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对每个人婚姻的恩赐是不同的,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哥前7.7}希望弟兄姐妹能互相包容. 你读圣经怎么只读第一句?这句话下面的经文你要不要一起看? 7: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 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7: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这一段是说:守童身的人,有神的恩赐,结婚的人,也有神的恩赐。而不是楼主所指的信与不信的问题。所以楼主是在乱解圣经!) ………………………… 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这一句正好讲到一个信徒应该与什么人结婚,保罗说得够清楚了吧。) 只是无论何事,都能靠神作主好过自己作主. 神岂不是透过圣经来告诉你,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或者你认为,上帝会违背自己定下的原则,给人一些与圣经真理相违背的带领?你找一找圣经,看看有没有哪一节经文,上帝鼓励信与不信可以相配?或者你看到更多的经文告诉你,信与不信原不相配?! 29 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5} 你知道这句话那是最好,下面的经文好好去顺服吧: 申命记: 7:1 耶和华你 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 7:2 耶和华你 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 7:3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7:4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约书亚记: 23:11 你们要分外谨慎,爱耶和华你们的 神。 23:12 你们若稍微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彼此结亲,互相往来, 23:13 你们要确实知道,耶和华你们的 神必不再将他们从你们眼前赶出;他们却要成为你们的网罗、机槛、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 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
尼希米记: 13:23 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 13:24 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13:25 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 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13:26 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 神所爱,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 13:27 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 神呢?”
以斯拉记: 10:1 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 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 10:2 属以拦的子孙、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对以斯拉说、我们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 神、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 10:3 现在当与我们的 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他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 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
玛拉基书: 2:11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 2:12 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哥林多后书: 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注:“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么相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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