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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基督教聖經的漢譯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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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30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趙曉陽 助理研究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    聖經是基督教的經典,包括舊約和新約兩大部分。舊約原是猶太教的經典,原文為希伯萊文,共有39卷。新約原為希臘文,包括福音書、使徒行傳、使徒書信和啟示錄四個部分,共有27卷,是耶穌的門徒等著述的匯編。聖經在中國的翻譯最早可推至唐朝。公元635年,東方基督教聶斯托利派傳教士阿羅本從波斯抵達西安傳教譯經,據公元1625年在西安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所記,其中有「真經」、「舊法」、「經留二十七部」和「翻經建寺」等語,証實在唐朝時已有翻譯聖經,並有一部份譯本出版與流傳,但並非全譯,譯本亦已失傳。元朝,天主教方濟各會派傳教士到中國傳教,科維諾主教於1305年1月8日從北京寄給羅馬教皇的信中提到,「現在我已將全部新約和詩篇譯成中文,並請人用最優美書法抄寫完畢。」 但未見流傳。   明末清初,天主教傳教士入中國傳教,未見聖經中文譯本出版,只是在他們的中文著作和供信徒誦讀的問答中引用了一部份經文。約在1700年,法國天主教傳教士巴設(Jean Basset)曾翻譯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1739年由英國人霍奇森帶到倫敦,存於英國倫敦博物館,但是否為巴設所譯,尚待考証。18世紀末,法國耶穌會傳教士賀清泰(Louis de Poirot,1735-1814)才陸續將聖經從拉丁文譯為官話,章節與拉丁文聖經不同,且沒有全部翻譯, 未刊行,亦未得流傳。    聖經在中國的翻譯,從語言角度可分為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兩大類。漢語譯本從語體角度可以分為三類:一、文言譯本,即深文理譯本(High Wen Li Version);二、半文半白譯本,即淺文理譯本(Easy Wen Li Version,Sample Wenli Version);三、口語體譯本,包括官話譯本(Mandarin Version)、又稱白話文譯本和方言譯本(Colloquial Version)、又稱土白譯本。從文字角度包括漢字譯本、國語注音字母譯本、由傳教士創造的教會方言羅馬字譯本、王照注音字母本及中外文對照本。此外,還印刷過盲文版漢語聖經。就版本而言,有單卷本、多卷本、新約全書、舊約全書、新約附詩篇、新舊約全書等,總數達千種以上。僅以在中國影響最大、出版銷售各種版本聖經是美華聖經會(American Bible Society)、 大英聖書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 和蘇格蘭聖經會(National Bible Society of Scotland) 計算,從1814年至1934年共銷售2億2千5百萬冊; 1814年至1950年銷售2億7千萬冊。 本文旨在通過對基督教新教對聖經漢譯歷史和特點的梳理,勾勒出聖經在中國的流布過程,並分類介紹哈佛燕京圖書館收藏的中文基督教聖經,不涉及少數民族語言聖經譯本。    聖經的漢譯以及眾多譯本的出現,是基督教在華傳播史和中西文化交流史上十分值得注意的現象,學者們也進行了一定的研究,有賈立言、馮雪冰《漢文聖經譯本小史》(1944年);楊森富《中國基督教史》(1968年);馬敏《馬希曼、拉沙與早期的聖經中譯》(《歷史研究》1998年第4期);吳義雄《譯名之爭與早期聖經的中譯》(《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深文理譯本 1.馬士曼譯本 (Marshmans Version)   19世紀初年,基督教新教傳教士開始將聖經翻譯成中文,最早將聖經翻譯為「深文理」的是在印度傳教的英國浸禮會傳教士馬士曼(John Marshman)。