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580|回复: 3
收起左侧

松鼠桂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2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松鼠桂鱼的做法
[原料] 桂 鱼 200克 料 酒 2克松 子 10克 胡椒粉 少许番茄酱 10克 植物油 500克湿淀粉 40克 (实耗50克) 食 盐 适量 食 醋 15克


1. 将桂鱼去鳞、鳃、鳍、内脏,去掉头上的皮衣,洗净,把鱼头斩下,摊开、拍扁。用刀把鱼背部的鱼骨切掉(不要把鱼腹切破),在尾巴处留约1雨的脊骨。桂鱼去骨后,皮朝下摊开,用斜刀切成花刀,刀深达肉的4/5,不要切破鱼皮,在尾巴处开一个口,将尾巴从刀口中拉出。


2. 将鱼身撒上食盐、胡椒粉、料酒、湿淀粉(少许)涂匀。


3. 炒锅上火,烧热后倒入植物油,油热至七成,将桂鱼蘸少许淀粉,放油锅中炸数分钟,再将鱼头蘸上淀粉,放入油锅中炸,炸至呈金黄色捞出,将有花刀的一面朝上摆在鱼盘中,装上鱼头。


4. 将松子放在油锅中,待熟后捞出,放小碗中。

5 炒锅中留少许油,放入少许清汤,加食盐、糖、番茄酱、食醋,烧沸后,用湿淀粉勾芡,加入热油少许推匀,出锅浇在鱼肉上,撒上松子即可。
 楼主| 发表于 2006-7-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松鼠桂鱼”的来历

“松鼠桂鱼” 是姑苏菜肴中的代表作,在海内外久享盛誉。这只菜有色有香,有味有形,更让人感兴趣的还有声。当炸好的犹如“松鼠”的桂鱼上桌时,随即浇上热气腾腾的卤汁,这“松鼠”便吱吱地“叫”起来。

据说早在乾隆皇帝下江南时,苏州就有“松鼠鲤鱼”了,乾隆曾品尝过。后来便发展成了“松鼠桂鱼”。清代《调鼎集》中有关于“松鼠鱼”的记载:“取季鱼,肚皮去骨,拖蛋黄,炸黄,作松鼠式。油、酱油烧”。季鱼,应是鲫鱼。这条记载间接证明苏州乾隆年间有“松鼠鲤鱼”的传说是可能的。因为《调鼎集》中的不少菜肴均是清乾、嘉时的。其次可以说明今天的“松鼠桂鱼”正是在“松鼠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同的是,古代的“松鼠鱼”是挂的蛋黄糊,而今天的“松鼠鱼”是拍干淀粉。古代的“松鼠鱼”是在炸后加“油、酱油烧”成的,今天则在炸好后直接将制好的卤汁浇上去的。此外,今天的“松鼠鱼”在造型上更为逼真,其味酸甜可口,这些都是古代的“松鼠鱼”所难以比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7-2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松鼠桂鱼又名“松鼠鳜鱼”,松鼠桂鱼是苏州地区的传统名菜,江南一带将此菜列为宴席上的上品佳肴。在其它地区,用桂鱼制作的菜肴一般以清蒸为主,而制作成松鼠状的菜是苏州首创。

松鼠桂鱼有色有香,有味有形,更让人感兴趣的还有声。当炸好的犹如“松鼠”的桂鱼上桌时,随即浇上热气腾腾的卤汁,这“松鼠”便吱吱地“叫”起来。

说起松鼠桂鱼的来历,还与乾隆有关。有一次,乾隆皇帝下扬州,广游扬州的名胜美景,心情十分高兴。他微服走进了松鹤楼,见神台上放有鲜活的元宝鱼(鲤鱼),他执意让随同拿下做好供他食用。但在旧时,神台上的鱼是用来敬神的。因此,这种鱼是绝对不可食用的。但因乾隆是皇帝,堂馆无可奈何,于是便与厨师商议如何处理此事。

厨师发现鲤鱼的头很像松鼠的头,而且想到本店招牌的第一个字就是个“松”字,顿时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决定将鱼做成松鼠形状,以回避宰杀神鱼之罪。菜做好后,端给乾隆皇帝。乾隆细细品尝,感到外脆里嫩,酸甜可口,他赞不绝口,便重赏了厨师。

自此以后,苏州官府传出乾隆来松鹤楼吃鱼的事,此处松鼠鱼就闻名于世了。因此菜相的鱼形似松鼠,故名松鼠鱼。乾隆每逢节日和寿辰之日,他都要吃松鼠鱼。后来,厨师们改用桂鱼制作此菜,故又名松鼠桂鱼。

原料:鲜活桂鱼(或鲤鱼)1尾(750克),虾仁30克,熟笋丁20克,香菇丁15克,青豌豆10克,绍酒20克,精盐8克,香油10克,猪油1000克(实用200克),排骨汤100克,干淀粉50克,湿淀粉300克,蒜2克,葱10克,香醋100克,西红柿酱100克,白糖150克。

做法:将桂鱼收拾干净,将鱼头切下剖开,并轻轻拍平,将鱼身部分片开,去脊骨、胸刺,在鱼身上用刀剞菱形刀纹。

将绍酒、盐放入碗内调匀,均匀地抹在鱼身上,并将鱼身抹上干淀粉。

将西红柿酱、排骨汤、白糖、香醋、绍酒、水淀粉、盐一起放入盆内搅成调味汁。

将锅中放入猪油烧至八成热,将两片鱼肉翻卷,使鱼尾呈鼠形,一手提着鱼尾放入油锅中,炸20分钟,接着放入鱼头炸至金黄色捞出盛入盘中,装上炸好的鱼头,拼成松鼠形状。

将锅中猪油烧热,放入虾仁熘熟,捞起沥去油。

在锅内留下少量熟猪油,放入葱白、蒜末、笋丁、香菇、青豌豆煸炒,加入排骨汤、调味汁拌匀,再加入热猪油、香油,搅匀,起锅浇在桂鱼上,最后撒上熟虾仁。

特点:形似松鼠,色泽金黄,外脆里嫩,甜中带酸,鲜香可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不给点来尝尝啊?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14 12: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