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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怎样有分于救赎?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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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   耶稣基督的福音总牵涉到意志的问题。我接受神在基督十字架上对罪的审判吗?我对耶稣的死,有丝毫兴趣吗?我愿意与他的死连合,对罪、对世界、对自己的兴趣完全杀灭;以致除了他,一概看为有损吗?作门徒最大的权利,就是在十字架上签上名字,表示对罪死了。你要单独来到耶稣面前,对他说你不愿意罪从你身上除净,或对他说你愿意不计代价,与他的死连合,只要你凭信与十字架的主相遇,一种超然死的体认随即而生,你会有超乎知识的知识,告诉你[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旧人真与主同钉的明证,就是神在你里面的生命,叫你顺服主的声音,这是出奇的轻易容易。   有时候,主会让我们看看没有了他我们会怎样,要证明他说:[离了我,我们就不能做什么。]因此,基督教的基石是个人对主耶稣全心全意的爱慕效忠。我们往往以为初信主进入天国时那种惊喜之情,就是神的目的。其实他给我们这经历,目的是要我们体会什么是与主耶稣合一。 祷告:主啊,为着你自己,和靠着你那无所不能的恩典,我学习进入你的同在中;我赞美你。愿你的恩典、亮光和智慧触摸我的身体和心灵;愿你的触摸带来光明和生气。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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