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同信仰者生活难协调
每当我要替一些信与不信的伴侣作辅导时,往往会用一种方法来鼓励他们考虑清楚。我通常会劝那不信的一方再思,因将来他是会吃亏的,原因很简单:每个星期经过五天半的工作后,稍有空闲时间是在星期天,但每到星期天,他们的配偶(信徒)就要到教会聚会,而自己就孤独留在家中,要是稍为热心的还可能跟教友们吃饭后才回家,有孩子分别也不会太大,因为做妈妈的通常会带孩子们一同返教会聚会,自己独留在家,结婚与否也无大分别。除非约定到教会去接她们,否则难有享受家庭乐的机会。我还劝他们考虑,信主的配偶与他们的价值观肯定不同,那信的一方每月坚持奉献金钱给神,而他们并非信徒,肯定不甘心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无条件奉献给教会。由于彼此的信念和观感不同,纵然彼此肯互相尊重,坐下来讨论也不会有结果,最后肯定会发生冲突。 将来在管教孩子方面遇到的问题就更大了,信的一方肯定会带孩子返教会,饭前祷告,而不信的一方对此难免反感,结果令孩子们无所适从,造成更大的冲突。当我跟他们分析这些问题后,便与他们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通常那不信的一方,无论男或女,都会觉得有问题,因他们的另一半会以神为家庭的主,每事都以神为本,对不信的人来说,这是完全没有意思的,更会有被遗弃的感觉。我跟着便劝他们,为了大家的幸福,即使已经约会数年也不要急于结婚,直至相方都有共同的婚姻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婚姻生活才会美满幸福。他们听后,有些人会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便开始返教会参加查经班和聚会。因为信与不信的人看事物难有完全相同的立场,只有当大家都是信徒,依从同一本圣经,看事物才能一致。有不少人因此成为我们的一分子,因我们正面关心他们的切身问题,他们必会明白和接受。 7.夫妇信仰不同不能同心教导子女 箴言廿二章6节:“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这里的道,有两个可能的解释。第一个解作神的道,就是依着神的原则、神的命令、神的心意来走神的道;第二个解作蛇归蛇路,鼠有鼠路,每人各按自己的恩赐、本分或特长来走人生的道。换言之,就是当我们教养小孩子的时候,除了要他们跟着神的原则来行事为人之外,还要他们按着自己的恩赐、喜好或特长来走人生的路,千万不要强逼他们走不喜欢的道,就如一个孩子本性怕血,但由于父母认为当医生是赚钱的行业而被逼要学医,这孩子肯定会吃尽苦头,将来亦不会与父母开心相处。 一位姊妹,当她的儿女还小的时候,已经开始强逼他们读书,更控制和主宰他们所选读的科目,又对儿女们说,若他们孝顺妈妈,就要好好读医科直至成为医生,否则就不孝顺及不爱惜妈妈了。她的儿女们为了孝顺她,纵使内心万般不愿意,最后都当上了医生。但她的一个儿子在行医四年多之后,突然对她说要转行做生意,因孝顺她而当了四年多医生可算是仁至义尽了。她老人家十分气愤,跑来向我投诉,因儿子数年来在生意上不停亏本,她又不懂如何劝导他。我问她为什么儿子行医数年却要转行,她说儿子觉得做医生很沉闷。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是她强逼儿子读医科,那就怪不得他了,因为那根本不是他的兴趣所在,而他们母子的感情也因此破裂,产生不少问题。在这情况下,纵使生意继续失败下去,儿子也不会为母亲的原故而再当医生,因为他根本讨厌那行业,宁愿做生意亏本也不愿意听从母亲的话,这情况其实是十分可悲的。 所以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必须弄清楚我们的价值观:不在乎我们收入多少,也不在乎我们将来的前途或名利,乃在乎神给我们的恩赐是什么,他给我们的喜好或特长是在哪一方面,而我们须按着自己的恩赐和特长,尽力发挥至淋离尽致。若对非信徒提出这样的价值观是无效的,因为他们的看法跟我们不一样。若儿女告诉他们要读文科,他们会说读文学、历史等科目将来不能赚钱,为何不读法律、医学、会计?必要时,将来做政府的官员也不错。有些人即使当教师,父母也会不满意。在管教儿女上的许多分岐,都是由于夫妇信仰和价值观不同引致的。 8.神设立婚姻之目的,与非信徒结合不可能达到。 信徒婚姻之目的,可以用7个“C”字来表达,③其中4个分述如下: a.成全(Completion) 创世记二章18节:“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这里所说的“不好”,有可能是说神“创造”的计划尚未完成,所以尚未够好。另一可能是神早已看到如让亚当单身独处,他将没法看到自己的盲点,因而永远无法改善自己,所以就“不好”了。神因此造了一个配偶来帮助他,利用她来反影他的本相。相信绝大部分人都同意,最认识自己的盲点和缺点的,往往是自己家里的人,因为大家每日共处,事无大小,在他们眼中都无所遁形。圣经所说成全的意思,就是透过一个最亲密的关系,每天如一面镜子般反影出自己的缺点来,以致自己能从中得以改善,这就是神造配偶其中的一个目的。这目的要我们向更象天父,更成熟的方向迈进。信与不信者的结合不可能达到这个目的。 b.基督化(Christianization ) 神要我们透过婚姻来荣耀他、见证他,若信与不信的结合,就很难达到这个目的。在一个家庭里,基督成为一家之主,必须夫妻双方都是信徒,要是任何一方不信主,就不可能使家庭成为基督之家。 c.二人成为一体的伴侣关系(Companion) 神要二人成为一体来建立伴侣的关系。创世记二章23至24节:“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若两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婚姻观都不同,怎可能成为一体呢?特别是对婚姻的看法,因为彼此要建立一个永远的关系。