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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信主的人是这样办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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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概九八年吧,记不住具体时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9 18:10:17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段时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9 18:11: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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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西阿书》中从来没有说起过人可以取不信神的女人为妻或者女人可以嫁给不信神的人;其中所说,乃是何西阿先知取了一个淫妇,用男人取了淫妇来预表主与不信主人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淫妇之于丈夫如同不信主的人之于主;我们看明,信主的人要找一个不信的对象以带他信主的命运是多么的危险与苦难。示剑在玷污了底拿后为娶她在西缅和利未的欺骗下答应使其满城的人受割礼为什么神会允许西缅和利未杀死示剑满城的人?示剑并不尊重爱情,他的爱也不是爱情,如果是的话,他就不会先玷污她再去娶她而会娶了她再与她同房,他亵渎了爱情;同时,示剑为了不圣洁的爱情肯去受割礼,他们对神的心意是假的,是在欺骗神和亵渎神;他们行割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神而是为了利用神达到自己属世的目的和属情欲的需要;示剑用淫乱同时玷污了底拿和神,所以,即便西缅和利未的行径不合神意,神也允许这事发生了。神宁可让底拿承受一生以下的日子里无论如何、让以色列一家承受自己罪带来的果子、也不愿意将底拿送给外邦人丢掉永生、不愿意自己拣选的以色列民沾染外邦的不洁、不愿意自己的名受辱。通过爱情真的能带来真正的对神的信仰吗?不能。真的能使人悔改吗?亦不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9 18:12: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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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太执著!
神的方式皆有定型,保罗这样的人神尚能让其成为大器皿,何人不在神的手中。
他让我们生,让我们死。何事他不能成就。
我爱人先信主,信主后就有一种初信的狂热,非逼我也信,当初为了家庭的和睦,我也假信,随着他去聚会,听道,不知不觉我开始真信。我现在知道这一切都是神的带领,也是神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纯正基督徒所不喜欢的,我因着虚伪而来到主面前。但在主,他却又多了一个赞美他的孩子。所以不必强求,一切在主。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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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4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主的帖子,我都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我想,我能够说的是,请楼主不要把你妹妹的事情说成是上帝对你的以前的过犯的惩罚,上帝确实会管教自己的孩子,而且很严厉,但是,上帝绝对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你提到《何西阿书》,我想你可以再好好读读,我觉得上帝在书中要提到的绝对不是惩罚和数算人的罪恶,相反,上帝在书中让先知两次娶了淫妇,是想告诉以色列人,也是告诉今天所有的人,尽管,人都像淫妇对待先知一样对待上帝,但是神却借着先知一再表明神的恩:上帝从来就没有因为人的背离和所犯的罪就离开人,相反,上帝提到了,上帝可以原谅人的一切过犯,只要他们愿意回头来投靠上帝。不知道姐妹认为我说的对不对?
我再次想起了约翰的那句让我感动不已的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上帝将恩典列在了同等重要真理前面,我想,是想告诉我们,告诉所有的人,上帝对人绝对是先恩典,再真理的,按照律法,我们早就死一百次了,但是,恩典却让我们重生!
还有,我想说的,上帝容许发生一些事情,并不表示神认同这些事情,也不是说,神为了自己名就让一些似乎是为了维护上帝的名的事情发生,我们的神是这样一位神吗??如果是的话,你还会信他吗??
看看雅各死以前对你说的两个人——西缅和利未所说的话,表示上帝并不认同他们两个人做的事情,因为上帝借着雅各最后的话已经给了他们评价,说他们的行为和他们身上的一些东西是“可诅可咒”的!!
说这些并不是想否认姐妹对上帝,对自己,对自己的妹妹和那个年轻人的心,你的心,写了下来,让我看了很感动,也很难受。但是,请不要认为我们的上帝是一个严厉而且刻薄,律法的上帝——你写的帖子上一些内容让我很不安!
的确,基督徒和基督徒家庭不应该带给人伤害,也不能因为自己是基督徒,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反倒是,做一个基督徒更加应该感到畏惧,上帝说过了很多次,谁受的恩典多,将来向谁取的就多。这个是能够让我们这些基督徒畏惧和感恩的!!
但是,感谢神,神的恩典总是第一位的,无论在人,还是神都是这么看的。
也愿姐妹能够摆脱过去的事情的阴影,罗马书那就非常鼓励人的话:“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成新的了。”姐妹还记得吗??姐妹不是早就是这新造的人了吗?还有什么不能放下的呢?神都已经给了你应许了!!!
愿和姐妹,和所有DXJM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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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慕主慕光在2006-12-23 10:49:00的发言:
何必太执著!
神的方式皆有定型,保罗这样的人神尚能让其成为大器皿,何人不在神的手中。
他让我们生,让我们死。何事他不能成就。
我爱人先信主,信主后就有一种初信的狂热,非逼我也信,当初为了家庭的和睦,我也假信,随着他去聚会,听道,不知不觉我开始真信。我现在知道这一切都是神的带领,也是神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纯正基督徒所不喜欢的,我因着虚伪而来到主面前。但在主,他却又多了一个赞美他的孩子。所以不必强求,一切在主。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弟兄平安:

