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239|回复: 8
收起左侧

请为这个快要精神分裂的人祷告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11-30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jonahome.org/bbs/dispbbs.asp?BoardID=13&id=11574&replyID=760&star=1&skin= 弟兄姊妹们,为我祷告好吗?我还是从罪中走不出来,我感觉我快精神分裂了!!我还是祷告不通,还是感觉上帝不要我了!告诉我,我当怎么办?????? 上帝啊,饶恕我吧,饶恕我吧,求求你, 不要定孩子的罪,求你不要掩耳不听我的祷告!求你不要对我说"我不认识你"!父啊,你饶恕我!![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3-11-3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喜欢凭着感觉来信耶稣,那我可以告诉你,你永远不会有真正的平安喜乐。 如果上帝说他已经赦免了你,而你“感觉”上帝不要你了,所以很难过。你宁愿相信自己的感觉,也不相信上帝。 你找到你的问题所在了么?你相信你的感觉胜过相信上帝的应许,叫我还说什么呢? 你应该反思一下,你是不是真的相信上帝。如果你真的信,那就相信他说的话: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 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1-3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无忧草在2003-11-30 16:20:03的发言: http://www.jonahome.org/bbs/dispbbs.asp?BoardID=13&id=11574&replyID=760&star=1&skin= 弟兄姊妹们,为我祷告好吗?我还是从罪中走不出来,我感觉我快精神分裂了!!我还是祷告不通,还是感觉上帝不要我了!告诉我,我当怎么办?????? 上帝啊,饶恕我吧,饶恕我吧,求求你, 不要定孩子的罪,求你不要掩耳不听我的祷告!求你不要对我说"我不认识你"!父啊,你饶恕我!![em01][em01][em01][em01][em01]
  小姊妹,不要怕,目前的压力是你自己心里的恐惧和失落造成的。   这并不能说明是上帝没有听你认罪的祷告。诚如约拿弟兄所说的,不要靠你自己的感觉来信上帝,当你诚心诚意地来到上帝面前认自己的罪,他就赦免我们。   既然问题已经出了,就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来看看主是怎么说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章11节) 慈爱的主也在用温和的声音对你说:从此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你看到没有?改了还是主的好孩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30 19:18:1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1-30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约一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很多的时候,我们是用自己的力量来摆脱罪的束缚,其实,在人所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当我们将自己的难处告诉上帝,并且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上帝,上帝并定会帮助我们的。 我们觉得你只是认为上帝是公义的,这必然使你过多用恐惧的心来敬畏上帝,这必使我们的心被束缚,在神的家中,成为奴仆,而不是儿子(或女儿)。相信上帝爱你,鼓起勇气,来到上帝的施恩宝座前,寻求他的帮助与怜悯。 上帝是爱你的,他甚至将他的独生爱子都赐给你了,并且为了你的罪舍命。你想上帝的救赎是不完全的吗?或者说耶稣基督的死远不能赦免你的罪吗?或者说,上帝不能将你从罪中拯救出来吗?其实,耶稣的血不止赦免我们以前的罪,也赦免了我们现在的罪,甚至是将来的罪,为的是叫我们得着一颗儿子(或女儿)的信来侍奉那始终不渝爱我们的上帝。 我们都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就如保罗所说,我们是罪人中的罪魁。但尽管如此,上帝还是爱我们,给我们机会悔改,哪怕是我们剩下最后一口气,也是如此。 试想一下,若是我们在得救的那一刻,我们以前的罪被主耶稣赦免了,而以后我们所犯的罪,他不再赦免,那会怎样了,难道上帝给我们的恩典只是一半的恩典,以后得救的事是我们自己负责任吗?若真是如此,照现实看来,那我们是注定灭亡的了。但神的恩典不是这样的,他知道在我们得救之后,还回因自己的软弱,偶尔会被过犯作胜,所以就赐下圣灵来帮助我们,在圣灵的帮助下,我们会一步步的战胜自己的软弱,使我们的生活与蒙召的恩相称。 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你现在不会遭到上帝的弃绝了,因为你是一个重生的人了,一个重生的人,是不会再遭到上帝的弃绝。若是你到现在还不认识到自己的罪,或是一个罪人,那你到现在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慕道友。但你现在是一个有基督生命的基督徒了 ,一个没有重生的人不但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并且喜爱罪的生活。而一个已经重生的人,有了基督圣洁的生命,是不喜爱罪,并且会为自己的软弱和罪孽而忧伤不已的,也就是说,不喜爱罪中的生活。 上帝爱你,已经听到你的祷告,并且耶稣为你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也为了你从死里复活,将复活的生命赐给了你,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你,乃是基督在你的里面活着。愿你将自己的的一生献给主,不再为自己而活,乃是为你被钉十字架,且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而活,活在他的话语中。这样,你的生活就会快乐起来。 愿上帝祝福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2-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啊,你是公义信实的上帝,我的姊妹已经认识到了她的错误,你必赦免她的罪。也求你看顾、保守我们这些罪人,让我们既已认罪,从此不再犯罪。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2-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背后,努力面前!不要过分的忧虑,不要再想这件事情了。忧虑是撒旦魔鬼的诡计,会把本来很小的麻烦放的很大。唱唱赞美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2-2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畏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2-3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12:5 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 And ye have forgotten the exhortation which speaketh unto you as unto children, My son, despise not thou the chastening of the Lord, nor faint when thou art rebuked of him: 12:6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For whom the Lord loveth he chasteneth, and scourgeth every son whom he receiveth. 12:7 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 If ye endure chastening, God dealeth with you as with sons; for what son is he whom the father chasteneth not? 12:8 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 But if ye be without chastisement, whereof all are partakers, then are ye bastards, and not sons. 12:9 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 Furthermore we have had fathers of our flesh which corrected us, and we gave them reverence: shall we not much rather be in subjection unto the Father of spirits, and live? 12:10 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 For they verily for a few days chastened us after their own pleasure; but he for our profit, that we might be partakers of his holiness. 12:11 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凡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Now no chastening for the present seemeth to be joyous, but grievous: nevertheless afterward it yieldeth the peaceable fruit of righteousness unto them which are exercised thereby. 要相信神的话,神爱你到底!他不撇下我们为孤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3 9:46:5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12-3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忧虑是魔鬼的惯用伎俩,不要太过忧虑。但是说到“走不出来”就很难说了。有机会再探讨,现在唯原主安慰你的心,将他所应许的平安赐给你。愿他大能的手扶持你,将你带到他的面前,好为你洗尽一切的罪,奉耶稣的名,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5 23: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