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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献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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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亲身经历:曾在某传媒看到在一些边穷地区信徒的生活景况,触动很大,当时就在祷告中说要尽绵力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这样的心志除了向神说以外,没向任何人提过。 不久以后,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一位姐妹(我和她是第一次见,但聚会中其他人认识她),谈话中得知她在河南某地方教会读神学,学制一年(不是神学院,相当于是一种短期培训)。当地学生生活贫困,学费都缴不出。祷告蒙垂听了,我以为,于是很认真,向她要了电话号码,和她班主任通过两次电话,(也是一位姐妹),就汇了一笔款过去(具体数目我不想说)。对方在收到钱后,就再没有打电话来,钱的用处如何从来没说,我想问,但没有说出口。 需要知道吗,不需要知道吗? 是不是出于“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猜疑呢,或是对方也有应尽的本分?….. 基督徒要做奉献,这是当尽的本分,只是我们没有足够的判断力,不知是出于自己血气的冲动,还是出于神旨的感动。如何做有智慧的奉献,而不是被误用或被利用。翻过许多书,这方面的教导很少。 求主怜悯,爱主的基督徒做神良善又忠心的管家。 关于奉献,弟兄姐妹有何见解,望赐教。
发表于 2003-12-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奉献是你的事,她怎么用是她的事,每个人单独向上帝负责,与你何干? 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信不过就不要给,给了就要信任对方。猜疑心只会让你的奉献变得不甘心乐意。 呵呵,你希望怎样才好呢?对方拿了你的钱,就多了一个监护人兼保姆,凡事都要向保姆汇报?这决不是奉献的真意。除非你们事先约好,不然你不能怪她“对方在收到钱后,就再没有打电话来,钱的用处如何从来没说。”所谓“对方也有应尽的本分”只是你个人的主观看法而已,但你不能要求别人的看法和你一样啊。 奉献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而“爱是凡事相信”。我们给教会的奉献款也一样,如果你信得过这个教会,那么你就奉献给这个教会;如果你信不过这个教会,那就奉献给别的教会。不要作难,不要勉强。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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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看看自己,自以为义,心胸狭隘、小器、虚伪 ...... 全然败坏的一个人 真真羞愧.....(沮丧....) 还好,神爱我(暗地里松一口气....) 神爱我,无论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好感动,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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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7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个人尽个人的本分,不要因为疑惑而不去顺服神。 但是换一个角度想想,作为收到奉献的肢体,是不是也应该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这个钱用于什么地方交代一下,免得被撒旦钻空子。 我们教会一个老弟兄奉献了一些钱,托我给有需要的人。我给了一个神学院有需要的困难的学生,但是我就希望对方可以给我出一个证明,不是要表现自己什么,而是为了向老弟兄说明钱的用途,使他更可以看到那里的需要。 我也听说一个很有恩赐的传道人,因为信徒对教会的奉献托他转交(数目比较大),而他说自己投到奉献箱里了,却没有教会的帐目证明(而他又正好去买了一个新的摩托车),结果后来被人怀疑侵吞,最后被迫离开工作岗位。我们不好说这个事情谁到底做了什么,主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知道如何谨慎我们自己,免得中了魔鬼的诡计,因为我们并非不晓得撒旦的诡计。 所以说,奉献的人自己不要疑惑,而收到奉献的人也最好告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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