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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公布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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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同一个曾经吸毒的弟兄谈心事,他说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过去.因为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包容吸毒者的人很少!他曾经很真诚的同朋友们承认自己过去所犯的罪,但得到结局是:最后的一个朋友也离开了他!并且打算不会同将来的妻子公布真相!
       作为一个基督徒这种行为是否得罪神?
发表于 2007-9-2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撒谎肯定要得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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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从新开始.......不提那不好的事,我想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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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49701852在2007-9-26 23:37:00的发言:
一切从新开始.......不提那不好的事,我想也可以.

同意!
可是希望一切都是为了爱的缘故,而不是自私、要面子、害怕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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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7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告诉别人就代表你真实或诚实或属灵,不告诉人就代表你是在说谎,告诉人的目的和作用是怎样的,这个可能需要思考一下,要知道,人是不会和他的过去有什么相干的,能给他帮助的,只有上帝,上帝知道就好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我们认罪是向我们的上帝,而不是向人,赦罪的也只有上帝,当然,这里说的和亏欠了别人向别人道歉请求原谅不是一回事,呵呵,个人意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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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7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也可以沉默。。。。。。但是必须要说的时候不要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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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一个曾经吸毒的人不需要上街敲锣打鼓告诉每一个人自己曾经吸过毒;真正悔改的吸毒客应该是被接纳的,保罗曾经直接或间接杀过人;若是要娶妻或嫁人,就应当把过去的吸毒历史告知对方,让对方在婚前作判断,而不是婚后,对方应当有知情权,不需要知道你五岁时曾经打过邻居的枣,但是这些重要的事情不应当隐瞒!





过去吸毒,或者作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悔改,过去犯的罪,信主之后不要再犯了,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这是他被接纳的前提。



若是这个人信主很久仍旧在罪恶里,圣经里面不让我们和他们交往。




[林前 5:9-林前 5:13]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
至於外人有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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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7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kop在2007-9-27 7:30:00的发言:

有时候也可以沉默。。。。。。但是必须要说的时候不要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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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一个曾经吸毒的人不需要上街敲锣打鼓告诉每一个人自己曾经吸过毒;真正悔改的吸毒客应该是被接纳的,保罗曾经直接或间接杀过人;若是要娶妻或嫁人,就应当把过去的吸毒历史告知对方,让对方在婚前作判断,而不是婚后,对方应当有知情权,不需要知道你五岁时曾经打过邻居的枣,但是这些重要的事情不应当隐瞒!
   这个意见很中肯!很受感动!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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