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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1.亚米念派强调“自由意志”(Free Will),认为人并未完全堕落,仍可以凭自由意志接受救恩;
加尔文派强调“完全堕落”(Total Depravity),认为人不靠着神的帮助完全不可能信靠耶稣。
2.亚米念派支持“有条件的拣选”(Conditional Election),即神的拣选基于神预知此人将会信主;
加尔文派支持“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即神的预知完全基于神的计划和旨意,只与神有关,和人的决定完全无关。
3.亚米念派持有“普遍的救赎”(Universal Atonement)观点,认为神不愿一人沉沦,基督为人人死,那些按照“自由意志”愿意相信的人得到救恩;
加尔文派坚持“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观点,认为基督的救恩足够给每一个人的,但是基督只为那些预定得救的人死。
4.亚米念派声称“可以被拒绝的恩典”(Obstructable Grace),认为神愿意万人得救,但是人可以使用“自由意志”来拒绝神“普遍的救恩”;
加尔文派相信“不可拒绝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又称为“有效的恩召”(The Efficacious Call of the Spirit),即认为得救是圣灵特殊的恩召,是不可拒绝的。
5.亚米念派认为信徒可能“从恩典中跌落”(Falling From Grace),即信主之后可能再次失去救恩;
加尔文派相信“圣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俗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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