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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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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9-20 18:45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9-20 14:16
这两个人是结婚没有办证。 有没有办理结婚仪式,如何通知亲人朋友,文中没有根本没有提过。你们又是如何 ...
该讲理的地方与时候,你讲情字。
请问主贴中哪里讲到这二人丢了低保,要饿死街头了?哪里又讲到了他们若不同居,一方躺在床上无人照顾,要活不下去了。请问,你一直为他们"哭穷叫屈"这同样不是你的猜测吗?
我根据他们两能服侍猜测健康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很好。
我根据他们思考重组家庭的思想猜测出他们是有一定重组家庭生活能力,这能力也包含经济,精神,精力能力!
我再从他们二婚得出双方有可能有子女,这个时侯,是不是也要呼召一下子女们的责任问题!
但你觉得我的主观猜测,你的无理由替他们哭穷有意义吗?
我不讨论教会把他们赶出去是不是惩罚太重!这个地方是可以合理讲情的地方!但你觉得教会赶他们出去很残忍不是因为教会不能扶持他们信仰上的见证与良心上的清洁,反而是因为教会不能扶持他们的贫困,不能支持他们因贪贫困而有的持续性的犯罪性行为?
这岂不是理与情没有先分出次序?
你对教会的定义是教会先是慈善机构?然后才是一群愿意悔改的罪人,一群敬拜神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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