他在出生於澳門的亞美尼亞人拉沙(Joannes Lassar)的協助下開始翻譯聖經,1810年出版馬太福音、馬可福音,1811年出版新約,1822年在印度塞蘭坡(Serampore)出版聖經全書,稱《新舊遺詔全書》, 史稱「馬士曼譯本」。 2.馬禮遜譯本 (Morrisons Version)   1807年9月7日,第一位到中國的新教傳教士、英國倫敦會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抵達廣州,1808年根據倫敦會的指示開始翻譯聖經,並參考了巴設譯本。 1810年他在廣州先將修改及重譯的使徒行傳付梓,1811年及1812年先後出版了路加福音(出版名《聖路加氏傳福音書》)和約翰福音。1813年新約聖經全部譯成,1814年在廣州出版。這時英國傳教士米憐(William Milne)也來到廣州,他們合作翻譯舊約,米憐翻譯了申命記、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記、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約伯記等,均在馬禮遜審查之下譯成。1819年11月25日舊約翻譯完成,1823年在麻剌甲(即馬六甲)出版中文聖經全譯本, 取名《神天聖書》,線裝本,21卷,史稱「馬禮遜譯本」。   中國新教譯經史上著名的「二馬譯本」都不同程度地參照了天主教的巴設譯本,但是各自獨立翻譯的。他們均將God譯為「神」,Holy Spirit譯為「聖神風」,但Baptism,馬士曼譯為「蘸」,馬禮遜譯為「洗」。就出版後影響而言,馬禮遜譯本明顯大於馬士曼譯本,被來華各教派傳教士參考、採用,這與馬禮遜在新教在華傳教史上的地位有關,而馬士曼譯本則主要受到浸禮會的傳教士採用、參考。 3.郭實臘譯本 (Medhursts Version)   1840年,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英國傳教士麥都思(Walter H. Medhurst)、美國傳教士裨治文(E. C. Bridgman)和德國傳教士郭實臘(K. F. A. Gutzlaff)合作修訂的聖經中文譯本問世,即《郭實臘譯本》。新約大部分由麥都思翻譯,於1835年完成,1836年由麥都思作最後訂正,1837年在巴塔維亞(Batavia,今雅加達)出版,名為《新遺詔書》,共計325頁,石印本。在以後十多年中,它一直是聖經主要譯本,並多次重印。 舊約大部分為郭實臘所譯,初版好像在1838年或1840年,計665頁。後來郭實臘將麥都思的新約修改出版,名為《救世主耶穌新遺詔書》,於1840年在香港出版。   這部新約曾為太平天國所採用,並作了許多刪改,在太平軍轄區流傳甚廣。太平天國初期用的是郭實臘本新約全書,定名為《救主耶穌新遺詔書》。1853年太平天國定都南京後,又出版了該譯本部份舊約。 4.委辦譯本(或代表譯本) (Delegates Version)    《南京條約》使在五口通商地區傳教合法化,為基督教傳播開闢了新局面,英美傳教士再次感到翻譯聖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843年8月22日至9月4日在香港開會,形成了幾個差會組成的「委辦譯本委員會」,包括裨治文、盧維(Walter Macon Lowrie)、文惠廉(William Jones Boone)、施敦力(John Stronach)、克陛存(Michael Simpson Culbertson)、理雅各(James Legge)、麥都思及米憐之子美魏茶(William Charles Milne)等十二人。   翻譯過程中,「委員會」發生了譯名爭執, 一是對宇宙主宰God究竟應該譯為「神」或「上帝」無法一致;二是浸禮會和其它差會對Baptism如何漢譯有不同意見。天主教已解決了這個問題,16世紀來華的耶穌會士一致同意採用《史記封禪書》中所載「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的「天主」一詞代表宇宙主宰,1704年獲得教皇克萊門特十一世正式批准。 新教一律不採用「天主」,對究竟採用「上帝」或「神」則長期爭論不休,直到20世紀二十年代新教還認為God的譯法一直是使人大傷腦筋的問題。 1920年出版的聖經譯本中,「上帝」佔絕大多數,文言文譯本中,譯為「上帝」佔98,「神」僅佔2;白話譯本中,譯為「上帝」佔89,「神」佔11。   面對爭執不休的局面,首先退出翻譯委員會的是浸信會傳教士,接著公理會傳教士也退出。留下的麥都思和理雅各在1852年出版了新約全書,1853年舊約亦告完成,1854年大英聖書公會出版舊約全書,即「委辦譯本」或「代表譯本」,譯God為上帝。