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拉太书五章1、13至14节)
今天的经文只有三节,但它们的要旨全都在于提醒我们,就是我们在基督里拥有另一个奇妙权利──我们在基督里得享的自由,与我们在基督里的责任是紧紧相扣的。
最近几年,“自由”已成为一个被滥用的字词;许多国家的人民都以自由之名,要把所有束缚除去,但许多时候,却只能带来混乱。
我们在基督里究竟享有怎么样的自由?是否表示我们可以任意而行?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基督徒总是被许多规条、诫命和禁忌所束缚,事实是否如此?
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最首要的是脱离罪的自由,而不是犯罪的自由(13节)。我们接受基督之后,便可以脱离旧约律法的束缚。加拉太的信徒正是不明白这点。此外,我们还有随时去到神的面前、彼此相爱和互相服侍的自由。
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10节说:“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为什么爱能完成律法呢?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点。作父母的,为什么要抚育儿女长大和细心照顾他们呢?是否因为法律规定他们要这样作?当然不是。那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儿女,所以便尽力照顾他们;不过,当他们这样作的时候,同时也履行了有关的法律。
同样地,当我们爱神和爱人,我们也履行了律法;我们并非被逼要去遵行律法,而是因为我们喜爱这样行。
基督使我们得享自由,我们便可以自由地去遵行神的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