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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太二八19)
(二)“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之物传扬福音。”(可十六15)
主耶稣借着他的死而复活,将神为他拣选的人所计划的救赎完成了以后,在离世升天的时候,就吩咐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之物传扬他的福音,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灵里面。这个吩咐乃是严肃的,不只是给当时在主跟前的门徒,也是给历代所有信入主,蒙了他救恩的人。所以我们要郑重地接受这吩咐,去广传主的福音。 我们所接受的神的救恩,不是凭我们的行为,而是神白白的恩赐,并且是一次永远的,只要是得救的人,无论他的今生的生活如何,得救是一定的,只是不要忘了,还有一个“得胜”的问题,你在今时代基督徒的生活、工作上失败了,在生命上没有成熟,就会失去赏赐,将来还要在千年国度时代受惩治,只到成熟。
好多事,神在起初就看到了,这也是他的旨意。虽然生命册上的名字是已经定了的,但我们传神的福音却不可终止,因为传福音也定在神的旨意里了。 你知道你身后的事么?——神却知道。你会因为你知道自己身后的事已经定了而整日抱手躺卧么? 万事对于神是结果也是起因,但对于我们却可以看作是能够把握在我们手中的东西。要改变命运,这是外邦人常说的激励自己的话。那我们基督徒是比他们消极么,断乎不能! 我们的信是那未见之事的证据,而信又是来源于神,所以激励我们的就是这信。信心会让神的儿女充满力量,让我们明白神的旨意,行他的道。
顶楼弟兄,你说的应该属于预定论,而不是宿命论。预定论是可以改变的。而宿命论是无法改变的。
(瞎掰)
现在传福音不是我们想不想传的问题,而是这是神的命令,无论得不得失总要传福音给没有听到的人。
我们的祷告,讲道,传福音,也都不是自己再做,乃是再圣灵的带领下,圣灵做工的果效,我们只是个器皿用来荣耀神的,因为人的能力太有限,我们什么都不能做,所以只要看神为我们做我们顺服就好了!
传福音是每一位神的儿女的自发(圣灵做工)的职责。
预定论不能以人的有限去推理神的无限。
呵呵,这个问题以前很多人讨论过,但是绝对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楚的,建议找一下唐崇荣牧师的《神的预定与人的自由》看一下。
按我的理解是:
1、得救肯定是神在创世以前的拣选,同时我们肯定要传福音。
2、我们传福音是将神在永远中的旨意得以在历史中实现,我们传福音是使神的拣选得以在历史中实现。
3、罗10章13-15节: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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