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用信徒的行为来反推他的信心是不是真的,说什么真信徒必然有好的行为,凡是行为败坏的信徒必然不是真信。这种观点其实是变相的因行为称义,与因信称义的真理不符。
加拉太书把因信称义的道理讲的非常清楚,保罗在书里强调,我们得救只在乎对耶稣基督的信心,而不在乎遵守律法。保罗说,人如果能靠遵守律法得救,那基督就白死了。
一个人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受了圣灵的印记,这印记就是得救的凭据,是永远不会被抹去的。也就是说信的人从他相信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得救,这救恩完全不在乎行为,只在乎信心。受圣灵的印记是一次性的,并且是永久性的,也就是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而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圣灵的印记呢,经上说的很清楚,信耶稣基督就受了圣灵的印记。(我个人认为,半信半疑的应该算做不信。)
以弗所书1: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以弗所书1:14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约翰福音6:28 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 约翰福音6:29 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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