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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终道牧师谈基督徒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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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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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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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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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了多一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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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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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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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07-9-18 10:35:00的发言:

陈终道牧师谈基督徒婚姻:



1.
与非基督徒恋爱


问: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吗?如果一对青年男女,在已经彼此相爱之后,其中一人信了主,这样,他们难道要因此分开么?林后六章十四节的话,是专指男女结合说的么?

??答:基督徒不应当与不信的人结合,圣经有清楚的吩咐:"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林后614)。这节经文虽未指明是对男女结合说的,但无疑的它是很合宜用于男女结合方面。因为它所说的"相配""同负一轭""相交""相通",已包括夫妇结合的道理在内。旧约中也有好些经文表示神不喜欢他的选民娶外邦女子为妻。如:王上117 8;拉91 4101 15;尼1323 27。所以依照圣经的教训,基督徒不应当与非基督徒结合是无可置疑的。
     
??恋爱和信仰,似乎没有什么相干,实则大有关系,因为恋爱的最终日的是结婚,结婚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开端;而共同生活却与共同的信仰有密切的关系。信仰若不相同,必然在生活习惯、兴趣、处事的观点、儿女教养等事上,各持不同的见解。这些不相同,在恋爱期间,不大觉得它们对彼此间的感情有什么伤害;但在结婚以后,在漫长的夫妇共同生活中,却常常成为破坏家庭幸福的因素;所以不同信仰的结合,不但不合圣经的教训,在实际生活上也是不完美的。

     
??至于一对已经在相爱中的男女,其中一人信了主,他或她应当下最大的决心,在未结婚之前引领对方归信基督,否则就只有走那需要最大牺牲的路,放弃你所认为可爱的人。



2.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

??问: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吗?苦有一对恋爱中的青年,其中一人信了主,而另一人不信,这已信主的基督徒应当怎样行呢?
    

??答:圣经对于基督徒不应与非基督徒结合的吩咐是相当清楚的:"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的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交呢?" (林后614 15)所以基督徒不应当和非基督徒结婚是无可置疑的。并且每一个基督徒在选择配偶之时必须严谨地遵照这原则,干万不要存取巧的心理,才不至在婚姻的事上得罪了神。
     
??至于已经在相爱中的青年,其中一人信了主,那么在信徒方面只能作两项选择:1. 在未结婚前引领对方信主。2. 忍痛放弃。


   不好.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已经在相爱中的青年,整天泡在一起,虽然可能没有性关系,灵里却早已相交,说分手就分手,不好,
      但暗嫩不肯听她的话,因比她力大,就玷辱她,与她同寝。随后,暗嫩极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爱她的心更甚,对她说,你起来,去吧。他玛说,不要这样。你赶出我去的这罪比你才行的更重。但暗嫩不肯听她的话,就叫伺候自己的仆人来,说,将这个女子赶出去。她一出去,你就关门,上闩。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两人谈恋爱,不算动淫念,总有那种想法吧,自己不承认,神却记念.对于灵里已经合一的人,正确的叫法:未婚夫妻.婚礼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仪式.
       还是保罗说的好: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未婚夫妻也应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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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1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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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与不信的婚姻,的确是个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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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一对已经在相爱中的男女,其中一人信了主,他或她应当下最大的决心,在未结婚之前引领对方归信基督,否则就只有走那需要最大牺牲的路,放弃你所认为可爱的人。

虽然我还没谈过恋爱,但我不敢认同上述的做法.即使两个人是在谈恋爱阶段,我认为两人之间对彼此是有托付有责任的,若不是两人都认为分手合适,都愿意接受互相放弃,那么信主的这人有权选择不进入婚姻,但他无权单方面放弃恋爱关系(个人觉得那样不荣耀神).

下面的话是我现在的观点,也不知以后会不会变:
    如果我处在上述的那种情景之中,女方虽不信主,仍未信主,但若是她怎么也不愿意放弃这感情,那么,我宁可再有10年,20年不结婚(当然不能有婚前性行为),继续用这段时间来乞求神引领她归入基督,除非她等不下去了自己要放弃,到那时即使我不愿意放弃也会尊重她的选择.

求主藉着其他肢体的发言,除去我这次发言中不合神心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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