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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这样符合圣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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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些弟兄姐妹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办结婚证书,只是他们在定婚时有请教会的长老们作祷告,这样他们就同居了!这样算是结婚了吗?这样的同居符合圣经吗?
发表于 2005-1-2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xiaofeng在2005-1-21 14:06:00的发言: 有些弟兄姐妹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办结婚证书,只是他们在定婚时有请教会的长老们作祷告,这样他们就同居了!这样算是结婚了吗?这样的同居符合圣经吗?
  不清楚你们那边的情况,但感觉象是不行的!定婚以后也可以退婚,那怎么办?   最起码也应该拿到国家法定的结婚证书才算是吧!若是等得到,举行结婚仪式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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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好象不大荣耀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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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这样不合适,应该符合国家的法律,也去民政局登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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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他们说有教会的长老作过祷告就等于在神面前宣示是夫妻了!这就可以符合圣经了,其他的证书或是婚礼只是世界的仪式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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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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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马书13章1-2节) 政府的法律明文规定,只有领到结婚证,才算是正是结婚。神把这个权柄赐给政府,我们应当遵守这条法律。其他的任何理由都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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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后 8:21 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

基督徒结婚,应当行在光明中。不但在神面前是光明的(在教会中举行公开仪式),

在人面前也应当是光明的(取得合法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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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不去领结婚证呢?领个结婚证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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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伯来书13:4说: 婚姻人人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既说长老只是为他们的订婚祷告,那明显他们还没有结婚了。他们这样说只是自欺欺人而已。圣经关于婚姻与圣洁说得这么清楚,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就是犯罪。所以作为他们身边的弟兄姐妹特别是负责的人,都应该以圣经的真理劝告他们,用爱心来帮助他们过一个神喜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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