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893|回复: 0
收起左侧

凡事不可亏欠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7-24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13:8)

  这个教导包含两方面。首先,基督徒不应在债项上亏欠人,必须定时付清一切账项和债务。我们的社会是讲求信用,因此,基督徒必须作个忠心而诚实的管家,在这方面作个好榜样。
其次,保罗在第8节下半句教导我们,在爱人的事上,我们却要常常觉得自己是亏欠人。

  保罗已经在前面的部分谈论过爱,他也已指出我们必须凭着爱心来运用恩赐来服侍人,要放下一切争竞、嫉妒和骄傲的心态。

  如今,保罗更将这种爱伸展至所有人。这里所讲的“爱人”,除了是爱信徒之外,当然还扩展至未得救的邻舍、朋友、同事和其他所有人。

  保罗突然明白到,爱如何能成全律法,特别是指到十诫的律法。我们若真正爱神,还会敬奉其他偶像吗?还会随便用神的名来起誓吗?你会怎样对待所爱的人呢?

  我们会偷取爱人的东西吗?假如丈夫虐待妻子,你认为他爱妻子吗?他能够藉此来向妻子证明他的爱吗?

  今天,我们并不是靠守律法来赚取救恩。但由于我们已经得救,神的爱已在我们心中;因此,当我们自觉亏欠神和人的爱,于是便努力去爱神和爱人,那么,我们就发现自己正成全律法了!这种亏欠的感觉,可能驱使我们愿意为人付出更多,甚至超越了法律的要求。这正好证明我们是属乎神的,因为神就是爱。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岂不该更像父亲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22 17: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