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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谦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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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女性没有羞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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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8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妻子的心真是刚硬啊,不过也很正常。我还听说过在美国有一个女基督徒和一个男人发生了婚外情,她所在的教会要求这个女基督徒悔改,离开那个有妇之夫。但是这个信主的女人不仅没有悔改而且还宣布退出基督教不信了,并且把她所在的教会告上了法庭,说教会干涉她人生自由,结果官司她居然打赢了,法院判教会赔偿千万美元,结果这个教会最后把教堂卖了拿来赔款。

女人一旦陷在情感里就很难自拔,这个时候的她们什么信仰道德甚至亲情都可以不顾了,我还看见过一个女人因为偷情被儿子反对,结果把儿子都杀了的新闻,可怕。这就是女人的弱点。

不是信主的姊妹比弟兄多吗,但是被异端迷惑而上当的(比如东方闪电)也是姊妹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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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为什么248兄弟说的不错!!!女人为感情跌倒的很多,不过我认为男人因为荷尔蒙跌倒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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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还是分手了…… 事已至此,其他的也无所谓了。我看还是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多多为你祷告。希望你不要因为这次的经历消沉下去、更不要去埋怨神,希望你更加的依靠主,寻求他的引领。如生活上有什么我们这些弟兄姐妹能够帮上的尽请留言或发短消息。同时也希望你能够平静、认真地重新审视一下自己,跌倒了可以再爬起来,可是在同一个地方再次跌倒那就是没有智慧了。愿神安抚你的心,愿神引领你,指引你当走的路! 也愿你能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这样你当有的神也赐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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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法完全相信谦卑的人所说的话,因为他正在气头上。我相信你妻子的开化恐怕和你自己的开化有关,你既然称自己为谦卑的人,就应该找找自己的原因。当然你的妻子如果真作出那样的事,她是不可能被原谅的。
原主给予你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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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7-3-9 17:30:00的发言:

这里的人全是瞎子,楼主的题目是问句,是问而不是下定论,你们不指责淫妇,反而指责弟兄,这只能说明你们和淫妇是臭味相投。

为什么主最后对行淫的妇人要说不要再犯罪?只有一种罪不会被原谅,就是不悔改的罪,楼主的老婆是一个不知悔改的淫妇,她的罪一直在。

楼主是基督徒,楼主的老婆是淫妇,一个淫妇不尊重基督徒,很正常,这正是基督徒的光荣。光与暗不能相交。无耻的人怎么会尊重渴望追求圣洁的人呢。

好偏激哦!我觉得这位兄台欠缺宽大的基督胸怀。。。。。。而且言语太过于激烈,不大象个基督徒
让我看了心里也不免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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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7-3-23 14:15:00的发言:
我觉得在这里不指责淫妇,反倒让谦卑的人弟兄找自己原因的那些人很可笑,他们好象认为女人都是完美的,一旦女人犯了罪变成不完美,那肯定也是男人的错,男人要负责,真是可笑至极。一个淫乱的女人,难道还有谁逼她去淫乱吗。现在谁对谁错根本不重要,重要是可不可以离婚,根据圣经经文,当配偶犯了淫乱,就可以离婚,更何况谦弟兄的妻子还是个以淫乱为光荣、以圣洁为不正常的毫无悔意的大淫妇。圣经中不悔改的人的结局是什么,大家都清楚。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5:32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19:9

不是帮他妻子,我们只是觉得任何事情没有绝对的一方的过错,我不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圣经里的话我一句也说不出来,我只能说为什么会这样,作为神的人,我们的任何事都是在神的眼下做的,为什么神会允许它发生,肯定也是因为做的不够,或者自己也有做错,我们说别人时不应该先检讨自己吗?难道做为基督徒连最基本的检讨都做不到吗?我觉得这位兄台倒真的不象是主内的弟兄,所以我一直不称你为弟兄,请原谅我说这些话,但是你的言语确实不大让人信服。。。。更容易让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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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前书>
7:12  我对其馀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  住 ,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 。
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 了圣洁。(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楼主弟兄可以到这个网站寻求帮助http://www.chinanc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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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个帖子是没有看完写的!
这是看完了写的!
很为楼主弟兄高兴,最后你们离婚了!!!
楼主弟兄,希望你在这里所说的话"要好好工作等"能行出来,主希望你这样做!!
愿主加给你更多的力量,让你走过死荫的幽谷!!
愿主保守你的小孩子,让他能快乐成长,更求主快快拣选小孩子,让主引导他一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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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7-3-23 14:15:00的发言:
我觉得在这里不指责淫妇,反倒让谦卑的人弟兄找自己原因的那些人很可笑,他们好象认为女人都是完美的,一旦女人犯了罪变成不完美,那肯定也是男人的错,男人要负责,真是可笑至极。一个淫乱的女人,难道还有谁逼她去淫乱吗。现在谁对谁错根本不重要,重要是可不可以离婚,根据圣经经文,当配偶犯了淫乱,就可以离婚,更何况谦弟兄的妻子还是个以淫乱为光荣、以圣洁为不正常的毫无悔意的大淫妇。圣经中不悔改的人的结局是什么,大家都清楚。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5:32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
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 19:9

弟兄,

本人虽然同是弟兄, 也同情楼主的遭遇, 但是我却不能同意你说的. 以弗所书第五章22-25节
22 你们作妻子的, 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如同顺服主;
23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 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 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24 教会怎样顺服基督, 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25 你们作丈夫的, 要爱你们的妻子; 正如基督爱教会, 为教会舍己.

