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自由
余 \ 杰
(感谢作者惠寄)
引言:余
杰、余秋雨、演员孙海英夫妇等都成了基督徒,他们对文化人的影响是很大的。谁还有名人信主的实例,请发在此,让我们更了解我的福音状况。谢谢合作。
《罗马书》第十四章讨论的中心是“基督徒的自由”。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八章三十二节)成为基督徒,意味着从不自由的状态进入到自由的状态。那么,什么是基督徒的自由呢?基督徒的自由不是仗着是耶稣的“宠儿”、是牧人的羊而随心所欲、自行其是,基督徒的自由是在上帝的光照下的自由,是有限制的自由,是给自己带来益处的自由。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专门写过一篇《论基督徒的自由》的文章,他指出:“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人,不在任何人之下。”但他接着又指出:“基督徒也是众人的仆人,顺服所有的人。”这两句看似矛盾的话,并列起来就是基督徒的自由的实质,最合乎保罗的教训,也效法了马丁.路德和保罗共有的主耶稣基督。
当我读到这章经文的时候,不禁想起了燕京大学的校训。燕京大学是民国时代美国在中国创办的一所教会大学,以它为代表的这批教会大学对中国的现代化作出了卓越的贡献。遗憾的是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之后,所有的教会大学都被新政权关闭了,燕京大学的校址就是今天北京大学的燕园。燕京大学的校训是什么呢?是九个字:“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作为基督徒,我们很容易理解这九个字,这九个字里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我们因为信仰耶稣基督,信仰那位宣称自己就是“真理、道路、生命”的耶稣基督,因为这样一种又真又活的信仰,我们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我们行走在一条上帝祝福的天路上。第二层意思是,我们因信仰真理而获得了自由之后,不能浪费这种自由,不能单向度地享受这种自由,也不能像守财奴一样整天守着这种自由,我们还必须传扬福音,我们还必须服务大众,我们还必须与更多人分享自由,用主祷文中的话来说,就是“让主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要像特蕾莎修女那样,靠着信心和爱为大众服务,不管服务的对象是不是基督徒。特蕾莎修女在每一个饥渴的人身上看到了耶稣基督的容貌,那一刻,圣灵感动了她、圣灵充满了她,让她认识到,那不是一个乞丐在吁求,乃是基督耶稣亲自在吁求。
保罗认为,基督徒的自由既是个人的生命体验,因为每一个基督徒都将独自面对上帝的法庭和上帝的审判;同时基督徒又是处于社会的人,必然与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所以基督徒的自由又体现为如何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与其说保罗在这里针对的是当时罗马教会中基督徒们的软弱或骄傲,不如说他所针对历代教会和所有基督徒对真理、对自由的错误理解。他发出了洞察人心肺腑的呼喊与告诫,正像神学家巴特在其巨著《罗马书释义》中所说的那样:“谁要是仅仅将罗马书视为神学和哲学的‘消遣’,而对它的呼吁、它的号声、它‘这是指你!’和‘你应该!’之类的断语充耳不闻,谁就是彻底误解了它。”《罗马书》的经文,具体而细微地深入了我们每一天、每一分秒的生活。
自由与禁忌
在《罗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保罗完全享有他作为基督徒的自由。从来没有一个基督徒像保罗那样,完全从人类的禁忌和传统中得到释放。他所得到的释放是灵里的释放,更为重要的是他从来不因为自己获得了释放而骄傲,从来不因为自己获得了释放就去指责那些尚未获得释放的弟兄姊妹。相反,保罗在指出了那些仍然被禁忌所捆绑的基督徒的可悲状态的同时,也温柔地体恤他们的软弱。
保罗是第一个将福音传向外邦人的使徒。在犹太人当中,保罗谦卑地遵照犹太人的习俗而行,他没有把这些习俗看作是信仰的障碍;在外邦人当中,保罗也同样谦卑地采用他们的习俗,也没有将这些习俗统统否定掉。换言之,保罗认可基督信仰在进入不同的民族文化时“本土化”的过程。对于保罗来说,他最关心的,乃是福音的传扬与人灵魂的得救,这这些事情面前,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许多宗教和党派都会有许多的禁忌和规章,比如佛教中强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又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比如共产党员在入党的时候必须宣誓遵从党章,党章中有坚持无神论和唯物论的条款;比如法轮功信徒宣扬“真、善、忍”,但信徒绝对不能批评“师傅”李宏志。那么,作为一个基督徒,究竟应当遵守哪些诫命呢?除了“十诫”之外,还有那些诫命是必须遵守的呢?保罗不再重复十诫中的诫命,而是关心基督徒日常生活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如何遵守宗教节日,比如如何选择食物,对这些问题的不同看法已经在早期教会形成了纷争,因此保罗必须直面并解决这些极度敏感的问题。