我写这贴子不是针对你这一类型的人的,而是写给那些还没有谈恋爱正处于找对象阶段的人看的。至于象我们这样的人,已经结婚了、结婚以后才信主的,主教导我们不是这样的,新约圣经有很好的说明。

但即使是这样,弟兄,站在你自己的维度里面,我想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为我的虚伪向主承认自己的亏欠。我会为我没有早日信主而找到一个信主的人做伴侣而向主抱愧。

站在你的维度外,主既这样预定你走过来,将恩典给你,他既已经赦免了你,我也应该从你这里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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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4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nmandes在2006-12-24 00:59:00的发言:
看到楼主的帖子,我都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我想,我能够说的是,请楼主不要把你妹妹的事情说成是上帝对你的以前的过犯的惩罚,上帝确实会管教自己的孩子,而且很严厉,但是,上帝绝对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你提到《何西阿书》,我想你可以再好好读读,我觉得上帝在书中要提到的绝对不是惩罚和数算人的罪恶,相反,上帝在书中让先知两次娶了淫妇,是想告诉以色列人,也是告诉今天所有的人,尽管,人都像淫妇对待先知一样对待上帝,但是神却借着先知一再表明神的恩:上帝从来就没有因为人的背离和所犯的罪就离开人,相反,上帝提到了,上帝可以原谅人的一切过犯,只要他们愿意回头来投靠上帝。不知道姐妹认为我说的对不对?
我再次想起了约翰的那句让我感动不已的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上帝将恩典列在了同等重要真理前面,我想,是想告诉我们,告诉所有的人,上帝对人绝对是先恩典,再真理的,按照律法,我们早就死一百次了,但是,恩典却让我们重生!
还有,我想说的,上帝容许发生一些事情,并不表示神认同这些事情,也不是说,神为了自己名就让一些似乎是为了维护上帝的名的事情发生,我们的神是这样一位神吗??如果是的话,你还会信他吗??
看看雅各死以前对你说的两个人——西缅和利未所说的话,表示上帝并不认同他们两个人做的事情,因为上帝借着雅各最后的话已经给了他们评价,说他们的行为和他们身上的一些东西是“可诅可咒”的!!
说这些并不是想否认姐妹对上帝,对自己,对自己的妹妹和那个年轻人的心,你的心,写了下来,让我看了很感动,也很难受。但是,请不要认为我们的上帝是一个严厉而且刻薄,律法的上帝——你写的帖子上一些内容让我很不安!
的确,基督徒和基督徒家庭不应该带给人伤害,也不能因为自己是基督徒,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反倒是,做一个基督徒更加应该感到畏惧,上帝说过了很多次,谁受的恩典多,将来向谁取的就多。这个是能够让我们这些基督徒畏惧和感恩的!!
但是,感谢神,神的恩典总是第一位的,无论在人,还是神都是这么看的。
也愿姐妹能够摆脱过去的事情的阴影,罗马书那就非常鼓励人的话:“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成新的了。”姐妹还记得吗??姐妹不是早就是这新造的人了吗?还有什么不能放下的呢?神都已经给了你应许了!!!
愿和姐妹,和所有DXJM共勉。


