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7-12-3 13:06:00的发言:我倒觉得应该这么说,
小孩子去玩水,差点淹死,幸好,他爹把他救回来了!!小孩子回家,跟他爹说他错了,他爹原谅了他,这就如同上帝赦免了人的罪!!
可是,这个小孩子却因为玩水而冻感冒了,这个感冒的苦,就得自己受着!!另外,他爹虽然原谅他了,但也打一下他的屁股,好让他长长记性,这个打屁股是很必要的!!这种感冒的苦是由于犯罪而来的,这种苦是自然律,神通常不会显个神迹把它挪去!!这种打屁股的苦,是出于管教,神越疼爱越看重的孩子,神就打得越重!!! 为什么要打屁股呢? 这是变相体罚, 侵犯人权的. 孩子救上来了, 应该感谢主, 孩子没事, 拥抱一下. 也不同意打屁股能长记性的说法, 如果给孩子管教的方法只有暴力殴打的话, 那耶稣基督的爱又到哪里去了呢? 打屁股只能带来恐惧, 就好象死刑一样, 死刑本身只带来恐惧, 却消灭不了世界上的罪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