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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 论救赎之工的实施 第六章 圣徒之恒忍
一、圣徒之恒忍的含意
这项教义的重点,不是在于「圣徒」,而是在于「恒忍」。它不是要解释圣徒如何忍受和应付各种磨炼和试探,如何抓住救恩,信心坚定不移,至终不渝;而是要说明神如何保守那得救的新生命,以至他虽或经过各种试探,却不会完全堕落到救恩之外。
圣徒之恒忍不是论到圣徒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夺斗成功,而是论到神对他的子女之保护和安慰,凡重生得救的人,救恩必不会完全离开他们。所以,「圣徒之恒忍」是指神的信实及他恩典之能力,而不是赞扬圣徒的坚忍和恒毅。
二、圣经的明证
①神的保证。
基督对他的听众强调,凡是属他的羊,即凡是信他的人,永不会灭亡,也不会失落(约十:28~29,39)。这项保证绝不落空,因为神是比万有更大,也是信实的神。他既宣布,凡信基督的人,必得永生,若永生只是暂时并靠不住的生命,福音的信息岂不成为欺骗不实了么?但是圣经确言,神是信实的,他绝不说谎言,他所应许的,必会成就(帖后三:3;提后二:l3;来十:23;民廿三:l9;多一:2;赛五十五:7,11)。
②救恩的目标。
救恩的目标也证明,得救的境况是永久性的。神在创世以前已经拣选了他的百姓,要叫他们「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显明他荣耀的旨意(弗一:4~14)。基督流血舍身,为要建立一个无瑕疵的教会(弗五:26~27)。
神拣选的旨意是不改变的。他不但拯救我们,也必拯救到底(罗十一:29;来七:25)。所以保罗能在表白他内心的挣扎后,确信地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在世上暂时的挣扎,不过是过渡时期中的经历,但最后必将得着儿子的名分,与基督同得荣耀(罗八:1,17-23)。
③神的行动。
神不单是口头应许救恩的保障,他也积极作成此事。
圣父──保罗「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神),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6)。又说:「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八:31)。
圣子──保罗安慰教会说:「主是信实的,他要坚固你们,保护你们脱离那恶者」(帖后三:3)。基督在天上,继续为信徒代求;他的祈求是满有果效的(来七:25)。彼得图靠自己的力量跟随主而失败,但他没有落入魔鬼的手中,因为基督已为他祈求,使他不至于失去信心(路廿二:31-34;参可十四:29-31;罗八:34)。耶稣并「护卫」他所有的门徒,免得他们灭亡(约十七:12,15-20)。
圣灵──圣灵被称为「保惠师」,他永远与信徒同在,指示他们基督之道,并带领他们(约十四:16,18,26)。他也帮助我们代求(罗八:26-27)。紧接着这句安慰之言,保罗列述神实施救恩之程序,并断言「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既然如此,他岂会让我们落入对我们无益而有害的境遇呢?(林前十:13)。
④内心的印证。
神的应许和保护,也嵌印在信徒的心内,叫他们确知,所得的救恩和生命是永远的。圣灵在信徒心中同作见证,他们确实是神的儿女(罗八:16-17;参林后一:20-22;弗一:13-14;四:30)。
旧约的信徒,也握有这个保护的印记。因此,当约伯在受魔鬼的磨练,并受他朋友的责备时,能对他的朋友见证说:「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是活着,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看他」(伯十九:25-27)。大卫也见证说,神是他的磐石,他「必不动摇」(诗六十二:2-6;十六:8-11;十八:2;参其他诗人之见证如诗四十六:1,5,7;六十六:9-12;一一一:9;一一八:13-1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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