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愤怒的刺猬
收起左侧

[讨论]关于自由意志的疑问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3-28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an在2008-3-11 19:27:00的发言:


自由意志使每个人能够只根据自己的意志决断去生活和行动,而不必以任何他者的意志,哪怕是最高存在者的意志为根据,那么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存在不以任何他者为目的,而只以自己为目的。每个人都赋有自由意志,使每个人成为他自己存在的目的本身。


可见自由意志是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如此,“自由意志”是否能用在将来的新天新地呢?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将来在天家的时候,是不是以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而存在。

自由意志是道德性的一种体现,但道德性不仅仅是由自由意志决定的,所以我们以后在天家是如何体现道德、公义却不清楚。

说一下我对于自由的一些理解:

自由意志使每个人能够只根据自己的意志决断去生活和行动,而不必以任何他者的意志,哪怕是最高存在者的意志为根据,那么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存在不以任何他者为目的,而只以自己为目的。每个人都赋有自由意志,使每个人成为他自己存在的目的本身。可见自由意志是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这是Ian对自由意志的解释,呵呵呵,可是当你把自由给出一个定义的时候,自由就受限制了,不是吗?

从属世的角度来讲,我们人也并没有所谓"绝对的自由",你的自由总是受道德,法律,责任等种种的约束,如果每一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自由是绝对的,那么自由与野蛮就没有界限了;如果自由是绝对的,每一个谈自由的人都可以妨碍别人的自由。当一个人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当一个人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灾祸上面,当一个人的自由比较绝对的时候,也就是别人的自由比较不绝对的时候;当一个人的自由比较自在的时候,也就是妨碍别人自由自在的时候。你自由了,别人就半死了!!

圣经里所告诉我们的自由是怎么样的呢?我个人理解,自由是有限制的.而且是有其相对性。

看一下创世纪2:15-17节,提到自由的时候,就有一个限制!当你违反了这个限制时,人类就堕落了,就犯罪了!!!

我们再来看一下,神是自由的,但神的自由却"限制"在神的公义,圣洁,慈爱,良善等本性里面!(当然这个限制指神以他的自由把他的自由放在其他的本性里调和),神是绝对的自由,但被造的人的自由是相对的.当神说"我就是主"时,这就是真理,因为神是真理的本体,所以,人要明白,神是主,你是仆,这是真理,当你自己要当“上帝”时,就是违反这个真理;如果人自己要如神那样的绝对自由,那么,这个自由就是违反真理,就是罪,后果就是死亡.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圣灵,平安(罗86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

从这两节经文里,你也可以看到自由是有一个限制的.即你的自由在真理的规范里面受限制,你也就在这限制中享受真正有保障的自由.如果你不肯受这个限制,那么,后果就是不自由!!你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个是自由吗??不是,当你悖逆神时,就落在罪之中,你其实就成了罪的奴仆!当自由与罪发生关系时,那么,他的自由其实已经受到了罪的捆绑。当人犯罪的时刻正是他结束自由的时刻,正是他把自己放在奴役之下的时刻。

自由所以是自由,因为自由应当在真理的约束里面,而上帝的道就是真理,圣经上说,神的儿子叫你们得自由,当你顺服神,意志回归到神的里面,这才是真自由。

当人站在人的地位上明白自己只不过是个人,只是个被神所创造的人,那么,很多问题,就会豁然开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3-28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乘风相随在2008-3-11 9:3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3-8 20:22:00的发言:

对呀!!罪的奴仆没有自由,

那,夏娃没吃果子以前,也不是罪的奴仆,为什么她还会犯罪??

至于将来末世至永恒,人为何不会利用自由意识再犯罪,很明显,这个不用辨论了:因为人经历了被拯救的过程,也看到了公义的审判,在那里为悖逆之子所定的硫磺火湖,则更加珍惜了上帝所赐的生命,是出死入生的了;因为人恢复了起初上帝与人和好的关系;因为与上帝同在的国度,不再有魔鬼撒旦的引诱和搅扰……

人有如此福气直到永远,还有什么理由去利用自己的自由意识去故意犯罪,要去选择那条火湖痛苦的不归路呢?