弟兄平安:

任何事情能够发生其主权都在神,但属罪的行径绝对不在神的心思意念当中。西缅和利未的行径并不在神的心思意念当中,我知道在神的心思意念里面从来没有起过这件事儿的想法,用允许的时候心里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忘记了,我想用允许来传达的意思在别人那里会走样的,是我的不严谨。真正维护上帝的名的事情是神所喜悦的,但是看上去似乎是维护上帝的名的事确是神不喜悦的,似乎是就还不是真的,是看上去是实际上不是的做法,这是神所不喜悦的。这件事的过程中,在这个问题上我犯过两次错误,第一次就是一开始的时候我就没有站定立场以至给撒但留了地步,我以为是为了维护神但是实际上不是;第二次是我伸手攻击别人,神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可是我竟然要去为神伸冤!这些事,不是出于神的心思意念。

人有一种性情就是要作死,换言之,按着自己的性质走至死不回头;就是我们信主以后,我们的性情里面不属神的部分也仍然如此。人要作死,神就任凭人存邪僻的心行那不合理的事。人的背离和所犯的罪会导致神离开自己,刚硬到超越神为我们每个人定下的忍耐的界限、到神预期他悔改而他还没有悔改的人是要被神放弃的。但只要我们肯回悔,无论我们曾经犯过什么罪,我们都必得到神的赦免。神的慈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他严厉苛刻地对待我们的时候也是出于慈爱,就像父亲对孩子,他要管教,为了我们能够知道自己的错误。我没有说上帝是在报应我,因为我知道这不是报应,这是他要引导我悔改。但我想管教是对罪的追讨,或者说,能够导向悔改的“罪的追讨”叫管教。但在弟兄那里理解管教不是这样的,你将管教和罪的追讨分开来看了,这样也好。用你的思路走下去,看上帝就不是在追讨我的罪,而是我自己在吃自己罪的果子,这样更好。我没有活在律法之下,我也不在律法之下,我是主里的人,活在恩典中,活在高于律法的神的义之中。但是我爱律法的上帝,我喜悦他的严厉和公义,因此我更加信他更加爱他。我的信心是这样的所以也有这样的管教为我预备,希望不要吓到大家,不要把大家搞得神经兮兮,神会按着我们的信心带领我们,大家放心吧。

我们在基督里,就已经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成了新的了,这话阿们的。我们的更新,其一,就是对自己的罪产生的敏感和知性;我们不认识主的时候,我们不认自己的罪,我们自以为义;我们重生了,我们的才能看到自己的罪过认自己的罪。我们成了新造的人,就不再受旧我和旧有事物的束缚和捆绑,在主里获得自由和解放。

