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3:18-22
3:18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3:19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
3:20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3:21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3:22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
保罗在提出信徒应有的具体生活原则时,就着当时家庭关系中常见之相处的道,提出了三方面的教导。
1、夫妇之道──爱与顺服:在这些关系的教导上,保罗使用了“要”这个命令式的词句,并给予双方面的教训,要求能共同去达到神的盼望和目的。
在夫妇的关系上,保罗要求作妻子的要经常表现顺服的美德,这并非表示女性要在各方面都比丈夫低微,反而是一种甘愿的自我谦卑,好像基督对父神的心一样。同样,保罗也要求作丈夫的要常存基督对教会的“爱”去爱护妻子,这是牺牲和无私的爱,甘愿摆上一切让对方快乐(苦待的相反)的“爱”。
2、父(母)子(女)之道——孝顺与爱护:作儿女的要孝敬父母,这是主所喜悦的。这并不是在自己“心情好”或“方便”的时候,又或自己喜欢去做的事情上才听从父母,乃是在任何事情和时间上,我们都应该有这样的表现。
同样,保罗亦提醒父母不可“激怒”儿女,这是指恶意地使儿女厌烦而产生反感的行为,或是过分要求及经常讥笑他们的表现;父母应该有正面而适当的鼓励与称赞,使孩子在有盼望及喜乐的环境中成长。
3、主仆之道──忠心与公平:这是当时家庭中常见的关系之一,严格来说是指今日的雇主与家佣的关系,但也可以应用到工作上的雇主与员工、上司与下属的相处上。
作仆人的,保罗要他们常存“忠心”,要好像事奉神的心态去面对工作,不单要存真诚的心去干,更要尽心尽力地去完成。
作主人的,凡事要持守“公平”的原则,这是指主人要按公义的原则对待仆人,不作偏私的事情,也不以诡诈的方法叫仆人受亏损。
今天,你如何在夫妇、父子、主仆的关系上,让神使你的生活得改变?哪一种关系正是你此时此刻最需要求神加力给你去改进的呢?现在就来到这位能体会你心情的主面前,祈求他的帮助:
祈祷:
求主帮助我在不同的场合和身分上,都能有美好的见证,叫人能将赞美和荣耀归给神。
本文内容出自《每日读经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