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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肤之亲的界线在哪里[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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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个基督徒网友在Sex Education提出了「肌肤之亲的界线要在哪里?」这个尖锐的问题,一时之间,许多网友纷纷从操作定义与身体实际接触的层面来讨论;有肢体提出,「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但是也有基督徒认为,「爱」这个字太含糊笼统了,无法解释这一系列讨论的症结。      以「爱」为基础,反省「肌肤之亲的界线在哪里」这样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并不含糊笼统,除非,不把爱讲清楚,对爱的真谛不了解,错解上帝对「爱」的真意之传递,「爱」当然就会变成空泛的口号而已;否则,不以「爱」为原则,讨论两性之间距离,不过是落入泛道德标准的行为定义而已。   从最先提出此问题的讨论中,仔细观察文中字句,我想我并不是很清楚他想要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嗯,简单而言,可能对我自己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再清楚不过了;我想,我尽量简化文字,来表达我个人的想法。   我所认知的标准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良心的原则」吧!至于什么是「良心的原则」,请容我提出几节经文来分享。 ■ 圣经哥林多前书第十章 23-33 节 ■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甚么话, 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甚么话。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甚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我若谢恩而吃,为甚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这处经文具体提到的内容是关于「吃祭物」的问题,30 节说「我若谢恩而吃,为甚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操作定义与法定界限的标准是如此;然而,这段经文也告诉我们,「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   「为别人良心的缘故」,我想,这就是「爱」的体现吧!   我们固然可以说,在界线的定义上,我们的行为并没有错,没有超越神所定下的界限;但是,上帝显然不只是要我们看「定义」而已,神要求我们省察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绊倒人、使人受伤害,除了达到神所定下的「法定标准」外,神要我们看重的,是「别人的良心」。   如果我们为的是比我软弱的人、为的是对方良心的缘故,为了爱对方而着想.... 我想,要讨论的,就不只是技术性的定义问题而已。「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应该可以应用在这段「肌肤之亲界限」的讨论上。   提问者说,「为什么小时候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牵手,为什么长大成人了就不行?」他也提到一个例子,「我参加一个营会,弟兄姊妹可以自由地手牵着手,男生的肚子还可以被人当成枕头....」   小时候与异性牵手,或者争吵、在桌面上画线的经验,我想很多人都有吧!(这种无忧无虑的记忆蛮甜美的,呵呵!)但是,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嗯,如果拿这问题问我,我想我会说,当然不行,因为我已经改变了,经过青春期,我的身体跟心理都产生了变化,我已经不一样了,不再是当初的小孩子;那些与我一同成长的女孩们,也不再是当初的他们,我们的心跟身体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们深深清楚,有些部份是彼此不能再分享的,包括人与人之间,都必须有了互相尊重的距离。   身体的距离有了变化,那么心的距离呢?   因为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变化,虽然我们的心可能彼此相近,但是身体的距离与尊重的距离,却必须使我们的心学会调整....在某些方面来说,这是一种成长,上帝使我们脱离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   成长后的弟兄姊妹,在营会中自由地牵手,异性之间打破身体的距离(还不是打破性的界限),这种情况不是很美好吗?对于身在其中的弟兄姊妹而言,或许他们每个人的心思意念是一致的,他们真是在聚会中享受神的祝福,所以打破了这样的距离。   不过,从相反的方向来反省,难道在这其中没有软弱的人吗?会不会有个人,他(她)的心里爱慕着某个人,在这种「打破藩篱」的聚会气氛中,他(她)无法享受这种安静美好,当他(她)的身体靠近某人、心里更加激动慌乱呢?   如果有这样的人,我们要怪他(她)自己有问题?还是应该看重他(她)的良心与感受,「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呢?   几年前我在教会的学青牧区担任实习小组长,那时候常常有机会接近姊妹、与姊妹做好朋友,聆听她们遭遇的问题,当时我的辅导就告诫我,服事工作必须要有份际,当时的我并不是很了解很认同....然而,几年之后再来看这个问题,我很庆幸我的辅导当时告诉我这些话。   人心多变,随着环境时空递嬗,我们的心思意念随时都在改变,我们没有一个人是盘石,只有上帝才是;与其留一个试探在身上,不如顺服神,看重良心与爱心的原则行事。虽然我内心清楚知道,我的心思意念与所作所为乃是为了福音的缘故,但是,难道对方没有软弱的时候吗?   对于「性」的定义,我个人从圣经的领受是很浅薄的,圣经中关于耶稣基督的看法,是「连想都不行、思念淫邪的事情就是犯奸淫」,这是对于非夫妻的男女关系的定义;对于夫妻,我们可以看到旧约圣经雅歌里许多文情并茂的句子,但是这都是对着新郎新娘说的,我并不认为适用于一般的非婚男女。   总结来说,我觉得以爱心作为肌肤之亲的准绳并没有什么不好。以上帝要求我们爱人如己、爱邻舍的要求与吩咐来看,在男女相处的关系上,以爱对方、尊重对方、以对方的良心为原则,我想我自然不会有任何不尊重的碰触行为与言语上的超越。   对于自己的男女朋友,我想标准应该相去不远。时时的关怀,在各样事上适切地表达自己对对方的爱,热恋交往中的爱情,不一定要在性的碰触中才得以完成圆满的爱情。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时,多谈谈对未来的规划,当兵、念研究所、将来的工作发展、要不要出国念书、彼此要怎么协调,才得以完成终身大事,或者谈谈彼此在一起能为福音工作努力些什么....说真的,我发现要谈这些问题,都不是几天就可以解决的,怎么会有空闲谈论「交往中的性行为准绳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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