就遵守节日而言,保罗这样说:“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也就是说,节期要以感恩为主。严守节期固然是为了主,运用基督徒的自由原则不守节日的,如果同样幸存感激,也是为了主。有人问耶稣:“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于是,耶稣在安息日治好了手枯的人。(《马太福音》十二章九至十三节)再比如圣诞节,圣经中并没有关于圣诞节的规定,更没有圣诞老人的故事,圣诞老人是芬兰的民间故事,我在芬兰访问的时候曾经听说,那里还保存着圣诞老人的故居,还有一个圣诞老人邮局,游客可以在那里盖上特殊的邮戳,给亲人邮寄信件和礼物,就好像是由圣诞老人亲自寄出的。有一些非常极端的、“法利赛人化”的教派和基督徒,他们坚决拒绝圣诞节,认为圣诞节的传说来自于异教的神话,不能让它来污染自己纯正的信仰。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圣经中虽然没有明确界定圣诞节,但圣诞节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即便在中国近年来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基督徒完全可以运用这样的一次机会,在教会和家庭中分享美好的福音,让教会和家庭变得更加温馨与亲密,同时我们可以也借圣诞的机会向朋友们传播福音,福音是我们送给他们的最好的礼物。如果我们这样过圣诞节的话,比起那些看起来持守圣经经文的基督徒来,必然更为被神所喜悦。
饮食的问题我们每天都会遇到,人除了睡觉之外就是吃饭了,因此它成为保罗本章论述的重点。我们知道在许多宗教中对饮食都有具体的规定,比如在伊斯兰教中禁止吃猪肉,在印度教中禁止吃牛肉。那么,基督教对食物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呢?在旧约中,对洁与不洁的食物有许多详细的规定,许多动物,不用说吃了,就是摸也不能摸,因为在犹太人的传统中它们属于肮脏之物。不能吃的动物很多,比如骆驼、兔子、猪、乌鸦等等。(《利未记》十一章)还有的基督徒从圣经中引申出一些不可吃的动物,比如因为大洪水的时候是鸽子给挪亚方舟中的人衔回了橄榄枝,所以有的基督徒便认为鸽子应当是基督教中蒙福的动物,人类不能吃鸽子。在旧约时代,这些习俗都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
但是,旧约中的这些规定并不是超越历史的普遍真理。耶稣降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生命和新的生活方式。耶稣有一次对食物发表了一段话,其中就有废除犹太食物条规的含意,他说:“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马可福音》七章十九节)保罗在这里进一步指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保罗认为,吃什么与不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感谢神,重要的是蒙神的悦纳。旧约中关于的饮食规定十分琐碎,如果基督徒一味注重枝节,而忽略大体,即公义、和平、圣灵中的喜乐等,那就是本末倒置。我们不要因为吃什么或不吃什么而在教会里造成纷争,我们不要因为吃什么或不吃什么而制造互相攻击的口实,我们不要因为吃什么或不吃什么而使得弟兄姊妹跌倒。既然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而死了,我们就不会因为食物而败坏。神学家巴特一针见血地指出:“耶稣都已经为我们而死了,我们却为了食物与他作对。”也就是说,耶稣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复活升天,已经让我们每一个基督徒从撒旦的捆绑中解脱出来,已经赋予了我们极大的自由,包括饮食的自由——只要有利于我们身体健康的食物都是可以吃的。
节日和饮食仅仅是两个典型的例子,保罗用以说明基督徒应当过自由的生活,应当过得胜的生活,应当过包容的生活。但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一些教会和基督徒,却过着被捆绑的生活,过着迷信的生活,过着狭隘的生活。有的基督徒害怕吃粽子,认为粽子是古代中国人用来祭祀诗人屈原的祭物,因此是肮脏的食品;有的基督徒害怕“中国龙”,因为圣经启示录中曾经用“红龙”来比喻撒旦,他们把所有有龙的图案的物品都扔掉,却不会扔掉印有另一种“龙”——毛泽东头像——的钞票;他们甚至引进西方人对“十三”这个数字的禁忌,以及对数字“四”的禁忌,因为广东人把“四”读成“死”。这些基督徒遵守很多很多的诫命,一方面自己生活得诚惶诚恐、如履薄冰,另一方面又以此炫耀自己信仰的“坚固”。殊不知,这样的信仰已经堕落为迷信与无知,因为真正的信仰不是让人受捆绑,而是让人得自由。
基督徒的自由不是将自己封闭起来、隔离起来。像萨斯病人一样被封闭和隔离起来,难道就是自由吗?基督徒的自由是做这个世界的光和做这个世界的盐,是在耶稣基督里获得大平安和大喜乐,是“披戴”着主耶稣基督。保罗已经为我们作出了表率,保罗就是我们的标竿。如同巴特所指出的那样:“保罗式的生活意味着自由的生活:被上帝逼得四面楚歌,却在上帝那里安然无恙;不断听到关于死的提醒,却又始终获得关于生的点拨;总是受惊从我们人性局限、羁绊、狭隘的洞穴中逃出,但正因此在对良心、生气和永恒之中心惊胆颤。”让我们像保罗那样像着标竿直跑,让我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像保罗那样宣称:“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摩太后书》四章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