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神所拣选的人 一五1 诗篇第十五篇的主题是神所拣选作友伴的人。虽然诗篇中并没有这样说,但进入神国度的基本条件是得着重生。若没有新生命,没有人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这从上头来的生命是因着信,在恩典中经历到的,完全与人任何可称赞的行为无关。 但从本诗篇看,似乎说救恩多少与一个人公义的性情或高尚的行为有关。但从圣经整体来看,意思只能是说,得救的信心跟那带来圣洁生活的信心是相同的。象雅各在书信中所说的一样。大卫这里的意思是,在耶和华里真正的信心产生本诗篇所描述的善行。 然而,本诗篇并没有宣称要给予锡安子民之德行的完整编目。因此这里的描写是提示性的,不是彻底的描述。在这篇诗里,告诉我们一些生活动原则,使我们知道在这个败坏的世界中当如何去行。因为我们的道德标准不是从这个罪恶的社会而来,乃是从神而来的。 一五2 首先,锡安的居民行为正直。正直的人品行端正,他是完全、凡事慎密和平衡的一个人。 第二,锡安的居民作事公义。他小心保持一个没有犯罪的良心,他宁可存着无愧的心回天家,也不愿带着有罪的良心留在地上。你可以绝对相信,他是心里说实话的人。他宁死也不肯说谎,他的话就是他的保证。他的原则是,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一五3 他不以舌头馋谤人。你不会看见他说别人的闲话,诽谤和揭发私隐的话不会出自他的嘴。他控制自己的舌头只说造就人的话,不说伤害人的话! 他不毁谤邻里。他只是全心帮助、鼓励和教导人。若听见别人绘影绘声地谈论有关他朋友的丑闻,他就会让丑闻在他那里止住。我们大可以相信他不会向任何人讲论该事。 一五4 在他眼中,好坏之分是不会模糊的。他能分辨罪恶与公义、黑暗与光明、邪恶与良善。他藐视匪类,意思是他直言无讳地指出这些人的恶行。另一方面,他公开赞赏每一个有信心的人,与他们同证。 他一旦作出承诺,就必遵守诺言,纵使那会导致他在财政上的损失。例如,一个信徒同意以八万五千元出售他的房子,但在他签署文件之前,他发觉可以把房子以九万元卖给一家发展公司。但他既已答应第一位买家,他就信守他的合约。 一五5 神的朋友不放债取利,意思是不向神家里的成员放债。在摩西的律法下,一个以色列人可以向外邦人放债。收取利息(申二三19~20),但却不可以向犹太人同胞这样做(出二二25;利二五35~37)。若活在律法之下的犹太人也受这原则的约束,何况是活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呢?最后,义人不受贿赂以害无辜。他恨恶公平公义被颠倒,对于古老的俗语说“任何人都可以收买”,他会强加反驳。 为神而活的人就是这样,从现在到永远都是这样。要知道,没有人可以在神面前活得轻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