你的笔调使我想起一个人来(这人我曾经说过他如果不怎样我就不再与他说话求神保守我完然做到),这是我回复的,神是信实的,有问题的话是我无信与神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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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非常谢谢姐妹发贴,因为我看的出来,你发贴是为了关怀和劝勉我们这些年轻的DXJM。真的非常感谢,你愿意讲出自己的故事,来告诫和劝勉我们,这是我很感动。
其次,我想说,人确实是恶的,罗马书中很确切的提到了这一点,不过,我不是很同意姐妹的一些观点,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上帝从来没有说过会放弃人,用放弃这个词,我觉得不是很妥当——也许你想表达的意思不是这样的。
新约和旧约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神愿意万人悔改,不愿一人沉沦,既然这样,神对每一个人都是不会放弃的。只要人愿意回归上帝,上帝一定会接纳。因为他早就接纳了所有的人。他的爱没有界限的。
另外一点,可能是很有争议的,那就是得救到底在乎谁?神还是人?我的理解是,有神,也有人,神已经给出了恩典,对每一个人都一样的恩典,每一个人都有同样的机会,可以得救,问题是人,上帝在起初造人的时候给了人自由意志,这是很伟大的举动。似乎上帝在冒险,呵呵,其实我理解的是,上帝愿意人自己选择上帝。这点我想是上帝最伟大之处了。所以,我想说的是,不悔改,不得济是因为人自己的原因,上帝不应该被怀疑和责问。
还有一点,就是恩典与律法(真理),我在这个论坛已经写过两次了,我还是要再写一次:“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上帝将恩典放在了真理前面,绝对不是否认真理的重要,但是是恩典成全了律法啊。耶稣对众人说过了: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成全。这句话是马太福音的宗旨,虽然指的是对那些想不守律法的人说的,律法不可能废除。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律法是软弱的,需要恩典才能完全的。以前我是一个很律法的人,对我提到的约翰的话很不能理解,但是现在走出了学校,工作了,理解深刻多了!感谢神,因为他有完全的恩典。
我并不是反对姐妹对律法的看重,因为上帝也是非常非常重视的!
呵呵,其实看姐妹的口气,我很明白,姐妹对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关心和担忧。可能只是语言表达的不是很恰当,不过我还是想提醒姐妹,我们好心,可不能适得其反,一定要把文字考虑好了,在贴上来,这是对看你帖子的DXJM负责,也是对你自己负责。这个,我想应该是我们所有在这里发贴,回帖的DXJM都应该注意的,如果因为我们的用词不当,导致了一些DXJM误解而跌倒,那我们的罪过就大了!!!
愿意和姐妹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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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nmandes在2006-12-24 21:14:00的发言:

首先,我非常谢谢姐妹发贴,因为我看的出来,你发贴是为了关怀和劝勉我们这些年轻的DXJM。真的非常感谢,你愿意讲出自己的故事,来告诫和劝勉我们,这是我很感动。
其次,我想说,人确实是恶的,罗马书中很确切的提到了这一点,不过,我不是很同意姐妹的一些观点,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上帝从来没有说过会放弃人,用放弃这个词,我觉得不是很妥当——也许你想表达的意思不是这样的。
新约和旧约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神愿意万人悔改,不愿一人沉沦,既然这样,神对每一个人都是不会放弃的。只要人愿意回归上帝,上帝一定会接纳。因为他早就接纳了所有的人。他的爱没有界限的。
另外一点,可能是很有争议的,那就是得救到底在乎谁?神还是人?我的理解是,有神,也有人,神已经给出了恩典,对每一个人都一样的恩典,每一个人都有同样的机会,可以得救,问题是人,上帝在起初造人的时候给了人自由意志,这是很伟大的举动。似乎上帝在冒险,呵呵,其实我理解的是,上帝愿意人自己选择上帝。这点我想是上帝最伟大之处了。所以,我想说的是,不悔改,不得济是因为人自己的原因,上帝不应该被怀疑和责问。
还有一点,就是恩典与律法(真理),我在这个论坛已经写过两次了,我还是要再写一次:“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上帝将恩典放在了真理前面,绝对不是否认真理的重要,但是是恩典成全了律法啊。耶稣对众人说过了: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成全。这句话是马太福音的宗旨,虽然指的是对那些想不守律法的人说的,律法不可能废除。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律法是软弱的,需要恩典才能完全的。以前我是一个很律法的人,对我提到的约翰的话很不能理解,但是现在走出了学校,工作了,理解深刻多了!感谢神,因为他有完全的恩典。
我并不是反对姐妹对律法的看重,因为上帝也是非常非常重视的!
呵呵,其实看姐妹的口气,我很明白,姐妹对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关心和担忧。可能只是语言表达的不是很恰当,不过我还是想提醒姐妹,我们好心,可不能适得其反,一定要把文字考虑好了,在贴上来,这是对看你帖子的DXJM负责,也是对你自己负责。这个,我想应该是我们所有在这里发贴,回帖的DXJM都应该注意的,如果因为我们的用词不当,导致了一些DXJM误解而跌倒,那我们的罪过就大了!!!
愿意和姐妹共勉!!