如一方是不信的,他就会认为无需守这规条,婚姻如衣服,随时可换掉,只要觉得爱情已褪色,就可以换新的。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d.联想基督与教会的关系(Correlation) 以弗所书五章22至23节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这段经文非常清楚说出耶稣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就如丈夫和妻子的关系一样。神故意透过这种关联,让我们更明白信徒与教会的关系。若丈夫不信主,我们又怎能要求他爱护妻子如同基督爱护教会呢?如妻子不信主,我们又怎能要求她顺服丈夫如同教会顺服基督?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若两人要勉强在一起,可说是自讨苦吃,亦肯定会产生问题。 9.尊重和接纳非信徒不一定要与他们结婚 圣经要我们尊重不信者和接纳他们,但并不表示要与他们通婚才算是尊重,这是说不通及不合逻辑的。我们必须小心,尊重是要尊重,我们不能失去自己的原则。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听到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就如一些不信的人常问,“既然你爱我,为什么我们不能有性关系呢?”“既然你尊重我,接纳我,为什么我们不能结婚呢?”这些话其实是不合逻辑的。实际上,我们并非说不可以,而是要彼此都作好预备才可以。怎样才算作好预备呢?我再举一个我十分欣赏的姊妹为例,她发现有位男同事想追求自己,也察觉到这人在很多方面的质素也不错,于是在一开始时就清楚告诉那男子自己是信主的,若他们的信仰、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和道德观不一致,彼此存着距离,结婚是没有可能的。这男子听到这话后,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开始四处去听布道会,但始终未接受主。直到后来,他来到我的查经班,这位姊妹不想我知道他是自己的追求者,所以只对我说介绍一位同事来参加我的查经班。 三个多月后,他决志信主。后来在一次分享时,他说与女朋友分了手,女方最后还是离开了他。细问下,才知道原来他的女朋友就是带他来查经班的那位姊妹,在男的信主后他们却反而分开了!我初时有点担心会影响他的信心,于是为他们祷告并问及分手原因,他告诉我是因为她始终觉得彼此的差距很远,恐怕不能一致。后来,我为他们祷告,并告诉他要感谢神,因为若是神要给他的,始终跑不掉!经过一年的时间,他俩和好了。两年之后,他们结婚了,现在两人在教会里非常热心事奉。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必须忍耐,莫焦急,尤其在人生大事上更是如此,最好在开始时就清楚告诉对方自己的信仰和立场,不要让感情发展得太快。也就是说,在彼此还未深入了解时,不要将全副感情放进去,若到了一个如胶似漆的亲密地步,整个人已经着了迷,便不能理性清晰地思考,更不懂得节制而只会向前直冲了,后果严重是可以想象的。神设立婚姻的原则不独是为信徒的好处,也是为非信徒的幸福设想。 10.信仰不同者可以做朋友,却不应急于发展感情。 信与不信,不可以结婚,但却不是连话也不能说,普通朋友也不能交。可惜的是,很多信徒的生活圈子却是非常狭窄,完全没有正常的社交生活,更没有那种有使命感的社交。我很欣赏有一些弟兄姊妹,他们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自愿走到不信者当中与他们做朋友,向他们作见证。他们都愿意突破自己,所以能应付与非信徒的交往,但谈到约会,他们就会很小心,不会随便。在一些普通社交场合,最少有三数人在一起的,就绝对没有问题;若是单独约会,他们就会很小心。如有人想约会或追求他们,他们就必会事先说明自己的信仰立场,这是明智的,是为自已的终身幸福着想。 在我们教会里,我正在处理几件非常麻烦的婚姻问题。其中一个例子是一方为了结婚,假称自己信了主,更受了洗。但结婚之后就原形毕露,原来他根本不信主,后来更经常为了子女教育、奉献等问题整天吵个不停,双方都非常痛苦。另一个非常特别的例子,我劝导一位姊妹无数次,要她再三慎重考虑才结婚,因为对方不单不信,且对基督教非常反感,并曾离婚。在这情况下,要改变对方是十分困难的,且对方十分自我,性格固执独断,纵使不为信仰,纵然他是个信徒也好,我都鼓励那位姊妹不要跟这个人结婚。即若他们两人都不是信徒,我仍会鼓励她不要嫁这个人,因为愈是固执和自我的人,就愈难相处,这是简单的常理。结果她不听我的意见!他们没有正式注册结婚,在同居后才知道,原来之前他已有三位这样的“太太”,自己只不过是第四位而已。但那位姊妹却胡涂地以为自己已正式结了婚。我问她有没有到大会堂或其它婚姻注册处登记及签名,她说没有;我又问她有没有到任何教堂行婚礼和签结婚证书,她又说没有。那我就问她怎知道自己是结了婚,她说他们曾经摆酒宴请亲客。真是莫名其妙!结果在几个月后,她才发觉自己不过是第四位姨太,却又不能控告他重婚,因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结婚。她唯有责备自己不听劝告,以致吃亏。 希望各位弟兄姊妹在主里面尽忠,用爱心说诚实话,看到弟兄姊妹落在这种情况中,无论怎样,都要花尽唇舌,自己尽一切本分来劝导他们。要是他们不听,责任在他们自己身上,要是我们没有劝导,责任便归在我们身上。以西结书清楚指出,守望者的责任,就是要作这工。如有危险,敌人或侵略者来到,你要吹号警告。要是你吹号警告后他们不听,那无论生死,他们自己要负责,责任就不在你,若你不响警号,那责任就归在你身上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8 11:42: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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