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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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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7-4-4 08:45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7-4-4 04:24
统一回复 两个问题和所有解释:
(1)无论如何解释那两段圣经,首先是你对“谎言”的定义!
...
我对谎言的定义没有像你那样分析一条一条。
而是我认为,世人除了耶稣基督,没有人可以完全到一生囗中无任何谎言。即使有人囗中无任何谎言,心里面的谎言难道不也是罪吗?人心里面的谎言是可以以很多表面良善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但那仍不是谎言?不是罪?
"不可说谎″在无论未信主与信主之人的良心里是一个一直存在"道德律法″。在信主后,这个律法仍是存在基督徒心中的。只是人沒有到上帝面前来,便不知它是罪,因此罪也不算罪。不是说没信主的人说谎沒有罪,而
是说沒信主的人己经良心己经不洁净了,良心已经死在罪中了不自知了。而来到上帝面前的人,上帝乃是借基督的复活使己经死在罪中的人活过来,使己经被罪捆绑良心得洁净,被因律法而定罪的心得释放,这就是上帝的福音。
因此不存在强解圣经帮助任何人摆脱说谎的嫌疑。只是知道"得赦免其过″的人有福了。而显然上文中两位先知以及圣经中每一个属于神的圣徒都是软弱的人,都属于得上帝赦免其过之人。我肯定不去定圣经里已经被上帝被义之人的罪而己。这是我的立场。但不代表我所站的立场是要帮人洗刷任何罪,只是我知道圣徒人性之软弱,血肉之躯的软弱而己。没必要去挑别人的刺。
(当然,假若我是牧师,立场又会不同,可能我不会同情人性之软弱,血肉之躯的软弱之辞,因为对于不愿悔改之人,你同情他之人性软弱,血肉之躯之软只是放纵他在罪中而己,他将一直软弱下去。)
神若追察罪孽,谁人能站立得住?并且地上一个义人诚实人都没有。
旧约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是为过犯添上的。
众人都被圈在律法以下,圣经也把众人圈到罪里,直等到因信得救的理来。
旧约以色列人原也不是因行律法得福,乃是凭应许得福。这应许是神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孑孙说的。且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称义。
因此我觉没必要强解″不可说谎″这条律法要在什么情况下说不会被定罪?或因动机不同有所不同?或因情况不同有所不同?
事实是当人在生活中解释什么样的情况算说谎,什么样的情况不算说谎时,事实上就已经良心软弱,己经说谎了,也就己经被律法定罪了。
基督徒信主重生那一刻起,原本在亚当里的旧人己经同主钉在十字架上同死,同埋葬了,并神己经赐给了基督徒一个新心与新灵。
若我们常住在主里,如同萄萄枝连着葡萄树,在基督里的不仅不被定罪,反而因着基督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可以真正活出基督徒该有的生命与生活。因为我们不是靠自已称义,乃是靠信基督的义称义,并且这不是一句口号与道理,而应该成为灵性生命的实际。
我们的旧人因在律法之下被定罪死在了罪中,而基督徒的生命不在律法之下,乃是由于体贴圣灵而有新生的样式,可以作义的肢体在义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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