弟兄平安:

你的这个态度我非常认同,其实我是祸害过不少人,所以,今天看到你写这样的话就更加有同感和共鸣。我非常感谢神,能使我进到这里来,如果我不来这里的话,我想我现在还在那要道上继续跑着呢!这里的弟兄姊妹真是好样的,给我劈头盖脸一顿收拾,一点不客气,弄得我当时好没面子。现在看来,真是在主里感谢他(她)们!就你说的问题,分二个来说,第一个关于神与人之间的救与被救的关系,第二个关于律法。

一、神与人之间救与被救的关系

没有什么不是神的绝对预定。神是自有恒有的,在一切还没有开始之先,神就是自在永在的。这个世界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神本体以外的东西,从神那里发源,归到神那里(无论人的结局是天堂还是地狱)。没有什么不是神的预定,犹大卖主、扫罗被立也被废、就连先知和信心的伟人们的祷告上达于神神的心意改变也都是神在永恒之中早已预定下来的。谁下地狱是神早已经定下的,谁上天堂也是如此。每一个人都在神的预定中。一个人若说“既是一切都是神预定的我就不需要做什么”那么他就是一个死人;一个人若说“既然我有我的自由可以由我来决定我的选择那么神的预定也不是一定的”那么他就是把神看成是死的了。活在活神里的人才是活人,人的生命活着是因他喝了活神里的生命的活水,他原来的那个“死”的生命已经“死”了。人的不悔改完全是自己的刚硬,人的悔改完全是神的恩典。我们真的是要看见我们自己的刚硬,去掉他,接受主。

始祖犯罪之后,人对于神就只有被动的“知觉”能力而丧失了一切其他对神的能力,如果神不作工,人就不能悔改,每个人的悔改都是神自己工作的结果,我们的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司提反殉道的时候,他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但是众人都没有如他所见。保罗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听明主和他讲的话,但其他人都不晓得。人在神面前有什么能力呢?只有“愿意还是不愿意接受神”的被动选择的能力,并且这能力也形同虚设,因为人愿意与否的感知和选择的机会都是神自己做工的结果,神不做工就不会有人产生愿意也不会有人获得进行选择的机会。人在神面前只能表示愿意还是不愿意,至于人能回应神多少,回应神到达怎样的程度,都不是人自己能够左右的,全然是神给人多少就是多少。但人更愿意相信的是:我们既是有足足的能力拒绝神(事实上是神放弃了他们让他们产生的错觉),那么,我们能够接受神也是出于我们自己的能力的。我们没有能力,我们陷在软弱中的时候,我们的情绪、我们的理智,在特定的情况下就会难以自控、情不自禁,我们不依靠神我们是绝对胜不过来的。当神与扫罗同在的时候,他在众先知中就受感说话,当神离开他的时候,他在众先知中还是受感说话,但赤身露体行为反常。神一旦离开了人,人内在的生命就瓦解了。我们接受神,神就进入我们的生命。我们拒绝神多少,我们就留下了多少给自己。我们接受了神,我们就看见:不是我们接受了神,而是神怜悯了我们,是他自己的工作成就了他的恩典,是他与我们同在我们才拥有了他的性情、形象和生命。所以,全然地归向神,神全然地同在,就是要全然地去掉老我(旧人)。那不信神的人也承认是他自己不相信神;在任何事上,人不悔改都是出于自己的刚硬。

既然是我自己不相信神,我就不能说是神放弃了我,因为是我自己不相信。但当我相信神的时候,我不能说我是自己选择了神,因为拣选是神的。神不放弃的人就会悔改,神放弃的人就与永生无份,神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人不能放弃神,因为人没有这个能力,也不在这个位置,我们在亚当里,都是死人一个,神怎样待我们,都是公义而慈爱的。一句让我满有敬畏的话:给谁多向谁多要,那有的还要再有,那没有的连他有的也要夺去。有什么不是出于神,都是。神愿意每一个人都悔改,神也是一切人的救主,但这并不是说一切的人都会悔改,一切的人都要得救。


二、关于律法

关于律法,我也还没有畅通,但是可以简单说两句,你不要当真,若是对你有益处,在这基础上我们继续追求吧!

