管良好的教育对于特殊结构的意识可能有所影响,但是根据理智和经验,不容我们期望在排除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国民道德仍能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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