因有中國學者王韜參加,翻譯文筆比以前都「大見進步」,但也出現了「重要的缺點」,「有時候為顧全文體起見竟至犧牲了原文正確的意義,其中所有的名辭多近於中國哲學上的說法,而少合基督教教義的見解。」 5.裨治文譯本 (Bridgmans Version)   美國聖書公會支持用「神」來表示宇宙主宰,資助退出委員會的裨治文和克陛存完成了以「神」「聖靈」為譯名的聖經翻譯,1859年出版新約聖經。它在許多地方採用了1852年出版的麥都思等翻譯的新約,「只有書信是例外」。 1862年美國聖書公會出版舊約全書,分四卷,共1002頁;1864年出版新舊約全書,即「裨治文譯本」。它「在文筆上不及『代表譯本』,而在譯筆忠實,切近原文的一點上定然勝過前譯本。」 6.高德譯本 (Goddards Version) 馬禮遜將Baptism翻譯為「洗」,為大部分傳教士接受;馬士曼譯為「蘸」,則為浸禮會採用。浸禮會傳教士因不贊成將Baptism譯為「洗」,工作剛開始時就退出了翻譯委員會,長時間延用馬士曼譯本。1848年浸禮會從泰國曼谷請來了美國浸禮會真神堂傳教士高德(Josiah Goddard),準備對馬士曼譯本進行修訂。高德從新約開始翻譯,各書均隨時分卷出版:1851年在寧波出版馬太福音,計32頁;1852年在上海出版約翰福音,計28頁;1852年在寧波合並出版四福音書和使徒行傳,計145頁;1853年在寧波由美國浸禮會真神堂出版新約全書,計251頁。新約全書發行多次,後經羅梯爾(Edward Clemens Lord)修改,於1883年在上海再版。   高德原想修訂全部聖經,但因健康問題未能完成。舊約部分只譯了創世記(1850年在寧波出版)、出埃及記、利未記等卷。其它都由羅梯爾和憐為仁(William Dean)翻譯,1866年在香港出版舊約全書,1868年出版《聖經新舊遺詔全書》, 稱「高德譯本」。 淺文理譯本   「淺文理」指較通俗的半文半白的漢語,它與深文理的區別,「頗難界說」,總之是更淺顯易懂。這是聖經翻譯方面的重要進步,畢竟只有非常少的人才能閱讀深文理譯本,淺文理本的出版為廣布福音起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1.楊格非譯本 (Griffith John Version)   最先將新約譯成淺文理的是英國傳教士楊格非(Griffith John),他於1883年出版了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1885年出版新約全書(一說1889年, 一說1886年), 1889年重訂。1889年創世紀、出埃及記,1898年贊美詩歌、箴言篇。 所用底本為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同時參考了其它譯本。1905年出版了楊格非的舊約譯本,僅譯至所羅門的雅歌為止。他所翻譯的各種聖經均由漢口的蘇格蘭聖書會印行。 2.包約翰、白漢理譯本 (Burdon and Blodget Version)   在北京的英國傳教士包約翰(John S. Burdon)與白漢理(Henry Blodget)也進行了淺文理聖經翻譯工作。包約翰幾乎獨自翻譯四福音書,1887年由他個人出版1889年出版他們合譯的新約全書;但完成新舊約全書淺文理本的則是施約瑟。 3.施約瑟淺文理譯本 (Schereschewsky Wenli Version)   施約瑟(S. L. Schereschewsky)是猶太人,熟悉希伯萊文,漢語造詣亦很高,1862年來北京不久就開始了他著名的聖經翻譯工作。他先將聖經翻譯成官話,然後再譯為淺文理。1881年患病癱瘓,1886年回美國休養期間,一面修訂他的官話新舊約聖經,一面靠兩手尚能活動的各一只手指,在打字機上以羅馬拼音逐字譯出淺文理新舊約全書,歷時7年。1895年他再次回到上海,用2年時間將拼音譯稿寫成漢語,1902年由美華聖經會印行,施約瑟自謔為「二指譯本」。 官話譯本   官話分南方官話(南京官話)、北方官話(北京官話)二類。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白話文運動的開展,聖經官話譯本完全代替了聖經文理譯本。 1.南京官話本(Nanking Colloquial Version)   第一部南京官話新約全書是由英國傳教士麥都思和施敦力(John Stronach)完成的,他們請位南京人當助手,將「委辦本」譯成南京官話,但只有新約全書,出版於1857年。 2.北京官話本(Peking Colloquial Version)   1860年《天津條約》後,外國傳教士可以進入北京。1861年成立了北京譯經委員會,由艾約瑟(Joseph Edkins)、丁韙良(W. A. P. Martin)、施約瑟、包約翰、白漢理等5人組成。第一部北京官話本是丁韙良譯的約翰福音,1864年由美華聖經會在上海出版,共22頁。