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32745|回复: 54
收起左侧

[公告]『约拿的家』论坛管理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9-18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约拿的家』论坛管理规则(2007.09.18初稿)

为了更有效地对论坛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 ^_^ 人家是无辜滴分割线 ^_^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论坛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活动及言论。

 

2、互相尊重,遵守互联网路道德;严禁在本论坛拉帮结伙、挑起事端、恶意攻击、漫骂、侮辱别人;不得使用污言秽语以及用过激的词语对他人造成人身攻击。如果有人对论坛成员恶意攻击,版主有权利将其帖子锁帖,转移,删除,严重者扣分并屏蔽发言直至删除ID。

 

3、本论坛禁止一切色情类的贴子,一经发现无需警告直接删贴并删除ID。

 

4、本论坛禁止进行政治等方面的话题的讨论,违者一律删贴,情节严重者封ID。

 

5、每名会员只限申请一个帐号,不得重覆申请、借用或盗用帐号,违例者将严肃处理,重者将删除帐号。已经注册多个帐号的会员,只限使用一个,请自觉停止其他帐号的使用,如果发现某会员同时使用几个帐号发言,本站保留终结该用户使用本站各项服务的权利。

 

6、论坛上的所有文章不代表本论坛立场,对于线上所有的文章,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会员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其著作权均归其发文者所有,但该文章在本论坛发表,即表示授权本站自由使用,否则请勿发表。

 

7、发表文章前,请先根据帖子内容选择适当的版块,不得到处乱贴一通。发贴时请使用正确的主题分类(如“公告”“讨论”“求助”等),并写清楚帖子的标题,言简意赅地表达贴子的主要内容,标题表达不清的帖子一律删除。

 

8、帖子内容要鲜明、整齐,如有需要可上传必要的图片说明,但是严禁在贴子内上传和贴子内容无关的图片。不得上传与主题无关的附件,不得提供含有病毒、木马及其它恶意软件的附件。违例者一律删除附件,并扣除积分,情节严重者封ID。

 

9、严禁同一帖子在多个版块重复发表,违者删除该会员当天发表的全部帖子,情节严重者封ID。

 

10、严禁回复完全与主题无关之言论,严禁在正规版块灌水或版聊,严禁发表毫无意义的贴子和回复,例如:“我顶。。。”、“好。。。”、“已阅。。。”、“纯表情图标”等内容,违例者一律删除并扣除积分。

 

11、不得发表未经授权的募捐帖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任何带有银行帐号和联系电话的帖子将一律删除。

 

12、不得进行与基督徒信仰生活无关的纯商业广告及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内站点的广告请在『信息交流』版块发布,严禁在其他版块发布广告及带有广告性质的链接等内容帖,违者一律删除并扣除积分。

 

13、如果您发现论坛上有违规帖子,请把鼠标划向该帖右下脚的“帖子操作”按钮,那里会出现一个“举报帖子”的菜单,请使用该功能及时报告论坛管理员。

 

14、由于我们对这个论坛具有管理之责,因此本论坛的版主和管理员拥有对会员的文章进行修改、删除、搬移等必要的维护权利。如不同意这一点,请勿在本论坛发表文章。

 

15、本论坛保留屏蔽不受欢迎的会员之言论以及删除该会员ID的权利。

 

16、对论坛管理有意见请到『版务管理室』发帖或给版主和管理员发论坛短信,在『版务管理室』以外发帖即视为放弃投诉权,所发帖子也一律删除并且警告一次。反复在『版务管理室』以外发投诉贴超过三次的,封杀该会员ID。

 

17、本论坛管理员拥有论坛的一切权利。

 

18、如有其他规则和本规则冲突,以本规则为准。

 

19、本论坛保留更改规则和协议内容之权利,并不作事前通知。如遇修改,所修改之内容,适用论坛所有内容。未尽事宜,版主和管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0、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约拿的家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更有效地对论坛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则。弟兄姊妹看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地方,可以在此回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11、不得发表未经授权的募捐帖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任何带有银行帐号和联系电话的帖子将一律删除。



论坛中多次出现此类帖子,因为不辨真假,为避免弟兄姊妹受骗,这类帖子一律转移或删除,所以,此类帖子必须首先经过管理员认可,否则一律删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大家一个适应期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做到遵守版规!
顺便问下楼主,是不是本鱼的出现给你有了不少管理论坛方面的启发呢?
如果是的话,别感激我,去感激上帝去吧!阿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8 14:23:4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有论谈改ID名的服务吗?

有的论谈可以的。

如果能在老ID上改名字的话,就不用老是申请新ID名了。

顺便悄悄说一声,

俺也有几个ID,只是其他ID 名都没怎么用来发贴或是回贴罢了。

因为先开始注册的时候喜欢这个名字,

现在,又不是那么喜欢了。

倒。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努力接受,呵呵...................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1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同心为神所设立的这个宝贵的家祷告!

愿神藉着这一切,使大家不断长进!

求神与“约拿之家”同在,帮助家里的论坛不断的成长、完善!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8 18:08:1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9-1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若月在2007-9-18 15:33:00的发言:

可以有论谈改ID名的服务吗?

有的论谈可以的。

如果能在老ID上改名字的话,就不用老是申请新ID名了。

顺便悄悄说一声,

俺也有几个ID,只是其他ID 名都没怎么用来发贴或是回贴罢了。

因为先开始注册的时候喜欢这个名字,

现在,又不是那么喜欢了。

倒。哭

很抱歉,论坛的注册名是你在论坛上的唯一身份标识,因此无法更改。某些论坛程序使用的是数字ID作为身份标识,因此可以更改。

还有,很想问一问你,你的头晕怎么还没好呀?一看见你的头像,我的头也不知不觉跟着冒星星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1 21:0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