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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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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丧失特权 罪进入世界后,人便失去了宝贵的特权: 1)丧失了与上帝的和好。“我就害怕,……我便藏了”(创世记3:10)。人如今仍然害怕上帝,仍然躲避上帝。许许多多的人借着否定上帝的存在,来遮掩这样的事实。 2)丧失了来到上帝面前的途径。罪的辖制使我们离开上帝的面。《创世记》3章以人被赶出伊甸园结束。这正是圣经提到人的属灵死亡时所表述的:活在世上,没有上帝。迄今为止,情况没有丝毫改观;圣洁的上帝决不会容忍我们的罪,正如祂不会容忍亚当的罪一样。当谈到天国时,祂说:“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启示录 21:27)。 3)丧失了永生。我们已经知道:上帝曾经警告亚当,假如他犯罪就必定死(创世记2:17)。亚当犯罪之后,立刻经历了属灵的死亡;他向上帝死了。紧接着,就有了肉体的死。同样,如果你不是基督徒,那你在灵里面也是死的。你的灵魂是死的,不能对上帝做出任何回应。并且终有一天,你的身体也要死。何以见的呢?医生会在你的死亡证书上记上:死亡的原因为癌症,或心脏病,或肺炎,或诸如此类的疾病。但是,事实上他错了,这些疾病只不过是你死亡的途径。你真正的死因乃是罪。因为你是一个罪人,所以你要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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