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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与主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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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0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4 .8.9 出十九至二十章 一個國在形成,除了子民、地土(流奶與蜜的迦南地)、領袖(摩西及其組織了之政府)外,還需要律法:神學家稱之為巴勒斯坦的約,亦有稱之為摩西的約,更普遍的稱呼是十誡、律例和典章。 十誡本身是有條件性的約,神將祂的子民從為奴之家帶出來,神要求百姓的回應,是作祂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當神將這要求述出後,眾百姓異口同聲說「凡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要遵守」,神命百姓自潔,不可上山,然後才頒佈十誡。十誡內容分列如下: 對神的誡命: 1. 認定神是獨一而唯一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二十3) 2. 不可拜偶像(二十4-6) 3.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二十7) 4. 當守安息日(二十8-11) 有關對人的誡命: 5. 要孝敬父母(二十12),這是唯一積極的誡命 6. 不可殺人:尊重別人的生命(二十13)(參約壹三15) 7. 不可姦淫:尊重別人的家庭(二十14) 8. 不可偷盜:尊重別人的財物(二十15)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尊重別人的名聲(二十16)(參太五37) 10. 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物及妻子:在態度上也要尊重別人(二十17) 默想:  律法不是叫人得稱義的方法,乃是叫人知罪的根據。神明知人不能守全律法──試看,我們試過有貪念嗎?試過有淫念嗎?試過說謊嗎?試過生命中有些偶像較神佔更重要位置嗎?……在律法底下,我們根本是一無可取,無力自救的罪。然而主不用我們靠律法得救,祂以完全的神成為完全的人來世,親自成全了所有律法。我們可做的,就是接受祂無條件的救贖,以愛回報祂的愛。請思想,主是如何解除我們的咒詛?(參來九20、22;羅五7、8) 與主同行:  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是甚麼?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其次是愛人如己。這是整個律法的總綱。愛主,是包括理智(真認識祂,及祂的旨意)、情感(自動自覺的)及意志(縱使不喜歡,仍要去順服神旨意)的。在十誡中,哪些是你最容易犯的錯誤?哪些是你不願意順服的?你會如何改進自己? 金句:出埃及記二十章3、4、7、8、12至17節
 楼主| 发表于 2004-8-1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句:出埃及記二十章3、4、7、8、12至17節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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