这里只引用了乘风相随在40楼的发言中的一段,其他的部分不作讨论.

我个人完全不同意你的这些结论:

1,因为人恢复了起初上帝与人和好的关系,所以不会再犯罪。

 对于这个论点,我在前面的帖子里就用了一个反问,如果我们只是回到当初亚当夏娃时的地位,那么,为什么当初亚当和夏娃会犯罪,而我们不会犯罪???

 我个人的理解,我们被救赎不但回到亚当和夏娃的地位,而且得到 的更多(此论点请参照希伯来书25—9节),恩典大于过犯!!如果我们只是回到亚当夏娃的地位,那么,仍然可能犯罪,但是,我们以后的灵魂是被成全了(参来1223节: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参:腓1 6 节:那动善工的必成全善工;参来1014:"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所以不会再犯罪!!

被成全,表示我们是被动的,我们的灵魂得以成全,不是自己的功劳,不是因为乘风相随所认为“因为人经历了被拯救的过程,也看到了公义的审判,在那里为悖逆之子所定的硫磺火湖,则更加珍惜了上帝所赐的生命,是出死入生的了”!!!也不是你所认为的“人有如此福气直到永远,还有什么理由去利用自己的自由意识去故意犯罪,要去选择那条火湖痛苦的不归路呢?”!!!!!!!人不可能靠自己的意志完全的控制自己,我们的灵魂之所以再也不犯罪,完全是因为我们的灵魂“被主成全了”,就如同我们的得救,称义,成圣,身体的复活,这些全是靠主救赎的功劳,不是出于自己!!主的救赎是完整的,全备的救赎!!

我的这些观点,在前面的44楼已经说的很清楚,现在,不过是再重复一遍!!

2.因为与上帝同在的国度,不再有魔鬼撒旦的引诱和搅扰……

关于这一点,我也完全的不认同。我认为,我们被成全的灵魂,就算魔鬼再来引诱和搅扰,还是不会再犯罪的!!我们的新生命不同于当日亚当夏娃时(参林后1546-47)!!!这个新生命能够完全的得胜罪恶!就如同神不管魔鬼如何的引诱还是不会犯罪一般(当然,不是说我们的生命完全和神一样,被造的和创造者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创造者能成全我们的灵魂,使我们不再犯罪,这个成全也是主救赎的一部分)

3.关于前面我所反问的天使为什么犯罪,乃是表明我个人否定灵魂如果脱离了肉体就不会犯罪这种观点(在此,我也提请你注意所讨论的问题的方向与焦点,请您不要漫无边际的讲东西)!!!天使用他的自由叛逆了上帝,犯了罪,表明,灵体还是会犯罪的,犯罪是自由的误用,罪不是从上帝来的!!!我们这些人,如果不是被主所成全,那么,既使是脱离肉体的限制,还是会犯罪!!!稍微再提一下,圣经里讲到蒙拣选的天使,那么,是否表明这些没有堕落的天使,已经被神所特别拣选,更新了,成全了,不再犯罪??这个扯远了,不再讨论!!但,关于人,很清楚,蒙拣选的人,得到的救赎是全备的,包括人的灵魂被成全,包括以后的身体复活!!!

上述的这些观点,我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讲,这次再总结一下,我希望 得着乘风相随正面的指正!!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3-28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请大家原谅我把旧帖翻出来,原来根本就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但是,今天,竟然无意中看到乘风相随的博客(真是天大的意外!!!!!!!),在他的真理问答中,指名道姓的引用了我的问题和相关的回答,并随后以他在40楼的发言作解答!!!所以,我想,我有必要再次的陈述一下我的这个问题的一些理解!!!

其实这个帖子里,我一而再的陈述过我的观点,但是,乘风相随并没有正面的回应,我不明白为什么???既然你在你的真理问答里把你在40楼的发言一字不改的作为答案,那么,你一定十分的肯定你的答案,那么,在我一而再的发表观点之后,我不明白乘风相随为何不肯再降尊指正一下我的理解??是认为没有再讨论的必要,还是认为不必对我这样的愚顽人说话,因为我这种人.......(参乘风相随在40楼的给我的定义)不配得着真理??

