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内在的问题与社会的改革(五~六)
五1~7 在重建城墙期间,他们内部发生了一件可悲的事。食物明显稀少且昂贵。通货澎涨、加上波斯王给犹太人征税的重担,令很多人变得贫困。他们被迫要向富有的弟兄借钱,用产业作抵押。有些甚至要将儿女卖作奴仆。少数有钱有势的犹太人同胞,竟利用这种机会渔利。他们不顾别人的死活,放债索取高利息;以苛刻条件借钱给人,收他们的抵押品;把别人的儿女收进来作奴隶,使他们父母无法赎回(由于他们的地已属别人,他们没办法赎回子女了)。他们这种营私取利的不正当行为,在神的百姓中造成误会、摩擦、不信和猜忌。百姓们先前是同心协力共赴事工,如今在感情上形成分裂。
尼希米得知这种情况之后,立即召开严肃会,斥责贵胄和官长,纠正错误。
五8~10 尼希米和一些人尽力赎回弟兄,就是卖与外邦邻舍的犹太人,富人却使他们成为奴仆,这岂不是矛盾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与神维持合宜的关系,对他们的安全十分重要吗?他们怎能因向弟兄取利,违反神圣的律法而疏远耶和华呢(9~10节;比较出二二25)?尼希米身为领袖,以身作则,没有为借出的钱取利。难道他们不应也这样作吗?他凭着自己绝对无可指责的生活,让那些营私取利的贵胄、官长,自觉羞愧,无话可答。
五11~12 尼希米呼吁富人归还从取利而获得的田地,并归还从所借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取得的利息。他们答应了。尼希米便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按所答应的去行。
五13 尼希求给他们一个生动的比喻,警告违誓者有何后果;他必象从衣服抖出的尘土一样,被赶离开这美地。他们同心说“阿们”,便照所起的誓行。
五14~19 本章结尾简述尼希米作省长共十二年任期中的事情。他自给自足,没有向百姓苛索生活所需。他没有利用职权取得土地或搜刮民膏以自肥。他的时间全放在怎样使耶路撒冷安全,让弟兄安居,而不是为自己谋福利。他设席供应食物,也乐意招待外来人。他做这一切因为他敬畏神。只要神记念他所作的牺牲,他便于愿足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