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篇:君尊的决心 这首诗可能是大卫登基初期,在制定要遵循的准则时写的宣言——他在诗中立下雄心大志。大卫在私人和公开生活上的大志,超越他建功立业的抱负。但他为自己的家和王国所定下的目标,要等到主耶稣来坐在大卫宝座上的时候,才得到完全的实现。 一〇一1 他以颂扬慈爱和公平来开始,这慈爱和公平是在耶和华里面,但他也希望能在自己里面再现。也许他主要是想到神的一方——神向以色列所施行的慈爱,以及他对仇敌公平的审判——因为他很快补充说:“耶和华啊,我要向你歌颂。” 一〇一2 跟着,诗人转而谈论他渴望自己个人生活里有的一些特征。他决意要留心遵行那无可指摘、完全的道,就是说,他紧紧地按着耶和华的教导来行事,不让人有责备的把柄。他的渴望是热切和诚恳的,他突然发出一声长叹,说:“(啊!)你几时到我这里来呢?”这句话有多个不同的理解: 他渴望神来到看见他过着正直的生活; 他渴望神与他所立的约(撒下七)得以成就,就是神的国度最后建立在地上; 他“感到他的决心需要神亲自同在才能实行出来”。 他决意存完全的心行在他家中。在他的家庭生活里,他要行事公义和诚恳。他不行愚弄欺诈,也不作两面派! 一〇一3~4 当他说他不把任何邪僻的事摆在他眼前,是指不赞成任何卑鄙低劣的人、计划或活动。 至于离道的事,他甚是恨恶,并决意不受其污染。那些悖逆真理和公义的人,他必不与他们交往。 另一件他要远离的,就是弯曲的心思——倾向于虚假和邪恶的心思。他不在心里纵容这种罪恶,也不容让这样的人作他所信任的顾问。那宝贵的决定“一切的恶人(或恶事)我不认识”,所指的可能是他自己的生活,也可能是他宫中的人。因此,英文圣经英王钦定本译作:“恶人我一个也不认识。”这里的“认识”是指喜爱、接受,或鼓励、支持。 一〇一5 任何暗中谗谤他邻居的人,必将他灭绝。灭绝的意思大概并不是如修订标准本所说,把他处死,而是不容他在王的行政架构里担任职务,或使他缄默(新美国标准本边注)。 眼目高傲、心里骄纵的人也一样。他不让这人在王宫里担任公职。 一〇一6 在国中服务最重要的资格是道德和灵性上的正直。国中的诚实人将作王的助手,那些生活清洁、行为完全的人,将要作他的仆人伺候他。 一〇一7~8 至于弯曲、行诡诈和说谎话的人,必不被王聘用。他不跟庸医和讼棍有来往。 最后,王决意要迅速、严厉地对付各种形式的邪恶。“灭绝”同样可能指惩罚或赶出耶路撒冷——耶和华的城。“各种邪恶必须从国中根除,所有行事虚空的人,必须被赶逐离开耶和华的城。”这篇诗篇清楚指出,道德并不是由社会习惯而来,今日的社会学家却经常讲授这样的道理。道德之由来,其实是由于对hesed,上帝的爱和诚实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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