请问楼主弟兄有没有爱他的妻子到了舍己的地步? 既然楼主是他妻子的头, 那他妻子所做的淫乱之事, 亏损了主的荣耀之事, 你觉得将来主审判的时候第一个挨揍的是谁? 是楼主! 因为他是他妻子的头, 一个做一家之主的人, 却因着自己的妻子亏损了神的荣耀, 破坏了神的家, 给魔鬼撒但钻了空子, 我认为主要责任应该在楼主, 但是这也是大多数弟兄不愿意承认的, 因为自己的肉体和骄傲, 可以随便就把这作头的责任给推卸地干干净净. 当初在读这段圣经的时候, 或许大多数弟兄还在暗自得意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有主来给你撑腰吧, 却忘记了自己的责任. 回想创世纪三章6节时, 亚当, 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禁果而犯罪, 被主质问的时候, 亚当的回答是什么呢? "你所赐给我, 与我同居的女人, 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 我就吃了." 看看多潇洒, 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要知道当初神在给亚当造配偶, 领到他面前, 他可是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没过多久, 就变成了那么难听的"你所赐给我, 与我同居的女人". 可见人心的诡诈, 所以楼主请不要低估你在这件事上应当承受的责任和所犯的罪. 既然你们借着婚姻男女二人联合成为一体, 就没有所谓的离婚后的赢家, 输家. 因为你们两个都是输家, 不要以为离婚是逃避失败婚姻的一种方式, 你们这合二为一的身体又给硬生生地拆开, 必定会亏损主的荣耀, 是一个极其失败的见证, 痛苦也是你们双方都有份的. 本来不想妄言弟兄的是非的, 但是这里居然出现了弟兄相互攻击的行为, 在这里请求主的怜悯和宽恕. 因为我们这帮罪人实在不配作你的门徒, 我们是何等的丑陋. 我们不是用基督的爱心去劝戒弟兄姊妹, 而是用法利塞人的律法去控告自己的弟兄是拉加, 魔利, 姊妹是淫妇, 实在看不下去了. 恳求主饶恕我们的罪, 愿主在这末后的世代能够保守我们的心思意念, 让我们能再次活出主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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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lumba2007在2007-4-1 14:37:00的发言:

弟兄,

本人虽然同是弟兄, 也同情楼主的遭遇, 但是我却不能同意你说的. 以弗所书第五章22-25节
22 你们作妻子的, 当顺服自己的丈夫, 如同顺服主;
23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 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 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24 教会怎样顺服基督, 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25 你们作丈夫的, 要爱你们的妻子; 正如基督爱教会, 为教会舍己.

请问楼主弟兄有没有爱他的妻子到了舍己的地步? 既然楼主是他妻子的头, 那他妻子所做的淫乱之事, 亏损了主的荣耀之事, 你觉得将来主审判的时候第一个挨揍的是谁? 是楼主! 因为他是他妻子的头, 一个做一家之主的人, 却因着自己的妻子亏损了神的荣耀…………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因为你根本不了解事实,也没认真看清楚所有楼主的叙述,你引用的经文恰恰可以当作证明楼主没有错的实证。当主来时审判的应该是淫乱的妻子而不是楼主,因为在这件事上,楼主没有错,也没有违背圣经。

首先,我把事件分析一下,最后再来谈经文。楼主(男方)尽心尽力维护婚姻,没有做出任何有害婚姻的事。男方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完全可以养家,只是不能大富大贵而已。是楼主的妻子(女方)贪财,人心不足蛇吞象,想过荣华富贵的生活,才嫌男方没有钱,才作出出轨的行为。认为赚大钱才是爱妻子,才是爱家,这不是圣经的教训,在这点上错在女方。

再者,当女方做出淫乱出轨行为后,男方首先选择的是劝阻。男方和其家人都长期为女方祷告,希望女方能够回转,但女方一意孤行,坚决不悔改。当男方劝女方时,女方居然说出轨是正常行为,不出轨反而不正常的,甚至还鼓励男方也去淫乱。由此可见女方的堕落完全是其心里本身就没有真理和道德,心术不正,谁应该去为她的心负责,只有她自己。

最后,圣经说,“丈夫是妻子的头,就好象基督是教会的头”,而教会就是相信基督的人,那些教会以外不承认基督的人,基督就不是他们的头,也不负他们的责任。同样道理,女方根本不承认男方是头,也不顺服男方,故意破坏婚姻,在这种情况下,身体已经死亡,头与身已经断裂。经上又说“如果不信的一方要离去,那就只能由她去。”现在,男方是在女方坚决不回头,不愿过正常合神心意的婚姻生活下,无奈离婚,男方是被动地做出选择,而真正主动在实质上选择离去的是女方。

女方坚决地在破坏婚姻,她所要求的是实质上可以任意出轨,但名义上保持一个虚假的婚姻关系。但楼主是基督徒,基督徒需要的是实际的合神心意的婚姻,既然女方不愿意要这种婚姻,也不相信神,那离婚是唯一的选择。保持一桩淫乱污恢的婚姻,绝不是神的心意。

最后我想说的是,到底是谁不想再要这桩婚姻,到底是谁在破坏这桩婚姻,到底是谁在拆散这桩婚姻,是楼主吗,不,是楼主的妻子。真正的离婚不是从上法院、不是从签离婚协议书才开始的,而是从其中一方背叛婚姻,并且不愿意回头的那个时候起离婚就开始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 10:08: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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