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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说清楚,对非主内的更加了。
从主的教训看,主并没有要求我们承受无益的冤屈。
这个问题得要看事情的性质,才能下结论
但唯一的宗旨是:在主的面前坦然不俱,在众人面前坦诚相对!
亲爱的姊妹:我曾经有过很差的见证,是我因为自以为义便在公开场合笑话有个男同事和一个女同事似乎很要好,实在是亏欠神,这两个同事和我关系很好的。为这件事情我一直得不到释放;甚至因为领导当时在场他就觉得或是说误会我是个很搬弄是非的人,很计较得失的人;我是因为这罪招致了这样的损害;因为这位领导他心里是如此,做事情就自然对我欠公平;但我们基督徒是要在凡事上靠着基督得胜的,安静转向神,神是完全公义的,他乃是教我们如何去信赖他。
对待人的误解,你可以选择解释或不解释,但心里清楚有神在你身上的计划,相信你必靠着主得胜就好。
沟通与争执是两回事情,不沟通说明好……说不定我们自以为受冤屈,其实是我们自己做得不够好而已啊
事情弄明白是好事!可以的时候一定要解释清楚,没有解释不了的事情,只是对方真的是无理取闹那就罢了
不必要刻意去解释。主会在一定的时间会将心结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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