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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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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这样开除信徒合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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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月八百元的进账和遵守神的道,二者只能选其一。就看他们选择侍奉神还是侍奉玛门,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这何尝不是主给他们的一道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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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女方原是孤寡老人,应该是没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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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爱人如己! 于 2016-9-20 17:21 编辑

本贴的焦点是开除同居老信徒教会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不是结婚证与家庭经济生活等其他问题。

开除这两个老信徒的不是牧师,是教会治理同工,我们大教会没有一个牧师。


牧师都说同居是犯罪,但不至于开除教会可以继续普通聚会,但不能再侍奉。

你们几个硬要坚持赶出教会是合理的,如此可见,这三个牧师对圣经的理解,还不如你们几个信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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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是指小蘑菇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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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9-20 14:32
我有反对谁结婚领证, 或是反对老两口结婚领证吗?
拥有合法婚姻是每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各种“土政 ...

一码事归一码事,政府的补贴救济政策有缺陷,那是补贴政策的事情,基督徒不该以“不遵守婚姻法”作为对抗补贴救济政策的理由。

就如今天国内的宗教政策是扭曲的,但不能作为基督徒不必纳税的理由。即使我们交的税很可能被掌权者用来作为抓基督徒的经费,却不因此可以成为基督徒不交税的理由。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世人的做法,不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原则。“因为别人有错误,所以我也用错误的方法去对抗”,那我们跟他们有什么差别?

对于这件事的两个当事人而言,他们并非只有唯一出路,教会也不是不给他们选择的机会,他们可以选择以下三条路中的一条:

1、放弃800元补贴,两个人领证结婚以表示会改,在教会里可以继续侍奉,还被称赞为“倚靠神有信心”的榜样。

2、保住800元的补贴,放弃爱情,在领证之前两个人分开以表示悔改,在教会里可以继续侍奉,背一个“软弱”的标签。

3、保住800元的补贴,保住爱情,坚决不领证继续同居,被教会停止侍奉,甚至逐出教会,背一个“为了钱出卖信仰”的罪名。

如果他们坚决不领证继续同居,教会对此却睁只眼闭只眼,那么教会将背一个“藏污纳垢、纵容淫乱”的罪名。其他人起来仿而效之,教会这时候再说话已经没有力量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非婚同居合理化”这个先例是开不得的,否则后面的连锁反应,以及给教会带来的亏损,将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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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9-20 14:16
这两个人是结婚没有办证。 有没有办理结婚仪式,如何通知亲人朋友,文中没有根本没有提过。你们又是如何 ...

其次,你可以遣责政府的腐败,不公!如果是这个问题,可从另行讨论《政府的不公义迫使基督徒不能结婚》。

但是我与你一直讨论的是:"这二人有沒有犯淫乱的罪?这二人到是夫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请不要模糊焦点与议题,替罪开脱。

不然,这个贴子里教会在处理什么问题?难道不是犯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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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6-9-20 17:14
本贴的焦点是开除同居老信徒教会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不是结婚证与家庭经济生活等其他问题。

开除这两个 ...

我前面己经说过,对于教会的这种处理,不发表意见!因为若教会处理没有原则上的错误(教会必须表明这种态度丿,至于细节上的劝勉,帮助,扶持,我怎么知道教会没做不周,失了爱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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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6-9-20 11:37
我们可以引导他们,劝勉,为他们回归祷告,而不是教会冷酷无情的开除他们,不给他们悔改的机会。

开除这 ...

1、如果你认为牧师说的就是真理,那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教会里的神职身份不比你所问的牧师级别低,虽然我在网络上从来不提我的神职身份,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约拿弟兄。

2、牧师不一定是事奉神的,有很多是事奉人的,为要讨人的喜欢,不敢坚持真理,出卖了自己神圣的职分。有些牧师你问他基督徒可以堕胎么?他们会回答“基督徒应当遵守计划生育”,有的牧师你问他同性恋可以结婚么?他们会回答“我们应当尊重各人的性取向”。这种牧师是人的仆人,不是神的仆人。所以你要省察自己,你问牧师的动机究竟是想要得到“圣经怎么说”,还是想要得到“合我心意的答案”?

3、在教会里,执事会的权柄是比牧师还大的,执事会一方面辅助牧师管理好教会,一方面也是对牧师的监督各制约,以防牧师一个人专权独大。当牧师做错事的时候,由执事会来执行惩戒,甚至开除牧师。所以执事会是有权开除这两个信徒的。

4、执事劝勉过这两人领证结婚,就已经是给他们机会了。他们如果认识到自己不领证就同居是不对的,身为服侍人员给弟兄姊妹作出了坏榜样,至少应该先停止同居,以表明自己的悔改。如果他们坚持同居,那么执事会可以依照圣经“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针对二人执行纪律。停止侍奉是肯定的了,严格一点的教会甚至开除出教会,不承认他们是本教会的一员。

5、“开除出教会”不等于“剥夺他们信耶稣的权利”,信仰是个人的事,谁也剥夺不了,被开除的人可以在家里自己信耶稣,甚至可以自己开一间家庭教会,自己做老大,自己的底盘自己做主,这样谁也管不着了。但有原则的教会对于违反本教会规定的信徒,可以有权拒绝这个人参加本教会的一切活动。除非对方表现出悔改的诚意,才可以重新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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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6-9-20 17:09
本贴的焦点是开除同居老信徒教会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不是结婚证与家庭经济生活等其他问题。

你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什么神学难题,在国内,教会基本都已经对此事达成共识。

1、“领了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才被教会承认,才可以在教堂举行婚礼。不领结婚证的,牧师拒绝为其举行婚礼。

2、“未婚同居”属于淫乱罪。

3、当教会牧者发现有信徒未婚同居,必须劝勉其认罪悔改。在正式结婚之前,先分开,不可继续同居。

4、对于“未婚同居”的信徒,要求比较严格的教会是不允许在教堂举行婚礼的,以免玷污教堂的神圣,牧师可以到信徒家里为其主持婚礼。但也有的教会睁只眼闭只眼,皆大欢喜。

5、对于“未婚同居”的信徒,经过劝勉,既不分开,也不结婚,坚持同居的,最轻的处罚是停止一切侍奉,重一点的处罚就是开除出教会,具体看各教会的要求严不严。

6、如果你问,按照圣经的原则,“未婚同居”而又不肯悔改的信徒要怎么处理,答案只有一个——开除出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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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停工、停餐,再次劝勉仍然不听的、不愿意悔改者,应该赶出教会。

本贴那个教会治理同工的决定,是爱神与爱人的正确做法。

为神的家中有这样忠心、勇敢又有爱心的工人,感谢神。求主坚固他们,使他们刚强壮胆,不要怕人捏造的罪名、无理的毁谤、以曲解圣经的方式作的那些骇人的辱骂。

在这个邪恶淫乱的世代,在这个为了讨人喜欢而任意牺牲、践踏真理的时代,主保留了七千人未向巴力曲膝,感谢主。

一个如此简单而明确的事情,竟然搅了几十楼的浑水,可见当今教会的堕落与在真道上的衰弱。基督徒真当哀哭,求神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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