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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从没说基督徒戒烟就一定是来自神,相反最后一句话我强调“不单要避免犯罪,我们也必须避免做一个徒有‘基督教外貌’的基督徒。”也就是说,是否“戒烟”本身不作为判断的标准。今天很多人戒烟不过是因为老婆逼着戒烟;也有的人是因为医生说必须戒烟了,否则活不长;还还有的人觉得,吸烟有碍“基督徒的形像”,因而戒烟。但这些都不是神所要的。
有个小故事讲到,一只猫爱上了一位英俊的王子,于是它祷告它的神,把它变成一位美丽的女子,并与这位王子邂逅,双双坠入爱河。在婚礼的当天,他们宴请了很多宾客,大家正在开怀畅饮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只老鼠来,新娘一看见老鼠,就忘记了自己现在作为人类新娘的身份,立刻恢复了猫的真身去捉老鼠。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光有外表的样子是没用的,必须生命改变才有用,否则迟早会“原形毕露”。
神在真基督徒生命中的工作是“换一个生命”,也就是“重生”。打个比方,老虎原本爱吃肉,但给老虎换上羊的生命之后,老虎就变得爱吃草,对肉不再感兴趣。这是生命的改变,而不是“停止吃肉”和“伪装吃草”这么简单。换过羊生命的老虎,不管是在公众场合,还是在私下场合,都不会对肉感兴趣。而“外表基督徒”在公众场合或许可以伪装得很像一个基督徒,但在隐蔽的私人场合,就忍不住暴露出本性了。
第二,如同戒烟一样,好人好事也不能证明什么,不管这些“好人好事”来自基督徒,还是来自非基督徒。圣经早已讲清楚了,“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这样的“善行”够伟大了吧?但若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自己,神概不承认,也不接受,因为不符合神的标准和要求。
很多人认为“宗教都是劝人为善”,其实这是对基督信仰的最大误解!事实上基督信仰并不是去教人“行善”,而是叫人发现自己的“不善”,发现自己是个罪人!基督信仰的目的,不是帮你成为一个“善人”,而是让你看清自己是一个多么可怜的罪人。因着圣灵的光照,我们发现并承认自己原来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样美好、善良,我们一切的“好”都只不过是破烂的衣服、枯干的树叶,根本达不到神的标准和要求。我们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罪人,我们该死该灭亡,除了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我再讲一遍:基督信仰不是让你发现自己是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善人”,而是让你看见自己原来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基督信仰不是教你怎么去“行善”,而是让你发现自己原来是被上帝善待的人;基督信仰不是教你怎么去“爱人”,而是让你发现自己原来是被上帝眷爱的人;基督信仰不是教你怎么去“饶恕”,而是让你发现自己原来是被上帝饶恕的人……之后,你愿意接受上帝的救赎,接受神的生命进入你的里面,让圣灵藉着你活出从神而来的生命,去善待、眷爱、饶恕别人。这才是正确的基督信仰!
耶稣基督为我们钉十字架的目的,是“改变我们的生命”,而不是为了“看见我们行善”。因为人的罪,早就污染我们的每一个层面,连良心、理性、道德……通通都污染了,我们早已“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根本无力行善。请注意,我讲的“无力行善”指的是没有人有能力行出“符合神标准”的善,而不是你心目中觉得“还不错”的“好行为”。对基督徒来讲,“新生命”是基督徒一切“好行为”的基础,基督徒一切的善行若不是来自新生命,神概不接受。若是单单为了行出“外表看起来还不错的好行为”,我们信孔孟就够了,何必信耶稣。
在圣经里,耶稣基督一直批判法利赛人,因为他们就是追求外表看得见的“好行为”,而不是“内在生命的改变”。他们以为把外表的恶果拿掉了,别人看不见恶果了,就可以进天国了,但主耶稣否定了他们的这种观念。圣经一直强调的都是“圣灵所结的果子”,而不是“我自己结出的果子”;如果不是来自圣灵的,而是我们自己发明出来的,不管这些“看起来很好看的果子”结在基督徒身上,还是非基督徒身上,神一概不承认,也不接受。对基督徒都是这样严格,何况非基督徒!
所以,不要以为我在执行“双重标准”,以为凡是从基督徒来的都是好的,凡是非基督徒来的都是坏的。事实上,从基督徒来的“善行”,不见得都是来自新生命,而仅仅“有可能”来自新生命,但更多时候仍是出于旧生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我”。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要我们“靠着圣灵,治死肉体的恶行”,这“恶行”未必指坏行为,更多时候是我们自以为的“好行为”,但这“好行为”却是出于我们的天然生命,而不是出于圣灵。真基督徒在圣灵的光照下发现自己的“伪善”,就靠着圣灵“治死”这样的伪善,因为按照圣经的标准,出于天然生命的“好行为”在神面前仍是罪!
我这么讲吧,非基督徒“不可能”行出神所要的善行,而基督徒“可以做到”神所要的善行,但前提是必须靠着圣灵,而不是靠自己。既然基督徒的“好行为”不见得都来自新生命,那么从非基督徒来的“好行为”,就更加不可能来自新生命了,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新生命。既然非基督徒一切的“善行”都来自天然的生命,所以我否定非基督徒的“善行”你不要觉得奇怪。我所说的“否定”并不是说这些“善行”是坏事,而是指这些“善行”在得救的事上没有任何价值,因为离神的标准和要求十万八千里。
虽然非基督徒的“善行”不能让他们得救,也达不到神的标准和要求,但却并非一无是处,起码可以维持这个世界不那么快堕落,免得神的审判速速临到。这也是为什么亚当堕落后,神还让世人保有“良心”和“并不怎么善的善行”的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非基督徒的“行善”和圣经讲的“行善”是同一事物,而你恰恰把二者混为一谈。你之所以觉得“双重标准”,是因为你一直以你“心目中的基督徒”作为参照,而不是以圣经的标准作为参照。但我希望你明白:别人怎么样“作见证”是他们的事,他们的“见证”不代表事实,也不代表真理。你以这种不代表事实,也不代表真理的行为作为参照物有意思吗?参照物既然都错了,结论自然就错了。
你先搞清楚“人为什么必须信耶稣”,就不会指鹿为马了。讨论的前提必须统一概念,不要拿着“伪钞”来谈论真钞的价值,不然你讲你的,我讲我的,结果只会变成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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