不过,我因为相信,乘风相随不是个独裁的霸权主义者,而是一个能够以“就事论事”的态度进行探讨的人,我也相信,乘风相随不是一个喜欢无理的进行毁谤攻击论断的人,而是一个得蒙圣灵光照,明白真理并敬畏神的人,所以,请您针对我的观点,能够降尊正面的阐述您的理解!!盼望您精彩的论述,有机会得到你的指正,不甚荣幸,在此,先表示感谢了!!

另外,你一再而,再而三的为我祷告,也在这里一并表示谢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8 21:24:3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3-2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在乘风相随的博客里引用了我的一段话,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3-8 20:39:00的发言:

因为都经历过犯罪的后果,也放的下犯罪了。估计亚当夏娃吃智慧果前,只听说过犯罪,没经历过犯罪,他们的自由还不成熟。

经历过犯罪而继续犯罪的人,以后去火湖里游玩;经历过犯罪而不再犯罪的人,以后继续吃果子去。

--如果人吃过犯罪后的苦果就不会再犯罪,能够放的下犯罪,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二进宫三进宫的事情啰!!

但是,请你注意,前面的"因为都......以后继续吃果子去"是第7楼一位john_qiu弟兄的发言,而后面一句话,"如果人吃过犯罪后的苦果....事情啰"才是我的发言!!

所以,在此,请您更正,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表意见,只帮刺猬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8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470032443在2008-3-15 14:42:00的发言:
我怎么看到信主的夫妻吵架的影子?道理一套一套的就是谁也不服谁.

还不止夫妻呢,主内的一吵架,也都是拿着圣经的句子说事儿!

换作伊斯兰教,没有谁敢这样!(并不表示俺赞同伊斯兰哦)滥用乱用圣经的句子,那已经是只把圣经当工具,文句当表达自己思想的棒子,并没有去尊重圣经是 神的话。通过圣经句子表达出来的,是个人的思想,而非 神借着圣经要告诉人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刺猬重出江湖了!欢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3-29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john_qiu在2008-3-29 0:30:00的发言:
刺猬重出江湖了!欢迎~~~~

谢谢谢谢....

不过,不要太热烈隆重的欢迎啊,

俺现在的方针政策是低调低调,

呀,灌个水,顶个帖,等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大段大段的扔东西,既浪费资源又不造就人。让人容易视力疲劳。要不你以后给大家每人供应润洁滴眼露的话,我第一个支持你乱扔果皮纸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3-29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神经病吗?你需要看医生吗?本院经由WCC国际认证,专门治疗各种精神病。联系电话:7474741。傻子蚕豆,越吃越逗!
你再跟我逗!
痘痘祛痘霜,跟痘痘战斗到底!你想离婚吗?

你想开始新的生活吗?

我想!那就请到棒打鸳鸯离婚事物所来吧,该事物所离一个成一个,绝无复婚者!

发烧感冒,四肢无力,腰酸背痛,手脚冰凉。
请您使用新药——伸腿瞪眼丸。 你胃痛,胃胀,胃抽筋吗? 我胃不痛! 你头痛、头晕、头抽筋吗?我头也不晕 你尿急尿频、尿抽筋吗?还有尿抽筋的吗? 请用辣椒纸尿裤,一裤顶4裤!

好小子你要跟我动武啊,好,我找个可使的家伙…… 你需要菜刀吗?大麻子菜刀,锋利无比!

哎呀你要跟我动刀啊!你都把我气成这个样子你能请我吃什么呀?强力老鼠药,一粒就见效!

嗨,您没病吧?今年过年不生病,不生病呀不生病,生病就吃安痛定。安痛定呀安痛定,安痛定……

大兵,免费电话感觉怎么样?特棒,飞一般的感觉!手机还好吧?手机好不好,谁用谁知道!这头发该洗洗啦!对,洗一洗更健康。
看,都立起来啦! 我选择,我喜欢。赵:为什么呀?做女人,挺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29 23:48:4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2 10: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