第一部北京官話本的新約全書的出版日期有多種說法,一說1866年, 一說1867年, 一說是1870年, 但對1872年出版修訂版沒有爭議。期間對God的譯名又出現不同意見,包約翰力主譯為「天主」,其他或主張譯為「上帝」,或主張譯為「神」。1872年修訂本出版時,出現了三種不同譯名的版本,大英聖書公會出版「上帝」版及「天主」版,美華聖經會僅出「神」版。這個新約版本取得了巨大成功,「奪取了文理聖經的地位,風靡半國,....,直至1907年和合譯本出版。」 依據這個版本,後來還多次印刷,1897年蘇格蘭聖經會出版了附地圖的新約;1885年美華聖經會出版英漢對照本,1897年大英聖書公會出版了串珠本。   1874年 (一說1868年), 施約瑟獨立完成的北京官話《舊約全書》由美華聖經會出版,他採用了「天主」,但有的版本也有印成「上帝」或「神」。此版本價值極高,不但忠實原文,而且譯文流暢。1878年大英聖書公會將北京官話新約和施約瑟的舊約合並出版了聖經全書,「曾通行全中國達四十餘年之久」。 和合譯本   和合譯本(Union Version)聖經包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三種譯本,為避免混淆,現統一敘述。   1890年5月7日至20日在華基督教傳教士在上海舉行各個宗派都參加的第二次全國會議,決議由新教各宗派聯合組成翻譯班子,以英文修正譯本(English Revised Version)為底本,提出了「聖經唯一,譯本則三」(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的原則, 即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三種譯本,各出一本大家都認同的「和合譯本」,由美華聖經會、大英聖書公會和蘇格蘭聖經會分別按比例承擔費用,會上選出3個執行委員會,各5名委員分頭進行工作。 1.深文理和合譯本(Union Wenli Version)   深文理譯本由湛約翰(John Chalmers)、艾約瑟、惠志道(John Wherry)、謝衛樓(Devello Zelotos Shelffield)、沙伯(M.Schaub)負責。1906年出版新約全書。 2.淺文理和合譯本(Union Easy Wenli Version)   淺文理譯本由白漢理、包約翰、紀好弼(R. H. Graves)、葉道勝(J.Gensauml;hr)和汲約翰(J. C. Gibson)負責,1904年出版新約全書。1907年基督教傳入中國百年紀念大會上,傳教士們意識到隨著報刊、雜誌和新式教育的改革,淺文理正逐漸成為社會最廣泛使用的語言。 後來深文理和淺文理兩個執行委員會合並,選出5人共譯舊約;1919年出版了文理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比官話和合譯本的出版遲一個月。 3.官話和合譯本 (Union Mandarin Version)   官話譯本由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eer)、富善(Chauncey Goodrich)、鮑康寧(Federick William Baller)、文書田(George Owen)和魯伊士(Spence Lewis)負責。1906年出版新約,1919年出版聖經全書。譯Holy Spirit為「聖靈」,God則有「神」與「上帝」兩種版本。官話和合譯本是中國新教沿用至今的聖經版本,其它兩種和合本都已停止使用。在官話新舊約全部譯成之前,其它各卷均隨時譯成出版,使徒行傳在上海由大英聖書公會、美華聖經會、蘇格蘭聖經會出版;1900年出版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1903年羅馬書、哥林多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1904年歌羅西書、怗撒羅尼迦書、希伯來書;1905年提摩太前書、提多書、腓利門書、雅各書、彼得書、約翰書、猶大書和啟示錄;1907年新約全書;在1919年前出版了摩西五經、約伯記、詩篇。
发表于 2004-12-1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转贴。

[B]感谢赞美慈爱的上帝感动这么多衪的仆人来服侍中国!Halleluje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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