以色列律法规定了奸淫的条例;主基督说“凡见了妇女动淫念的就是犯奸淫”;但是外邦人的原始社会中并没有“奸淫”的认同,他们认为,男女之间并不存在“奸淫”的问题。按主的圣洁说,人按律法的规条做到了必未就没有犯奸淫,因为律法的文字只规定行为就象我们现在的法律一样,但是以色列律法所要显明的义(神藉着以色列的律法所要传达的精义,即圣灵的本意神自己的意思)就是主基督说的“凡见了妇女动淫念的就是犯奸淫”;而外邦人说“我不承认你的律法,你不能按律法来审判我犯了奸淫”,圣经说“在律法之下的要按着律法审判,不在律法之下的也不按律法审判”,主不必拿着以色列的条例来定他们的罪,因为主的教训是对律法的成全,他们仍然要被定罪。经上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以色列人守律法是为神守的,我们不守律法守神的义也是为神守的,但律法并没有被废除,“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会废去”,没有律法就没有这一切。我们不在律法之下,指的是律法的仪文说的,我们脱离了律法,指的是高于律法的神的义说的。在律法之下,人就都被定罪,只在神的恩典中,我们才能得救;守律法的仪文不能使我们得救,并且律法会藉着我们的私欲使我们犯罪,没有人可以按着律法称义。

真的还没有畅通,继续,继续,你们不要当真,继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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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9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了姐妹的回复,很赞同姐妹的关于上帝主权的观点,我和你一样,确定上帝有绝对的主权,确切的相信,每一个人按着定命都是要死在罪里的,而且,确实的相信,没有一个人能够靠着自己,靠着律法,靠着偶像或者别的神能够得救,若没有神的恩典,每一个人都要在过犯中死去,没有任何希望,没有任何盼望。
感谢上帝完全的恩典,让耶稣基督来为我们受死,担当我们每一个人的罪,成为我们在神面前的挽回祭,使我们不再与神隔绝。
我很赞同姐妹提到的,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这点勿庸置疑,没有神的恩典,谈律法,谈信心,一切都没有任何意义,大概是两年以前,一位DX给我说了一句对我影响极大的话:信心的唯一功用就是接受上帝的恩典。我很感谢这位DX,他让我清醒了,让我认识到我的信心真正的功用,也让我清醒的知道,没有上帝的恩典,没有上帝给予世人的救恩,我们的信心没有任何意义。
在谈到人的得救是神预定的时候,我持保留意见,呵呵,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要在争论什么了,呵呵,提到这个问题,我立刻想到了两位属灵的伟人,一位是加尔文,另一位就是约翰·卫斯理。呵呵,其实,我和姐妹都认同一个事实:上帝有绝对的主权,上帝同时有完全的恩典。而且我们也认同,除了耶稣,我们没有办法自救。对于其他的事情,我想,那是上帝的事情,也是上帝的主权,我们只能猜测,我很赞同姐妹说的那就“我要怜恤谁就怜恤谁”。我们死在罪中是应当的,唯有我们能得救是恩典。这话AMEN!

关于律法的问题,其实我一直在思考,罗马书上提到了有律法和没有律法的人,我很赞同一个观点,就是,我们生命中有神的形象,这个观点来之于创世纪中让我很感动的一句话“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感谢神,在创造我们之初就让我们有了神的灵,只是后来人因为罪,上帝才说“人既然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不永远住在他里面……”,我想,我们的良心不正是神放在我们心中的见证吗?就是没有神的人,他们的良心也会为他们的罪担忧,当然,我们的良心是无法代替上帝的,因为我们的良心受到罪的污秽,但是,我想,至少,良心是神在我们生命中的一个见证,就像这世间万物同证了神的全能和荣耀一样。
对于律法,我觉得很难,至少目前对我而言,还谈不上什么理解,对于那些没有神律法的人,我相信,神有放在他们心中的良心来做判断,就像那些从来就不知道有耶稣,没有听过救恩的好消息的人,神通过创造的万物传达了上帝存在的信息一样。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我自己都还不是很理解,希望下次理解的多一点以后在和姐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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