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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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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1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 诗篇34∶8 当两位教授正在讨论蜜糖所含的成分时,一个站在旁边的小男孩用手粘了点蜜糖,尝了一尝,说∶“你们尝尝就知道了。”对,根本不用再争论,理性的争论永远比不上个人的经历。请紧记,最重要的不是别人的见证,而是你如何经历神。扫罗要经历双目失明、仆倒在地,才得以开放生命让神改变。当基甸遇见耶和华时,他则是躲在洞里亲耳听到这番话∶“我与你同在”(士师记6∶16)。以赛亚的经历又与他俩的完全不同∶“当乌西雅王崩的那年,我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满圣殿”(以赛亚书6∶1)。 别把自己的经历看成模范,也不要质疑别人对耶稣的经历,因为他的经历跟你的不同。每个人也是独特的,若有两人在各方面也是一模一样,其中一个便是多馀的了。神知道你需要怎样经历他,当约翰在拔摩的海岛上遇见主时,他“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启示录1∶17)。我们与主的经历也是独特的,你没有必要去理解别人的经历,只要他的经历能叫他结出圣灵的果子、以耶稣为首就行。 [B]一切争论亦到此为止。[/B]
发表于 2003-10-19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风闻有神,现在亲眼见到神,这是多么的宝贵呀。 主啊,求你都让我们经历到你,在经历到你的过程中,使我们的生命改变,活出一个新造的人。使我们与你的关系更加亲密。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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