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婚前性行为的犯罪问题. (可参看【申22:13】~【申22:29】;【出22:16】~【出22:17】;【创34:25】~【创34:26】.)
若仅在信主之前,则再不可发生婚前性行为.因为既信主,就不可偏行己路,背弃神的话语. 【林后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约一2:4】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约一2:5】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约一2: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若是信主之后,仍然发生婚前性行为,则实在是太大的过犯.要向神忏悔祷告,求神的饶恕.
至于是否应该同那人结婚,其实这条规定在我理解,主要是针对弟兄的.因为一个男子应当对与其发生婚前性行为的负责.【申22:28】【申22:29】 讲得很清楚的.还有【出22:16】和【出22:17】也讲得很清楚.因他玷污了这女子,所以必须娶这女子为妻.若这男子不肯,则此等死罪落在他的身上;若被侮辱的女子的父家不肯.则这男子仍应赔聘礼.因为这女子已经落了不洁的名声.总之以我看来,圣经中关于未婚行淫这件事,对女子的保护要大得多.
【出22:16】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出22:17】 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申22:23】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申22:24】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申22:26】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申22:27】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申22: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申22: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行淫的后果,创世纪34章讲过底拿的故事.不妨去看看. 【创34:25】 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刀剑,趁着众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 【创34:26】 又用刀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
总之,不要发生婚前性行为是最好的.我想,结婚前,除了性行为,应该还有很多更重要更有意义的事情,值得2个人去做吧.
2.关于谎言. 谎言同一切过犯一样,都是需要向主忏悔,祷告的.至于这段感情是否会蒙主保守,我想取决于你的信心.我给你一个小的建议,既然已经明知是谎言,为什么不向神坦承,向被欺骗的人坦承.你还要把这样的过犯保留在自己的心里到几时呢? 不要为自己的事担忧,不要为自己的生命谋画,归生命的权柄于神,归自己的喜乐荣耀于神.(注意是由"于",而不是给"与") 你在问,是否会蒙神保守,你为什么不向神祷告求问神的旨意呢?难道你还想试探或者对主有什么保留吗?
3.父母的许可问题. 凡蒙神祝福的一对未婚男女,父母必然会欣喜.但成婚的事情,我觉得最好要针得父母的同意.爱是种分享,而不是占有.同父母分享你们在神的国,神的生命里成长的历程,分享你们对爱的感受.我想神会在你父母的心里做工,让他们也同神一样祝福你们。 反倒是未婚的这一对人儿,你们是否应当好好回想一下,自己的感情,究竟是凭自己的心所求的,还是蒙神所祝福的呢?爱是分享,不是占有.要爱世人,不要害怕失去. 结婚双芳,应当好好读一读"骨肉永不分离"的那部分经文,好好想一想这其中的意义. 【创2:23】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创2:24】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求神眷顾孩子们在地上的道路!阿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